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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保证书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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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安全保证书(精选4篇)

走读生安全保证书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特向学校申请自行在校外住宿。为明确学生本人与学校的责任,并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走读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走读。

二、走读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走读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走读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接受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在走读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走读的。

六、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出现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况,本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自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的,服从学校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给予处理。

学生姓名签名(指摸):

家长姓名签名(指摸):

4走读生安全保证书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格按学校作时间上学和回家,并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保证休息。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

走读生安全保证书 篇2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晚自习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口来接;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到校自主学习补课的学生必须签订就读协议,一切按学校要求执行;凡是违返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等违禁品进入校园;

7、放学途中不准私自下塘洗澡、摸鱼;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9、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10、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政教处签字:

X年XX月XX日

走读生安全保证书 篇3

为了抓好走读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并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保证休息。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违规车辆或无证无牌车辆或不安全车辆,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

7.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要宽松,身上不佩带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等等,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9.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0.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学生进校门之前和出校门之后的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读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走读生安全保证书 篇4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违规车辆或无证无牌车辆或不安全车辆,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

7.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要宽松,身上不佩带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等等,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9.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0.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学生进校门之前和出校门之后的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