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技巧之圈套法(精选12篇)》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精选12篇)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1
在(甲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还是(乙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的论辩比赛中,双方展开了这样一段论辩:
乙方: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因为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最基本的行为。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制再严,法律再健全,社会也会陷于混乱。道德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因此是维护社会秩序最本质的动力。
甲方:我想请教对方辩友一个问题,一天您回家,发现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顾了,丢了很多贵重的东西,请问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
乙方:我当然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报警了。
甲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您为什么不坐下来等着那个小偷良心发现,受到自己道德的约束,主动送回偷盗的东西呢?(笑声、掌声)偷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报警就是依靠法律了,所以您的做法恰好验证了我方的观点,谢谢!(掌声)
在这一回合的论辩中,甲方就使用了“围魏救赵”的论辩术。当乙方阐明自己的观点时,甲方没有直接辩驳,而是提出问题,问对方如果发现家里被盗,第一反应是什么,这一问是“围魏”。对方按照常规思维回答“报警”,甲方立即指出,按照对方的观点,应该是坐下来等待小偷良心发现,而报警的做法实际上是验证了“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的观点,这一击则是“救赵”,从而获得论辩的胜利。
“围魏救赵”的论辩术,其关键在于先隐藏或搁置自己要达到的论辩目标,向另一个目标展开攻击,诱使对方接招应对,露出破绽,然后再对其破绽展开攻击,最终使对方低头认输。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试!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2
几位装修工人为了多赶点活,晚上十一点了还在加班加点。楼下的住户受不住,跑了上去: 哟,几位大哥,还在干活呢,也不休息? 这几位一看就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有位工人故意抱怨道: 我们挣钱不容易呀:房东挑三拣四,工头说长道短,头上祖宗太多呀。要是没人限制,我们可就能多干点活,多挣点钱,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
住户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于是笑着说: 谁说不是,没人限制多好。像我们单位就不错,办公室里有5张床。白天,大家一上班,5个汉子齐刷刷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觉,呼噜声一片,也没人管。 这位工人听后没好气地说: 大哥,原来你是拿我们寻开心来的。哪有你们这样,晚上不睡白天跑单位睡的? 住户一本正经地说: 怎么没有?要不是你们总喜欢加班加点,半夜了还在那工作,我们晚上能睡不着吗?
这位工人顿时羞得满脸通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面对工人话中有话的抱怨,住户没有马上与其争论,而是先认可了他的说法,再用 单位同事白天睡觉 这一荒谬话,诱使工人反驳 哪有晚上不睡白天跑单位睡的 :已落入圈套,可那工人懵然不知还在那大言不惭,必须给予有力的回击才能让他幡然醒悟。最后,住户通过反问,批评了他们 装修扰民还大言不惭 的错误。以谬制谬的反击,更显对方观点的荒唐;而反问句式的选择,也增强了批驳的效果。有力的回击让那位工人哑口无言。
技巧四:鱼儿入钩,可能仍要垂死挣扎;野兽入阱,也许尚作困兽犹斗。当对方落入我们圈套却还不知醒悟,甚至还在大放厥词时,我们最后还要给予一语点破的有力回击。
综上所述,钓鱼不能让鱼察觉饵在钩上,捕兽不能让兽发现浮土下的陷阱,要想圈套有奇效,我们就得学会诱得巧妙、套得牢固、驳得有力 。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3
有位民政局退休局长,家人想竞争某单位的领导岗位,而负责这场公开招聘恰好是他昔日的下属。这天,他找到下属,希望对方能帮帮忙。下属一向正直,但考虑对方是自己的老领导,直言相拒必定破坏彼此的感情,于是说: 我现在能够走上领导岗位,多亏您当年的教育和提携。 老局长谦虚地说: 哪里,你有能力,有魄力,应当的。
下属接着说: 我的成长离不开您的教育呀。记得您当年在民政局工作时,总不忘告诫我们 如果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还叫什么民政干部呢 ?特别是那次水灾,在暴雨中您不顾危险,亲临第一线,至今都让我难忘。 老局长高兴地说: 我们当干部的不为老百姓着想,老百姓会戳我们脊梁骨的。在其位,要谋其政嘛。
下属赞同地说: 是啊,一直以来我都牢记您当年的告诫,不管在哪里工作,我都会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做事、公正待人,就是希望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呀!
