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马》读后感(精选31篇)》
《罪马》读后感(精选31篇)
《罪马》读后感 篇1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罪马》读后感 篇2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罪马》读后感 篇3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喜剧的代表作,读完这部作品,我感触颇深。不仅仅因为里面浪漫传奇的色彩,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还因为这部作品中,那一个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尤其是聪明睿智的鲍西亚。
剧中,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安东尼奥是莎士比亚理想的商人,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尊重友谊不惜牺牲生命。从当巴萨尼奥去找安东尼奥时,安东尼奥对巴萨尼奥所说的话“我的钱囊可以让你任意取用,我自己也可以供你驱使;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力量,帮助你达到目的”就把“商人王子”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采取否定的态度。夏洛克,他还是资本的代表,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
然而,在这部喜剧里,我还看到人性的善良。女主角鲍西亚,是该剧中最光辉夺目的形象。生活在人文时代的鲍西亚美丽、善良、机智、也富有才华和胆识。德国诗人海涅在《莎士比笔下的女角》这个便盛赞鲍西亚:“······鲍西亚似乎应当作为那朵希腊精神的后生之花——文艺复兴的代表了,这朵娇艳的鲜花在16世纪时,从意大利向全世界喷发可爱的芳香······直至今天我们还珍惜她,高度评价她。”英国莎学家罗斯金也高度赞扬:“莎士比亚笔下的男主角都不值一提,惟独他的女主人公都个个光辉耀眼,如同英雄。”呵呵,我只认同罗斯金所说的后者。
鲍西亚相貌十分美丽。巴萨尼奥夸赞她说“比起古代凯图的女儿,勃鲁托斯的贤妻鲍西娅来毫不逊色”,“她的光亮的长发就像是传说中的金羊毛······引诱着无数伊阿宋前来向她求婚”。杰西卡也形容她“如果天上有两位神仙赌赛,拿世间的两位美女做赌注,鲍西亚是其中的一位,那么其他的还得额外加点什么才成,因为这粗鄙的世界找不出和她一样美的人。”如此美丽的鲍西亚作为富家的嗣女,作为贝尔蒙大笔财产的主人,自然而然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求婚者。但鲍西亚没有被这些“声明藉藉的求婚者”所吸引,独独喜欢上了威尼斯人巴萨尼奥。当巴萨尼奥必须从金银铅三个匣子中,选出装有鲍亚画像的一个时,鲍西亚努力劝说他推迟选择时间。等到巴萨尼奥终于要选时,她又坦言自己的担忧。当巴萨尼奥终于选对了小匣时,鲍西亚在兴奋的同时,又真诚地向对方表示自己的谦恭。她拥有令人羡慕的地位,财产和美貌,却依旧如此温柔谦逊。由此可见,鲍西亚是一个为了爱情勇于作为的人,是一个大胆地追求自己认为的真爱的人。在当时那个女性权利被限制的年代里,能这么直白地向男方表达自己的爱意,实属不易,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而且是在自己家庭背景比男方好的前提下,自己仍不忘温柔谦逊,即使放在现代,也是奇迹,说明她的人品修养的高尚。这些都是鲍西亚身上的女性人格魅力。
最让人对鲍西亚印象深刻的当然是在最后法庭较量中的鲍西亚。如果说《威尼斯商人》的第四幕“法庭斗争”是全剧的高潮,那么,鲍西亚形象也在这一高潮中得到了完美的塑造。对于法庭中一磅肉的争论,没有所谓的正义战胜邪恶,只有“智”的较量。于此前公爵们对夏洛克的“规劝”不同,她战胜夏洛克的“规劝”全过程包含着这样的游戏:1、按照契约,肯定他割人肉的合法性;2、漫不经心,曲意奉劝他放弃割人肉;3、制造错觉;4、检验契约,引“狼”入笼;5、套住“狼”颈;6、反败为胜,大功告成。在这六步游戏规则中,她不动声色,却有板有眼。果然,狡猾的夏洛克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当,走向了死亡,安东尼奥则从死亡的泥淖中脱身出来。法庭斗争的胜利,充分展示了鲍西亚超人的才华。在她进入法庭前,夏洛克气焰遮天,藐视一切,那些养尊处优的公爵、绅士们对夏洛克悖与情理合乎法律的质对,一筹莫展。鲍西亚奉命于危难之时,略施小计,就击败了老谋深算的夏洛克。鲍西亚形象鲜明、沉稳、典型。她翻手为云,巧于周旋,才和德的唱和,外显美和内在美的统一。而这,就属于女性的美德。
综上,鲍西亚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美丽聪慧勇敢的女性。她通过她的才智和胆识,初步展示了一些女性主义平等独立的特质。她还是一个集女性美德于一身的新时代优秀女性。
从这部作品中,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领悟到了爱情的真谛,看到了人性的善良。莎士比亚,他不愧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他的作品,让我们熟悉了美德与丑陋,伟大与渺小,高贵与卑微。
《罪马》读后感 篇4
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
