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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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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精选30篇)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3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南海广场看完电影《哈利波特7》,有了很多感想。

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电影中讲述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他找到了第一件圣器。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魂器最终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最终胜利!他获得了最强的魔法棒接骨木魔杖!不过他把接骨木魔杖折断了,并扔进大山谷里,因为他不想伤害别人!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4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5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6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马蜂并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7

《呼兰河传》一书,在我祖父祖母那一代人就作为课外阅读的好教材。一代大师优秀女作家萧红,用诗一般的语言、用像绘圆一样的方式,给我们描绘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旧中国的状况。它是一篇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

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没有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孔乙己、润土、阿Q那样人人皆知,但肃红用姻熟的与作技巧、抒情诗一般的意境,塑造追述的一个个人物,如祖父、二伯、冯歪嘴子等形象,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对三个普通女性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各显特征。如第一个女性,小团圆媳妇嫁到胡家后,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烫驱鬼到奄奄一息、无人问津,最后死于非命的过程,展现了残酷的封建传统、落后风俗的可怕画卷。

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心尽力参与照顾的大孙子媳妇,最后只能用跟别人跑了的方式,追求自己幸福来反抗旧社会对妇女的摧残。而由媳妇熬成的婆婆,怀着为她好的愿望,用打骂、跳神、逼迫洗澡的方法来救治,最后反而使其致死还吓跑了另一个媳妇的结果,上演了一出家破人亡、鬼神之斗的生活悲剧。剧中人并不知其中原由,只能寂寞无语。这一家庭悲剧再次印证愚昧落后是精神枷锁、是无形的屠刀。

作者萧红虽然生活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时代,生活十分艰难。但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她的后花园的童趣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描述的搭野台演戏和鲁迅展现的社戏媲美,同样为我们展现了旧社会农村南北文化习俗的相通,使我们对中国农村的过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家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通篇并无大场面、大事件、大人物的描写,但对那些发生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间、社会中最平凡最琐碎的事件,如卖猪肉、卖麻花、拉大车、修路面等,把整个东北农村生活情景都细腻逼真的加以描写,并用犀利的语言为人民大众喊出追求幸福、追求生活的心声。尤其是对卖麻花情景的描写更是淋漓至尽,看似十分平常的卖麻花所涉及的七个人物,一个提篮叫卖烧饼的在胡同东头喊道西头,篮子里糖麻花和油麻花,被人问价和挑拣也不发怒的性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五个小孩买麻花的争夺打闹的全过程把东北城镇平凡市民家庭生活的细致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所以她也可以称为百姓的作家。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憧憬未来、昌有理想的特点,也从一些小事得到充分描述,尤其是磨砺中的爱情故事更是淋漓致尽。忠厚的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在他所干活的磨房里与赶车老板女儿王大姑娘私自结婚生子,虽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她不为人们的鄙视而悲凄自卑,相反能抵抗唾沬奋力抗争,和老婆、孩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用自己最原始最全部的能力,来爱妻子、爱孩子,充满了不畏艰难、努力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繁衍不息、不断昌盛的源泉,也表现了萧红在逆境中向往幸福、向往未来的愿望。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及具独特艺术个性的女作家。她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灾难的时代,她的现代处境是凄的,但对家乡的热爱,对童年的回忆,对亲人、亲友、多乡友的眷恋之情,从回忆小说中洋溢、流露,因此虽生活的热爱才是艺术创作永不干涸的源泉。

萧红的艺术才能由于生活窘迫和疾病的折磨,在31岁就死去了,在一个美丽的年龄就离我们而去。但她留下的作品,却是我们宝贵财富,在文学的宝库中,是一块绚丽的瑰宝,受到许多文学大师的赞赏,更受到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的热爱。她的作品,使我从平凡小事的描写中看到她宽大胸怀;从破碎不连贯的七个章节中,看到整个中国的全景展现。没文化,真可怕。落后要挨打,因落后,而最深受害者是劳苦大众。肃红作者就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广大人民遭受战争之苦,而她只能和她的丈夫旅居香港,过着凄凉贫困的生活而萌生书写以灰暗色调为主的《呼兰河传》。更加激发起我们对现实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

如今,在政府领导下,科学空前发达,生活不断进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经过六、七十年的变迀已增长到80多岁。这是在31岁早逝的萧红肯定没有预想到的。解放后,中国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再也没有外来侵略者欺凌和侮辱,中国人民再也不是贫穷困苦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像一头从沉睡中醒来的雄狮。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地位越来越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我们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如果她能活到现在,一定会用更活泼的文章来歌颂、来描述。所以,时代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也期待更多歌颂当今的文学作品面世,来激励生活、激励青年。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8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月亮和六便士》不乏精彩的句子。如:

“世界是冷酷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得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张贤亮在《绿化树》中说:“凡是出现两次的事物必有某种意义,那就是命运!”

文学,文学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它如此另人费解,它不是靠智力,不是靠理性可以把握的。科学最大的弊端是可以模仿。即使你很笨,你仍然可以在科学上做出成绩,尤其是化学!而文学则不然!这个也许就是文学的魅力!它如此令我痴迷!尼采说:“模仿无疑于自杀”。科学的本质正是模仿。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9

《浮士德》是德国大文豪歌德的一部诗剧,后来被改写成小说。它是世界文学库里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闪射着美丽迷人的光彩。它曾是马克思“最喜爱的”一部德语文学著作,被他读得滚瓜烂熟。正如研究《红楼梦》有《红学》一样,在世界范围内研究《浮士德》也已形成文学领域里的一个独立学科,被称为“浮学”。

《浮士德》给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异人”,一个永远不安于现状、永远自强不息的德国男子的故事。他的一生痛苦曲折,却敢作敢为,豪迈悲壮。