老局长只好点头称是,原本设计好的说辞再也说不出口了。
囿于老领导的情面,身为负责人的下属自然不便大摆道理。他以 谢恩 为话题,让急于拉笼感情的领导和他聊起了往事,诱得巧。然后,再大谈当年老领导的正直与负责是如何影响自己做人处事的态度,让兴奋的局长说出 不为老百姓着想,就会被百姓戳脊梁骨 ,不知不觉自戴枷锁:这 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可是自己刚说的,总不能马上出尔反尔?牢固的圈套,束缚住他的手脚,使其张不开说情的口。
技巧一:鱼钩太小,上钩的鱼儿也会挣脱;陷阱太浅,掉下的野兽就会跃出。要想封实对方的口,让他无法辩解,我们还要把圈套设好、设牢。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4
把握四辩优势,观察场上动态
作为最后一个发言的辩手,从理论而言,留给他观察场上形势的时间也就是最多的。这是四辩的客观优势。但是,倘若不具备良好的大局观,没有能力对全场比赛或者至少对本方的表现有一个透彻明白的了解,也就无从发挥这样的优势。大局观从何而来?训练的时候,教练可能能够从一些归纳比赛的技巧方面给你一些提高,但这种技巧型的归纳很多时候却并不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在瞬息万变的场上形势中,要能够把握住最关键的战场纠葛,最要害的对方弱点,最明显的我方漏洞,很可能需要依靠一种超然物外的视点和跳出来的思维体系。而这种视点和思维的培养不是一段时间的训练就可以达到的。可能更需要你在生活中,对人,对事物都持着这样一种尺度去衡量,然后把这种尺度内化以后,就成为你真正大局观的源泉。换言之,也许只有你在生活本身中已经习惯于把一棵树和整个森林联系起来,你才能够在辩论中自然的把对手的一句话和整个辨题的关系有一个自然而迅速的剖析。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5
总结陈词
辩论中,总结陈词一向是不被注重的环节,因为赛果往往在前一阶段自由辩论就定型了,所以总结陈词往往是背稿子,这种总结陈词的水平很低,听起来有如鸡肋,一份好的总结陈词,需要有结构和层次,将预先准备好的论点与赛场上的赛况总结综合起来。
1、总结陈词的意义。
一场辩论赛,特别是在双方实力相当时,一份出色的总结陈词往往能奠定最后的胜利。如果总结陈词只是在机械复述己方观点,则会给评委很不好的印象。一般情况下,四辩本身的自由辩论发言机会就不太多,只有把总结陈词做得灵活,才能充分表现个人能力,不会给人造成团队能力不均的印象。
2、总结陈词的目的。
前面说了总结陈词的意义了,目的自然是针对这个意义而言的。首先,总结陈词的时间是在辩论赛的尾声,所以必须概括,不需要套话、废话连篇,这样只会让人想睡觉。总结陈词应该直入主题,将自己方的观点概括阐述,最好再加上幽默的方式。同时,总结比赛中敌我双方的表现也是很重要的。概括来说,目的就是要为自己方打圆场,然后让对方下不了台。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6
律师张丰接手了一个案子:蔡某多次盗窃电动车,一次,在他骑赃车逛街时被失主发现,将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却坚持说电动车是自己购买的二手车。法院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发现蔡某所说的购买时间与事实不符。张丰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会辩解是记忆错误,这样就无法认定他是盗窃,至多是购买赃物。为揭开蔡某的面纱,张丰和蔡某在法庭上展开了辩论——
张丰:原告控告你所骑的电动车是盗窃他的,你是否承认?
蔡某:不可能!这车是我购买的,只是口头交易,没有发票。
张丰:你是什么时候从什么人手里购买的?