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罪马》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罪马》读后感 篇6
本书有三个故事,这是一本特别好的动物小说,材料的选材也很“新”,选择了白天鹅,沈石溪的有关天鹅的动物小说,只有几篇。故事充满了悲伤,但却让人终身难忘。
第一个故事就是“白天鹅***”,***是一只爱美的鸟,他自己不去孵蛋,她的丈夫灰肩雄只好自己孵蛋,小鹅算是孵出来了,但灰肩雄劳累过度,在湖中睡着了,被毒蛇咬死。他只好暂时放弃打扮,去照顾小鹅,小鹅很快就被猛禽抓走、在大嘴乌鸦口下,***救出了青宝和豆蔻的两只天鹅蛋,从此痛改前非,尽心尽力抚养青青和豆豆,在两只小天鹅就要被水獭吃掉的危机关头,***前去救援,受了伤,不能南迁,用自己的魅力诱惑乌尾雄,让他带领两只小天鹅南迁……
《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记录了五只哨兵天鹅的哨兵经历,充分写出了什么时候上任,哨兵经历最值得纪念的事和殉职过程,五只天鹅无一死得壮烈,令人泪如雨下。哨兵天鹅竟然克服了自己软弱的天性,为了保护别人被杀死。
《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说了白天鹅红弟一生七次冒险,轰轰烈烈地干出了一番事业。冒险使他脱离生命危险,赢得美人归,还成为了鹅群的首领,最后一次冒险使他受万鹅敬仰的死在了鹅王的王位上。
白珊瑚都能改变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为什么你就不行了改掉你的坏习惯,其实什么事都有可能。殉职的哨兵天鹅:半点红,有自己的生命杀死了威胁鹅群的鹰的雏鸟。他在两只鹰的猛烈攻击下,忍着痛苦,终于将鹰巢推下树,砸死雏鹰,半点红都能干出不可思议的是,你为什么不可以?红弟能有这么好的生活,就是因为他的七次冒险,万一他还在蛋里不去挣扎着出壳,他就会被大嘴乌鸦肢解了。只要你有勇气,什么是不能成功?
《罪马》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都读了《原来我这么棒》里面都讲了一个叫“高小瑜”的女孩;她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
她妈妈非常生气!到她送到研习班!在演习办理她遇到了芳荷和徐东洲。
她担任了副班长。带着队友们冲过了重重难关!、
在研习班里没有人不喜欢徐东洲!
她从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变成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罪马》读后感 篇8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罪马》读后感 篇9
在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比如:《舒克贝塔》,《爱的教育》,《做人与做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爱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 ,我有数也数不清的感情想表达,我就在这给各位说说吧。
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草场,但是柴斯特很贪吃,结果跳进了野菜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它在哪里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闯下了许多大祸,但是它都以绝妙的音乐天赋,摆脱了困境,还成为了震撼纽约的小明星,就在这时,柴斯特开始渴望自由,最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友爱和温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总感觉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热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个纽约,而此时它却要回到老家去享受无拘无束的快乐!为什么它敢于在事业的巅峰之时,提出要退隐?难道出名被大家喜欢,就不是快乐吗?我感觉我们人人都想当明星!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由!“快乐”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两层,中间那层最重要,是一个牛肉馅儿饼,可是调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层,它只能吃一层,它要选哪一层呢?正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对呀,太对了!荣誉虽然是非常好的,但让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乡,觉得高兴就放怀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兴,因为它有心情;而在时代广场,它不管有没有心情都要一天唱两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快乐,把很多动物关到了动物园里,让它们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记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希望动物们能像柴斯特一样拥有自由的快乐!
