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实用5篇》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精选5篇)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保障村公路安全目标的顺利利完成,明确村养护人员的安全职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公路养护安全要求,结合本街办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操作,实现本村责任范围内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街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村委会对养护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作好本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确保养护人员人身安全。
3、根据天气情况(特别)是高温、雪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养护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4、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必须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养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5、严格按照道路养护设备管理办法对有关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检查。
6、机驾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7、保证列养的农村公路行车安全,无因失养、失管、失查、
失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缺失导致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8、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9、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制度完善,村公路管养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街办农村公路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
街办农村公路管理所村民委员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20__年一月十日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 篇2
“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自身、家庭以及社会公众的平安、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承诺做到: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谨记交通安全。
2、驾安全车,切实做到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超载超速,不开英雄车、斗气车。
3、停文明车,切实做到路口不越线停车,不在网格线内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点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4、珍爱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礼让行车、恪守承诺。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本人愿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 篇3
为加强xx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愿意为xx乡的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公民职责。
现公开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持证驾驶,所拥有的车辆上户后上路行驶。
2、严禁违章载人,非法载客营运。
3、严禁带病作业。
4、严禁驾驶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
5、严禁无证驾驶。
6、严禁酒后驾驶。
7、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
8、严禁未买保检、未年检的车辆上路。
9、严禁疲劳驾驶机动车。
10、超载员超载、超速行驶。
11、严禁弯道乱停乱放。
12、坚决服从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农用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安全监理规定》、《贵州省农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本人愿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 篇4
为了积极构建平安开阳、和谐开阳、多彩开阳、幸福开阳,维护文明开阳的良好形象,推动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本人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努力争当文明驾驶人。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职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开车不接听手机,杜绝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三、遵守交通信号,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
四、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自觉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道猛拐,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五、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车。确保停车有序,不违法停放车辆,不影响别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市区、学校不鸣喇叭,不乱开远光灯,遇路面积水减速慢行。
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
八、听从交警指挥,服从交警管理。如有交通违法,自觉接受处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枪救伤者,保护现场。
十、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安全活动及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安全提示:
(一)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醉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严查严惩,但个别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置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明知故犯,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二)酒驾和醉驾将会受到的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三)公安机关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
1.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2.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4.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
5.对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一律全程录音录像,实时传送省公安厅交管局管理后台;
6.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7.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
(四)农村地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时,必须减速慢行,提前鸣喇叭并注意周边行驶车辆,夜间行车必须正确变换使用灯光,提醒对向来车。
2.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邻水临崖路段较多,在乡村道路行驶时务必减速行驶,雨天及夜晚尽量避免出行。
3.农村道路路面较窄,路口处直角死弯较多,机动车与电动车、行人等乱走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在通过农村路口时,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开车。
4.在恶劣天气开车要严格按照路边标志牌上的车速行驶,使用刹车一定要轻踏轻放,大雾天气应及时开启防雾灯,夜间使用近光灯,降低车速,靠右边通行,保持车辆通行之间的安全距离。
5.载货汽车、农用车、电动三轮车尾部必须粘贴反光标识。
农村道路安全承诺书 篇5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全面实行交通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协管员,由各村(居)现任三职干部义务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安办管理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要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签订有针对性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说服。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群众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帐。认真排查登记辖区人、车基本情况,清理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真实记录和反映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传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督促1
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六)积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时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属自修自建道路,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属上级管养道路,应及时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通报,协调有关治理事项。
(七)说服教育本辖区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要乘坐火三轮等安全无保障车辆,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不违法驾驶,纠正和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听从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派出所或镇人民政府安办进行查处。(八)本村发生交通事故后,村交通协管员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安办,协助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九)会龙镇安办负责监督各村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交通协管员(签字):
监管单位:
20__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