蔡某:三个月前,人我不认识。
张丰:你对购车时间确定吗?
蔡某:确定,大约三个月前。
张丰:为什么这么确定?
蔡某:因为3月13日是我姑姑的生日,我买电动车就是为了去城里给姑姑过生日方便。电动车就是在姑姑生日前两天买的,所以记得清楚。
张丰:但请你看看,这是这辆电动车的销售发票,原告是4月23日才购买的新车,你怎么可能3月11日就买了呢?
蔡某:啊?这……
蔡某在铁证面前,不能自圆其说,只好乖乖承认了盗窃的罪行。
在这场法庭论辩中,律师张丰询问确定蔡某的“购车时间”是“围魏”,而用发票证明其所说是谎言,车是盗窃所得是“救赵”。这样一来,蔡某为救“购车时间”之急,忽略了偷车的真正时间,情急之下露出破绽,只得承认了盗窃的罪行。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7
一位国王想要刁难一位大臣,问他: 王宫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几杯水?
要看是怎样的杯子? 大臣不假思索地回答, 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两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国王听后,挑不出毛病,只得承认大臣的话是正确的。
国王突然心血来潮,要大臣猜测偌大的水池中有几杯水,实在是荒唐透顶。面对这一难题,大臣没有直接作答,而是先设定条件 杯子与水池的大小关系,再由此得出答案。这一回答,推理严密,让国王只得承认他的话是正确的。
上例中,大臣的回答就使用了巧设条件法。这个方法也可以应用在论辩中 当对方提出一些难以用 是 或者 否 直接回答的问题时,我们就可以使用巧设条件法,通过设定某种条件,对对方的观点作出限定,最终化害为利,取得论辩胜利。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8
大胆辩论,不提新观点
四辩是最后发言的人,你之后就没有人可以反驳你了,你就可以放心大胆的想说什么说什么了。自由辩是四辩出场的开始,一般第一个开始发言的应该是一辩,攻以二三辩为矛,守以一四辩为盾,四辩在自由辩最重要的作用是把观点明确而且稳定下来,千万不要被人牵着走要把观点牵回来。结辩的时候放心的说,不过不要把新的观点提出来,重要的是要和前面照应起来,如果有新的观点会打乱整体的效果。最好的位置是正方四辩放心说的同时大家还对你印象最深,要记得最后是自己理论的最好时机,评委对最后的印象最深。反方四辩也可以多用一些时间去攻对方漏洞,最好不要少了再强调自己的观点。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9
辩论过程认真倾听,做好总结
关于四辩提前就有自己作为总结的话,主要在辩论过程中根据他们的口误及说法上的漏洞等等进行总结,其实你只要不紧张好好听2、3辩是很重要的。四辩重在总结前面发言,阐述我们的观点,揭发、反驳前面对手的漏洞和失误以及观点。这个问题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重在合适的度上,多了容易引起不良情绪,甚至生命危机,少了则表现自大自满,称为社会垃圾。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10
从前,有位叫拉比的伊斯兰教徒与妻子去麦加朝圣,便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放进了一个铁盒里,在一棵树下递给好友恰鲁,托他保管。半年后夫妻回来讨要铁盒,恰鲁竟翻脸不认账,于是两人闹到了法庭。法官说: 你们俩在树下说话,旁证也没有,那就请树作证吧。 于是便派人去请树。
等了好半天,法官不耐烦了: 树大,难挖。你去帮帮忙吧。 恰鲁饥饿难忍,不想动弹,他说: 树小,主要路程太远。 于是法官道: 只好再等一阵子了。我们先来看看这份钱财清单。嗯,金币36,银币125 他随口乱报,故意添加了许多财宝进去。恰鲁忍不住插嘴道: 老爷,一只小小的盒子,怎能装得下这么多?这下你该相信了吧:明摆是诬陷我呀!