《罪马》读后感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罪马》读后感 篇11
五年级上学期,我学了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学后我受益匪浅。
学过这篇课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这么美妙。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这简短的几句话,透露了百合坚贞不屈与被人嘲笑不动摇的宝贵品质。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说明了白和敢于表现自己。我身边的一些同学,上课时畏畏缩缩,生怕老师提到他,我觉得那些同学要敢于表现自己,要学会毛遂自荐。
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说明了百合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岗位都不同,使命也不同。但不管你干什么,都必须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我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师在贫困山区一待就是几十年。他不图享受,只一心一意教学,只盼望山里的孩子能走出大山。他用青春和心血实现了一名优秀教师的使命。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把学习使为我的第一使命,长大成材回报祖国。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百合默默的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在生活中,不同的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也不同。老师以教育人体现价值,军人以保家卫国体现价值……我则要以优异的成绩来体现我的价值。
学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要为之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罪马》读后感 篇12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罪马》读后感 篇13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罪马》读后感 篇14
软,让心怀美好。
柔软,让人生静美。
柔软,让世界春暖花开。
早就倾慕林清玄老师的文字,一本《你心柔软,却有力量》将林清玄老师温暖的文字送至我的身边,催生出心底无限的力量。文字如月光,撒满一室清辉,慰藉和熨帖布满伤痕的灵魂,从此面对顺境逆境都心静如水,顺其自然。
这些“入梦、入魂、入心”的话语,是作者灵感的触动,是作者来自梦想的追求,更是作者精神世界的呓语。一点一滴,一字一句,融合生活中的悬念、玄想和残心,等待有缘的人共鸣和律动。当琴瑟共鸣的瞬间,精、气、神浑然一体,用柔软包容生命中的不完美,用柔软宽慰人生旅途中的郁结。缓和,缓冲,缓存,缓释……超越的那一刻,找到另一个自我。
林清玄老师的文字,于卑微牵强的世间,寻觅到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一切烦恼带来的觉悟,涤荡所有的尘埃、雾霭和流岚。小中寻幽,淡中得味,感知生活的价值和生命存在的意义。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历练,我们也终将成为一朵智慧之莲,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芬芳和一份妩媚。
花瓣,美丽着这个世界;云朵,飘逸在天空;柔软,让力量匝地有声。原来最平凡的一切里,才有着最奇绝的睿智呀!读《修得一颗柔软心》,教会读者学会用柔软包容用柔软生活;读《白雪少年》,在白雪覆盖下蕴藏、涌动、萌生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读《在梦的远方》,明白坚持的力量和神奇;读《温一壶月光下酒》,化实物为无形,将无形转化实物,一切都让岁月来诠释和明证吧。
朴素的语言富含哲理意味,平淡的文字绵延前进的动力。不管你相不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林清玄,陪伴你一起生长,走向成熟。我心永恒,我心曼妙,我心柔软。柔软抚平流年伤痕,化解浮躁和焦虑,生活中的美好渐渐浮出水面,随水面的落花一起荡漾着,荡漾着。
我不太懂生活的禅意,但是我顺从饿来吃困来眠的简单之道。因为喜欢,我看到《你心柔软,却有力量》一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正有香盈袖,一如四五月的蔷薇满架绽放。
《罪马》读后感 篇15
我特别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短篇小说,特别是《笑猫日记》一系列的,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不幸的猴子,落入了对对眼的魔掌,对对眼让猴子来学一些简单的手势,以便赚钱,猴子每天要练习十几次,最后练成之后,对对眼便让猴子在街头表演,猴子表演失误的话,对对眼就狠心的抽猴子一鞭。然而,有一天,让笑猫看见了,他和马小跳杜真子他们一起把猴子救了出来。秘密山洞被大雨淹没了,马小跳把笑猫和猴子带到了自己家,猴子很想变成人,就用火烧烤水果,学着人看电视等,猴子闯的祸越来越多,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把猴子带回了属于他的丛林。
如果您有兴趣的话,请继续关注《笑猫日记》!
《罪马》读后感 篇16
再读毕淑敏的文字,是这本《幸福的七种颜色》。与《心灵密码》相比,读《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出了更多的理性。
“提醒幸福”,“幸福的镜片”,“幸福家庭预报”,“幸福盲”……这是作家笔下对幸福的感受。“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生活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睛”。我们不幸福,是因为“我们常常过多地把眼睛注视着别人,而自己则在不知不觉中失落着最宝贵的东西”。
“轰毁你心中的魔床”,“自拔”,“我很重要”,“千头万绪是什么”,“第二志愿”……这是作家描述的处理不幸的技术技巧。“魔由心生”。在自己心灵的宝库中,储藏勇气,储藏智慧,储藏经验、教训,期望和安慰,抛却“我应该是怎样的”念头,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把自己从过重的压力中拔出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自己,“我很重要”,“在填写第一志愿的时候,把其后的每一份志愿也都认真地考虑”。这是人生“不屈不挠的法门”。
