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推荐课外读物承诺书范文【合集3篇】》
教师不推荐课外读物承诺书范文(通用3篇)
教师不推荐课外读物承诺书范文 篇1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敬业奉献,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到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有偿补课生源,不参与任何对学生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庭摊派学校、班级所需物品及劳务。
六、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八、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处理。
以上是我们大连市一二一中学全体在职教师的郑重承诺,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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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推荐课外读物承诺书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行风建设,更新育人新理念,树立行业新形象,使我校的明天更辉煌,我校自愿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公开:
一、绝不违反有关政策,茂巧立名目、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
除按国家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之外,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如班费、资料费、电教费、桌凳维修费、活动费等。
二、严禁举办各种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补课、乱办班或向他人介绍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严禁私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以从中谋利。
四、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名义,强制向学生服务,收取费用。如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购买学习用品及用具。
五、严禁违反学生自愿的原则,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
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和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私利。
七、严禁不经学校批准而私自安排学生入班上课,或少交、漏交、瞒交学费据为己有。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教师不推荐课外读物承诺书范文 篇3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