法官哈哈大笑道: 我要的正是你这句话。你知道树的大小和远近,可见拉比在树下将铁盒交给你确有其事;你知道盒子的大小,说明你是见过这只盒子的。现在你还想抵赖吗? 恰鲁羞愧不已,只好低头认罪。
没有旁证,自然空口无凭。面对一心抵赖的恰鲁,法官想正面突破实属不易。为了引对方上钩,法官先和他耗起时间,待到恰鲁饥饿难耐时让他前去帮忙,诱使他说出 树小、路远 作推诿;然后煞有介事信口胡说,让满心欢喜的恰鲁自以为抓住对方小辫子说出 盒小 的实情。巧妙地引诱,不知不觉把恰鲁坚持的 不认账 否定掉了,待到法官给他定罪时,已入彀中的他无法再作狡辩。
技巧二:鱼饵对不上口味,鱼儿就不会往钩上咬;猎人驱赶的方向不对,野兽也不会径奔陷阱。要想对方落入圈套,首先,我们引诱要巧妙。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11
巩固自身观点,不拘泥于小错误
是要根据对方的表现来总结的,如果赛况于我方不利,或者说对方的防守地线比较坚硬,那么我们最后的陈词还是巩固自己的观点,另外再把己方在比赛中出现的漏洞补一遍,如果对方比较菜,那就全面出击,然后小小应用一下一辩的活就行了,作为4辨,首先要有力挽狂澜的气势和信心,我们是本队最后一个发言的人了,在一定程度上是让评委作最后评判时最深刻的印象者。拘泥于一些小小的错误,一些小小的难堪,只能失去大将之风。我认为,攻击对手整个框架,整个体系,才是王道。总结,对手整个思路,告诉评委和观众,这样的思路是错误的,不能成立的。而对于我方的观点,也需要适当提点,升华,以达致完美。但别抓口误这种太低级的错误,因为那对你没有任何用。
辩论技巧之圈套法 篇12
法庭辩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有时会发生猝不及防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出现,首先要冷静待之,进而对策攻之。总的对策是:原则问题据理力争,枝节问题不予纠缠,无理则不强辩。
具体对策大体有如下几种
1、控诉失实的以所获之实对辩。
不可否认,某些办案人员由于业务素质差异或缺乏职业道德,案件办得粗糙,有些案件掺杂了个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实的情况时有出现。对于这类案件,律师为了发挥制约作用,一定要有实辩之,不能有任何迁就的表现。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证据,当庭公布事实真相,以客观事实反驳其不实之词。
2、对于片面的指控应以全面对辩。
片面指控有两种情况:一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本身就不全面,没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节反映出来,当然不利于综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诉书中片面强调了从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从轻处理的依据、情节。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律师可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和情节加以辩论。
3、控诉谬误的应以真理对辩。
谬误往往产生于无知或偏激。如果公诉人出现了这种情况,律师应以缓解的态度,恰当地不失时机地据理反驳,以澄清是非。但应避免发生感情上的冲突。如果辩方言之谬误,则应及早修正错误,绝不可无理强辩。
4、利用矛盾,借言对辩。
这种应变技巧多用于对共同犯罪案的辩论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许多被告与律师出庭,而每一个律师都要维护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诸律师对公诉人的共辩,以及形成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对辩,辩论的内容,大多会形成主犯与从犯、从犯与从犯之间地位与作用上。这时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种矛盾并存的场面。如第三被告辩护人认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试图将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时第四被告的辩护人可采取借言办法,以公诉人认定的理由辩之,争取同公诉人“求同辩异”达到辩论的目的。
在许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准,各被告人辩护律师还可以采取着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尽其责的策略,一致与公诉方对辩,共同分诉案件性质,提出依据,给法庭以全面影响。如果各辩护律师首先就着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从,而忽视全案的事实和性质,则是舍本求未,即使把从犯辩成功,但对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败的。
5 、辩论发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师在法庭辩论中,都可能会遇到许多被告人辩论范围的问题,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则做法是:把握关键,合理安排,使自己辩论永远处于精神饱满状态。为此,要针对公诉方可能提出的问题,作好二、三轮辩论的准备。从技术处理上,可层层展开,道理与依据不可一次说尽,以免二、三轮无言可发,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