“素面朝天”,“幸福与不幸永在”,“苦难之后”,“泥沙俱下地生活”,“切开忧郁的洋葱”,“忍受快乐”,这又是作家敢于面对自我,敢于面对生命之苦难的深度解读。“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灾难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把一个人从精神上杀死,也可以把他锻造得更加坚强”。“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使我们成长,“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刚强”。生活并不总是色彩斑斓,“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才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快乐是我们人生得以有所附丽的红枫叶”,“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
读着作家笔下的文字,我不时地闪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人生的一种“悟到”,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的。这是人生历练的结果,是积累了丰富阅历之后的“参透”,是必须到达某个时间点之后才会有的“对生活的咀嚼之后的反刍”。就像一位作家,他首先呈现的作品是小说,然后是散文,最后才是人生哲理小品。年轻时的信马由缰,可以成为小说;中年时的形散神聚,可以成为散文;到了老年时的对人生经历的“悟到”,即为哲理小品了。这在于是否到了这个时间点。
“悟到”,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才能找到;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
《罪马》读后感 篇17
龙先生的《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安安才几岁,一个刚开始做母亲的妈妈充满欣喜和好奇的看着儿子的成长,岁月悠悠,可爱的安安已长成亲爱的安德烈,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的书信交流,龙应台对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孩子的教育给我深刻的启示。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联的描述,那些在我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书中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此书中作者讨论的话题包罗万象,例如对感情世界的迷惑、自我价值的追结、对全球化的看法及讨论,也有读者的回应引申出人省思的议论。不仅仅动人,而且涤荡人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教育问题令多少人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抑?身为教师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触动孩子的心灵,《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之间的睿智对话,触及了我的神经。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肯定是多么的重要: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十分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老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的家长和老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老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取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因此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差异。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篇章是《给河马刷牙》,资料是作者安德烈对他的母亲说:“我觉得我将来的事业必须比不上你和爸爸……,要理解一个事实,那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而龙应台回答:“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我要你用功读书,不正因我要你跟别人比,而是正因我期望你将来能拥有有选取的权利……”“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
我们最终极的负责对象,千山万水走到最后,还是“自己”二字。读完这一段,龙应台对要求儿子读书的精辟诠释,带出另一种想法,“用功读书”其实是让自己有更好、更多的选取权。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而不是为了谋生,这才会在心中产生成就感,而成就感会给我们快乐。为了传递这一信息,我也特意让女儿也读一读这本书,个性是对于龙应台关于“读书”的精辟见解,我们母子之间还进行了一次讨论:想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就务必具备必须的竞争潜质,就务必发奋学好本领。为了将来的快乐,这天务必用功读书。看来“用功读书”并不是我们中国孩子的“专利”,我们崇羡的西方人要用功读书。
《罪马》读后感 篇18
什么叫寓言?寓言就是带有讽刺或劝解性的故事,把深刻的道理寄予简单的故事中。小时候我最爱读《伊索寓言》,里面有很多有哲理的寓言故事,但在读了《克雷洛夫寓言》以后,我深深的爱上了这本书。
作者克雷洛夫是俄国最杰出的寓言作家,他的作品十分简短,但却非常精炼的表达出很多哲理。他根据飞禽走兽、花鸟鱼虫的特征,比如狼的凶狠、猴子的自作聪明、羊的驯服、牛的忠厚老实、蜜蜂的勤劳、蛇的奸诈等等,形象运用拟人的手法,让自然界的生物都在笔下变得栩栩如生,借此来展示人的品质和性格。
我特别喜欢《小树林与火》这篇文章,故事主要讲述在一个下雪天,小树林的旁边有一团小小的火苗,小火苗装作好心的样子问小树林是不是很冷,如果和它交了朋友,那立刻就会感觉到温暖,善良的小树林同意了。然而事情根本不像小火苗说得那样,它跳上小树林的身体不久,就燃起熊熊大火,把小树林烧成了一片灰烬!
大家一定觉得小树林很傻,如果它听完小火苗那一番“关心”的话之后,只要稍稍去动脑筋想一想,火与树木碰在一起必然都会被烧成灰烬,然后不让火跳到身上,也许就能避免这场灾难!其实生活也是如此,我们在一生当中会结识许许多的人,这些人中必然有好坏之分,古语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的朋友能使你受益终生,相反,坏的朋友只会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甚至像小树林那样遭受灭顶之灾。所在,我们遇到任何人和事都要动脑子去想一想,分清是非与好坏,让我们的人生过得更加精彩。
《罪马》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介绍一本彩乌鸦系列的其中一本——《香草女巫》。
香草每天早上三点多就从家里向学校跑。跑到学校,女巫们早就上课了。香草每次都迟到。
因为香草每次总是迟到,他的老师——金泼罗给他了一个大闹钟。闹钟足有脸盆那么大,钟的上部安着三个大闹铃,一旁还有四个小闹铃。
每当三点,闹钟就会喋喋不休的嚷嚷。香草就被吵醒了。他嘴里念着:上学迟到了,上学迟到了。她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跑去,最后还是迟到了。
“如果我有一把火红树枝扎成的扫把就可已在八点差五分的时候骑上它去学校。”香草说道。
香草有了蝌蚪龙的帮助下,拿到了红扫帚……
读《香草女巫》收获:香草用咒语变出了一个人怪莫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用它的智慧弄来了红扫帚。我非常佩服这两个人,因为香草会咒语,蝌蚪龙有智慧。
《罪马》读后感 篇20
如果说年少轻狂,那么那时的疯狂,便成了这一辈子能笑着说出来的回忆。如果没有十全十美,那么留下的遗憾,也许就多了几分神秘的假象。几十年后,岁月换掉了容颜,也泯灭不了那一段美好又不完满的青春年少。
龙应台等人著的这本《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多收录了曾经刊登在报上的回忆散文,有几篇同是叙述在中国台湾的生活往事,也有在其他地方的。似乎读书的人,懂得如何把一天用文字保存,以免记忆太多掉了些许。
看完这本诉说回忆的书,有点后悔去读这样伤感的故事。明明青春尚好,明明风华正茂,却担忧着将来会出现的种种。
偶或无法自拔,心想着,宁可看一些都市言情,或热恋或分手,或苦苦追寻前任无果,或参加梦中情人的婚礼最后自己却草草了事。也再不想看那些回忆,关乎生与死,关乎爱与时间,关乎疾病与生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尚青春时看这些写年老者的无奈与伤感,写韶华飞逝、色衰爱弛,看临终者再无最后的力气吐出对生的渴望,看老人痴呆不再认得曾经最疼爱的人的心酸,仿佛自己已是暮年之人,将自己处于那样无尽绝望的环境,想象着一件件事在自己身上同样上演,问自己能否熬过那些需要耗尽眼泪的时刻,不禁心里一颤。
于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还未到来的情节。也许每个人迟早会面对分别,也一定是要等到黄昏时,已经历了世间沧桑,看淡所有冷暖,看尽远近,看穿生死,到那时,所有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即使回忆,也不会想现今这般地怨恨时不我待。
有许多故事,读起来升降沉浮。有时竟会羡慕那些起起落落,会以为这样的生活来得深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场惊天动地,无论是经历灾难还是爱情。如说心跳加速,一定会有,但多半是平淡无奇的每一天。这辈子若说有80岁,便有约三万天,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起伏。再说,有升就有落,到头来发现,简单与本初,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也许我该换一个着眼点来看这本书。有一个章节的小标题是“趁现在,此生未老”。现在,就是最美好的状态。一切都有希望,现在,永远值得我们去珍惜。
《罪马》读后感 篇21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罪马》读后感 篇22
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被虐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罪马》读后感 篇23
假期里,我阅读了名为《橡树上的逃亡》的一本书。它的内容十分有趣,不仅惊险刺激,还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文笔优美奇妙,使人过目不忘。
在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托比无忧无虑的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着。可是,突然有一天,托比一家的照片被贴上了大街小巷的石墙上,这是头号追捕令。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流离的生活。托比一家之所以会被抓捕,是因为父亲。他为了整个大树的生态所着想,拒绝公开他的最新科学研究。从此,托比父母为了不连累托比,也是为了大树,放弃了自由,只有托比一人逃了出去。托比下定决心,要粉碎坏人们的计划,和他的伙伴艾丽莎,经历重重危难,终于救出了大树上所有无辜的居民,和家人团聚,完成了保护大树的使命。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十分轻松,终于看到了美好的结局。书中的人物使我深深的感动了。托比机智、勇敢、乐观、善良。有着一站到底的精神,还有着一颗感恩父母,珍惜朋友的纯洁的心。在生死攸关的那一刻,他把生的希望都留给了他的伙伴和父母。最终,这个承载着爱的力量的小男孩,终于如愿以偿,拯救了全族人民,维护了大树的生态和平。艾丽莎同样勇敢善良,是一个可靠的伙伴。托比在和敌人搏斗的时候,艾丽莎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保佑自己的朋友。这个直爽的小姑娘,全身上下都闪烁着希望的光芒。尼尔。阿芒。这个看起来弱弱的小男孩,既小心谨慎,又有和托比一样的大无畏斗争精神,是托比忠实的小帮手。
我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勇敢,学习坚强。在生活中,不能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自立,自己的事情坚持自己解决,不可以像一个少爷一样整天被伺候着。要多锻炼自己的胆量,长大才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国家、社会奉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勇敢地去创造自己的自由和理想。
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我平时也要多看书,多多积累知识,像鲁迅先生一样,”要多和社会现实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
《罪马》读后感 篇24
在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誓我从未听过有关它的任何报导,直到看到它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雪漫还有一本叫<<甜酸>>的书。因为是雪漫的疼痛系列,所以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甜酸>>这个名字应该是截取的俗语中“酸、甜、苦、辣”中最美的两部分。雪漫的书名总是起的别有心意。我拿着这本书,心里揣测着“文字女巫”这次又将给予我们怎样的惊喜呢?我带着这样的疑问,伴着黑夜,就着橘色的灯光,掀开了新的篇章。因为家里的茶喝完了,所以我是沏着一杯杯的果珍看完的这本书的,呵呵,果珍酸甜酸甜的到是配合了书的主题。
秘 密 的 花 园
每一个经历过十七岁的女孩儿都会有自己的秘密,那是成长的恩赐。或许是麦琪的礼物,或许是潘多拉的盒子。因为稚嫩,所以缺乏判断。女孩儿们无从知晓这恩赐将会带给她什么,所以只能将其埋在心底,等待它自己开花结果。
田丁丁,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儿。十七岁的她也未能“幸免于难”,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田丁丁恋爱了,但她喜欢的人不是别人,竟是她的语文老师,林庚。因为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只能偷偷的暗恋,并用晦涩的语言引起他的注意。丁丁的暗恋始终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林庚应该是不知道的吧,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沉默着用他自己的方式来对待这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都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花朵,因为无人知晓,所以只能独自承受其中的甜酸。可是,田丁丁并不知道,她让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开在了皎洁的月光下。而林枳就是那轮孤傲冷清的月亮,她不动声色的洞悉了一切,只等待田丁丁自己的坦白。
我并不赞同早恋这种行为,可是恋上自己的老师并不是田丁丁的错。田丁丁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虽然母亲倾尽所有给予她温暖,可是父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的。田丁丁是孤单的,没有朋友,生活在只属于她和妈妈的简单世界里,心里的缺口等待着迸发,而永远表情温和的林庚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所以,我想田丁丁喜欢林庚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冲动。她只是在寻找心灵的缺口。也许,是在寻找爸爸的味道。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有关师生恋的故事,是看了琼瑶的<<窗外>>。那是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女国中生江雁容喜欢上了她的国文老师四十岁的康南,与田丁丁不一样的是,康南也喜欢上了他的学生。两个人曾那么用力的爱过,可到最后还是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江雁容嫁为人妇,而身败名裂的康南只能解酒消愁在乡下教学维持生计。然后,两个人痛苦的回忆曾经的过往,怨生不逢时,叹相见恨晚。仔细想想,江雁容之所以会喜欢康南,完全是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和鼓励,父母把大多数的爱和希望都给了弟弟妹妹。所以她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给给予她淳淳教诲如慈父般的康南身上,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疼爱和重视,还有就是自由。
相对于江雁容,田丁丁多了一份理智,还有就是妈妈足够的爱。她最终还是将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深深地埋藏。也许多年过后,她会为自己的这份理智而感到自豪,淡然的、微笑着和母亲回忆往事。她还要感谢曾经深爱过的老师,是林庚的默不作声和理解挽救了田丁丁那颗脆弱的心灵。
我们心中的十七岁啊,究竟有多少秘密等待着去隐藏!
罪 恶 的 始 源
每个女孩儿都会做这样的梦:希望自己拥有高佻的个子,姣好的容貌,出众的学习成绩,还有就是出身豪门。看,林枳就是以这种姿态映入我们的眼帘。只是除了,那看似的富有。是的,那偶尔出现在天中门口的MINI COOPER,所谓的高档别墅,漂亮的群摆,以及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她继父的。是的,是继父,那个叫于根海的粗俗的男人。林枳算什么,在他眼里林枳只不过是他偶尔会想起的拖油瓶罢了。
林枳拥有一切女孩儿想要的东西,可是,她并不快乐。不过对于她也无所谓快乐与否,整日面对也不过是念经诵佛不问世事的母亲,还有只会吃喝玩乐彻夜不归的继父。林枳没有朋友,也无须朋友,“一个人”的世界她已习惯。她一直固执的孤傲的行走在自己计划的道路上。在众人的眼中她光焰鲜明是焦点是天使,但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被感情遗弃的小丑。
林枳的遭遇正印证了一句话,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正如我前几天看过的两则报导:一是,一个从小双目失明的小男孩儿,有很好的乐感,尤其对弹钢琴有很高的造诣,六岁就达到了九级,这是很多正常的孩子都无法达到的。却怎奈贫困的家庭条件,让希望看起来是那么渺茫;另一个是,一个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养尊处优的他十四岁接触了毒品,然后在长达八年的岁月里,他把家里败的精光,进过戒毒所,痛苦过自杀过,偷过也骗过。我开始有些迷茫了,究竟是困苦的命运造就了才华,还是舒适的环境磨灭了斗志。不过还好林枳不是后者,她一直为自己的梦想做着不懈的努力,虽然这中间有些小插曲。
至于林枳与周楚暮的感情也是很具有戏剧化的,才貌双全趾高气昂的高材生却拜倒在了小混混的手里。虽然仍是运用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的老套路,却有着不同于以往的始终。重逢的那一天周楚暮偷了衣服拽着林枳风风火火的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时候,就预示了一切。周楚暮不过就是一阵风,燃烧了林枳心中仅存的花火。可是风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的,它终究是要离开的,这就是命运。所以,即便是林枳,即便是他们唾手可得的爱情,也无法将他留住。而此时的林枳也已是身心疲惫,为了见周楚暮,她无数次利用老师的信任逃课;为了帮周楚暮还钱,她隐瞒事实欺骗真正关心她的田丁丁;即便到最后周楚暮将她拒之门外,她仍跪在地上隐忍着悲痛将她用屈辱换来的钱一张张的从门缝里给他送了过去。
其实,林枳一直痛苦着,痛苦着母亲的冷漠,痛苦着自己的抉择,痛苦着周楚暮的堕落。她也一直为还不上丁丁的钱而深深的自责,并不顾尊严的向于根海讨钱。其实林枳并不坏,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爱。我想也是因为爱,所以周楚暮选择了的离开。
其实,一切罪恶,都源于善良。
后 记
合上手中的书,想到了我的十七岁,那段还未走远的岁月,恍若就在昨日。
记得我曾因为戏弄同学笑的前仰后合,也曾为了考试成绩一塌糊涂而哭的稀里哗啦。喜欢上历史课喜欢搜集在历史书上看不到的故事,喜欢政治课上我们为了回答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的场面;会在物理课上打瞌睡,会因为答不上数学题而求救于我的智囊团。喜欢听后桌男生唱跑调的《十面埋伏》,喜欢很多人围在一起评论NBA赛事;没事时也会天马行空的说笑,偶尔也会拽两句汪国真的诗。我也常和好友诉说心中的苦闷,也曾是安静的倾听者。但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十七岁那个夏天,运动会上那被高高举起的赫然醒目的写着“永远的高一﹙2﹚班”的红色字幅。
十七岁也有属于我的秘密,那是只属于十七岁的秘密。
每一个十七岁都有一段漂亮的飞跃,每一段飞跃都会划出不同的弧线。十七岁那年或许我们都有了秘密,开始试着撒谎,做出自己认为对的选择。但是,请不要误解,这并不是罪恶在作祟,只是成长让我们有了秘密。
我们仍然都是好孩子。
《罪马》读后感 篇25
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便把它买了下来,回到家,我便迫不急待的把它翻开,仔细的阅读,渴望能从中找到快乐。
孟小乔是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她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女人叫蜜儿。蜜儿身上披着一条大披巾,胸前有一副眼镜,还坐在一个大红色的轮箱上面。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发现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整天无精打采,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孟小乔的父亲,脑子里乱七八糟,做事情没有条理,孟小乔的母亲,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而孟小乔,胆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什么事都干不了。于是蜜儿用自己的披巾使他们变得心胸宽广,做事有条理,每天都快快乐乐。到了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凶巴巴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充满赞美的评语,成了孩子们最好的朋友。
如果哪一天,我能在湖畔遇见个像蜜儿一样的人多好!可惜,这只是杨红樱结合现代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写出的一个幻想故事。告诉了人们,要多赞美孩子,体谅孩子。
书中的蜜儿其实是一个下凡的仙女,她因为看到人间没有快乐,才留了下来。仙女为什么这么快乐?有人会说她们没有优愁,没有顾虑,没有操心的事。错!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有优愁、顾虑和操心的事,只不过呢,仙女们的忧愁就如眨眼一样,转瞬即逝。
人不是因为可爱而快乐,而是因为快乐而可爱。
《罪马》读后感 篇26
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篇小说,关于动物的,很有意思。
我感谢马术表演家娄阿甲想到了办法让白珊瑚免去了屠宰的厄运,我敬佩白珊瑚的勇气,它在娄阿甲的坟前苦守,可能是为了还当年的‘债’吧。进入正题。
娄阿甲和白珊瑚可为是一对‘朋友’,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师,他的马,便是白珊瑚,他与白珊瑚有深厚的友谊。那次,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表演马术,这次表演有很多高难度的动作,但他相信白珊瑚会完成的,在一系列动作就要完成的时候。灾难不幸发生在了他的头上。在最高难度一个动作时,一条花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包括其它马)都害怕蛇,白珊瑚一个激灵。娄阿甲被甩了下来,临近死亡是,他让马戏团不要屠宰白珊瑚,马戏团同意了。
白珊瑚成了罪马,他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尽管娄阿甲在临终前已经原谅了它,可它还是无法释怀吧。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娄阿甲在它身边,20xx年的友谊,他们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他们是亲人,他们是朋友。白珊瑚终于离开了马戏团,白珊瑚找到娄阿甲的坟,在坟前苦守。最终他变成了一匹野马。
我佩服白珊瑚,动物的情感好真实,喜欢便是喜欢,他可以为了赎罪而苦守坟。我们人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动物的情感在我们人身上好难寻找到?说我们不重情义,可我们又不是,只能说我们没有动物真实。没有动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的断然。
我喜欢动物,我承认我没动物真实。但我会记住,我会变的。
《罪马》读后感 篇27
有人说人生中最大的目标就是获得快乐,但是难免会有不测风云,人生怎么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呢?不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小说的主人公波莉安娜已经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这部著作的影响力之大。他之所以会改变各国民众的生活,是因为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开心游戏。
孤女波莉安娜在脾气乖戾而冷傲的姨妈家生活,虽然只能住很破旧的房间,穿很不合身的衣服,说话还有禁忌,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沮丧难过,而是在不开心的时候寻找到令人开心的事情,这就是小时候爸爸教他玩的开心游戏,波莉安娜的乐观性格感染了姨妈和女仆南希,最后整个小镇的人都玩起了开心游戏。在波莉安娜出车祸之后,镇上的所有曾受过他帮助何影响的人都来看望她,而她也为姨妈牵线搭桥有了一位姨父。很多人觉得波莉安娜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小女孩,但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拥有了许许多多的朋友。
小说中的开心游戏是全文的中心,他教我们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即便只有一丝一毫的快乐。再想得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的到了一根拐杖,却因为用不上而开心;房间里没有镜子时,她想自己正因为如此而看不见脸上的雀斑而开心;当女仆南溪抱怨自己的名字太难听时,她告诉南希应该部位自己叫“赫弗齐巴”而开心。
“苦中作乐”应该是每个人都梦想的境界,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并不多,就像波莉安娜那双腿受伤后艰难的寻找快乐那样,人要为一点点小事就无比快乐的话,这世界上就不会再存在悲伤,绝望和沮丧了。
天有不测风云,任何事都有可能会发生,但良好的心态一生受用,凡事抱有快乐的心态就能应付一切困难。其实寻找快乐的办法还有很多,重在我们愿不愿意去尝试。快乐不会不请自来,他就像一个淘气的精灵,藏在了许多事物的背后,如果你不去寻找,就得不到快乐,但假若你找到了他,快乐便会笑嘻嘻的对你说:“哈,我来了!”
《罪马》读后感 篇28
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人和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就连人和动物之间也有着割舍不断的情。这不,这几天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沈石溪的中篇小说《罪马》。
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这是一场罕见的事故,让人不寒而栗。一个马戏团来到一个村寨演出,马戏团这天准备的非常充分,前几个节目都很顺利,老虎钻火圈、人熊交谊舞、双胞胎走钢丝……好几个节目都演得非常出色,没有任何纰漏,按照演员表现在该驯马员出场了。
演出本已经结束,但是寨子里的乡亲都久久不肯离去,驯马师娄阿甲一看乡亲们如此热情,于是加演一个节目,谁曾想,一个加演节目彻底改变了白珊瑚(马的名字)的命运。在驯马师表演高难度动作时,突然钻出一条蛇,白珊瑚一惊,将驯马师从马背上摔下来,甩到铁柱子上。在去医院的路途上,驯马师不幸逝世,于是白珊瑚决定绝食。在娄阿甲妻子的劝说下白珊瑚放弃了绝食。
白珊瑚逃跑了,不辞而别,不知去向。这可急坏了团长,怎么说白珊瑚也算是一匹通人性的马。原来他去了娄阿甲的埋葬地——黑虎冢。
团长同意让白珊瑚留在这。据当地村民说,这匹白马喜欢踩蛇。看来它是为他的主人报仇哩!
这篇故事给我很大的感触,这匹马真通人性。懂得知恩图报,有些人会说人话却不如白珊瑚这匹马。而白珊瑚虽是一匹马,但难得把它当畜生看。可以说白珊瑚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娄阿甲没白养它!
大家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你们一定要看看吧!
《罪马》读后感 篇29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罪马》读后感 篇30
清晨,太阳露出了红红的脸蛋,鸟儿站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唱个不停,凉爽的晨风轻轻地迎面吹来。这时,《蜻蜓眼》映入我的眼帘……
这本书主要以小女孩阿梅的成长为线索,并以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出了那个特殊年代中,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
这本小说最让我着迷的不是阿梅,而是阿梅的奶奶奥莎妮。她跟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结婚,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她跟着丈夫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地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和温润,然而她的异国血统被许多中国人误认为国际间谍,并想出种.种办法伤害她。可奥莎妮本是柔弱的老妇,但在爱的正义下,她显得十分坚强。就算那伙人夺走了她最心爱的蜻蜓眼,她也想尽各种办法,甚至不惜用苦肉计夺回了项链。
从奥莎妮奶奶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也明白了爱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就像奥莎妮奶奶一样,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们的爱,使她心甘情愿离开自己的故乡,来到遥远的中国,并且一待就是一辈子。奥莎妮奶奶一生经历坎坷,但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
《罪马》读后感 篇31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波特与一个外表愚笨却内藏杀机的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故事。
魔法石是炼金术师尼可乐梅多年的成果。这是世界上仅存的唯一一块魔法石,现在它被藏在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一一哈里的学校——霍格沃茨。魔法石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还能把任何金属变成纯金。这块魔法石被藏在一个魔镜内,只要你想拥有它却不用它做坏事,你就可以得到它。奇洛教授在霍格沃茨教黑魔法防御术。哈里的仇人著名的黑巫师伏地魔一直寄生于奇洛教授身上。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哈里和他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一起冲锋陷阵过了几个致命的关卡来到魔法石前。在此之前霍格沃茨内的教师,一个个不下迷阵保护魔法石,就连一向阴险狡猾的斯内普教授也同样如此。一开始,哈里、罗恩和赫敏都曾怀疑斯内普教授,可当哈里独自走入魔法石前他才知道奇洛教授才是幕后黑手。于是哈里和奇洛教授拼死格斗。哈里发现只要接触奇洛教授,奇洛教授就会消失。最后哈里利用这个方法再一次从伏地魔的手里逃脱了。
这本书让我懂了一些道理:贪婪就会一无所有,善良就可能得到一切,这本书的唯一不好之处就是:在达利家时,描写的不是很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