故事大体是这样的:上帝和魔鬼靡非斯托发生争论,魔鬼认为世人的代表――浮士德野心勃勃,好高骛远,永不知足,不会有好下场。而上帝认为浮士德在追求时偶尔误入弯道,但最终会走上正途。他们打赌;由靡非斯托去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魔鬼靡非斯托下到人间,与已对追求感到厌倦和失望的老博士浮士德说,他可以让浮士德永不安宁得到满足,条件是浮士德要用鲜血做抵押,一旦有一天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就让靡非斯托带走他的灵魂。

浮士德同意了。他在魔鬼的帮助下,喝了巫婆神奇的魔汤,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先后经历了美好的爱情,对宫廷中的权势财富的追求,以及对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都不能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大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百岁高龄而且双目失明的主人公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心满意足地倒地而死。然而浮士德的灵魂,并没有被靡非斯托抓进地狱,而是天使们奋力从魔鬼手中救出浮士德,护送着送上了天堂,因为他最终投身于替大众谋幸福这一崇高的事业。

《浮士德》是一本说不尽的书,把它改写成小说其实是一种冒险,因为谁也不敢说自己读懂了它。书中运用了许多象征、隐喻手法。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浮士德》,笔者于是斗胆冒险试一试。在改写过程中,笔者尽量扣紧诗剧原有的情节和文字,以免破坏它原有的内涵和美,只在可以想象的地方稍做渲染。

当我从第一章一直读到第八章时,我开始觉得浮士是个只会享受的登徒浪子。我一边厌恶地思考着浮士德的所作所为,一边继续往下读――第九章:美梦成真。这章故事写的太美了!里面有一段话不仅把我对浮士德的坏印象冲淡掉,还使我十分感动,泪水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这段话是这样写的:后来,他又得到皇帝的赏赐,有了自己的一块封地,于是开始孜孜不倦地围海造田。经过艰苦奋斗,终于使一片荒凉的海滩变成了美丽的花园。他已年近百岁,双目失明,黑暗之中他仿佛听到成千上万的人在海边劳动的歌声。这时,他突然悟到:这就是自己要追求的目标――要每天每日去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才能去做自由和生活的享受。他说:“我愿意看见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由的土地做着自由的国民。”他情不自禁地喊道:“你真美啊!请停一下!”说罢,他倒地而死结束了他探索的一生。此后,他的尸体和灵魂,被上帝派来的天使接到天国去了。天空中,圣母和他的女友玛格莉特迎接他,一起飞往最高的天堂。

德国作家歌德的诗剧《浮士德》是德国文学中最杰出的作品。此书写了近60年,它取材于民间传说。作品通过浮士德一生不懈的追求,概括地反映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9世纪初西欧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进步人士不断追求光明、探索真理的过程。诗剧中的浮士德是个自强不息者。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0

周末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深有感悟。

《金银岛》讲的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一个叫弗林特的海盗船长在金银岛上买了价值70万英镑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偶然得到了一个藏宝图,和一些人一起寻宝。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寻宝者终于找到了宝藏。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吉姆,他聪明机智而且很勇敢,比如说,在他们登上金银岛后,和海盗交战,有一天,吉姆出了他们的营地,到晚上,他却闯入了海盗的营地,海盗头子因为很喜欢吉姆所以没有杀他,想让他加入海盗,他却临危不乱,坚决不加入海盗。他的这一点让我非常敬佩。还有,当帆船被海盗占领,吉姆又把船的锚索隔断,让船随风摇晃,把海盗晃晕,海盗们被晃了一夜,加上喝了酒,第二天船就被吉姆抢了回来。

在书中,还有一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他就是西尔弗。西尔弗表面上看起来举止文雅,像一个绅士,但是,他却是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头子。他在船上担任厨师,平时对船上的人就像是亲人一样,但是,在他召集了一帮海盗,到岛上寻宝时,却翻脸不认人,和吉姆他们打的你死我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处处有着像西尔弗这样的“伪君子”,我们要识破他们的伪装,不被伪装所蒙骗。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1

在这篇文章里,武松在景阳冈前的“三碗不过冈”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喝醉了。他摇摇晃晃的来到景阳冈上,睡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突然,一只白额大老虎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武松一惊,拿起肖棒向老虎打去,不久它们就打成一团,老虎因为饿的原因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打虎虽然胜利了但他也犯了个错误,就是无视了警告牌。在旅游景点里有一些“禁止入内”、“游人止步”的牌子,不要以为这些牌子没用,如果你进了危险地区是可能命葬黄泉的。有时候街道上会有一些“正在施工”的牌子看见也要绕行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2

鬼靡菲斯特在一片对上帝的颂扬声中,公然指责人世间的混浊丑恶,反对对上帝的阿谀,并且跟上帝打赌人性的贪婪。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使浮士德喊出“这一切都美呀,请你留住”。

这是浮士德玩弄了阿甘玛丽,偷欢了海伦,协助国王作战,获得了海边的一块封地,准备实施围海造田赐福于民的宏伟计划时,瞎眼的他把靡菲斯特召人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误认为是他那宏伟计划开始实施时而发出的呼喊。

浮士德总是想拥有世间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一切:美色、财富、国土、郡民……他什么都想要。他年纪虽然逐渐增大,但这贪婪之心毫不衰减。当他发现围海造田这一最美的宏愿得以实现时,就禁不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想把它留住。“占有最美的事物,得遂自己心愿。”我觉得这正是人性贪婪无厌的最大最有力的证据。

可惜,大家都把这部伟大作品的深刻思想给弄反了。

他们都认为,浮士德的所作所为正是人类不断进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象征。

上帝认为人性是积极向上,永无止境的;魔鬼认为人是不会知足的。

其实,上帝与魔鬼这一对双胞胎,所说的话语看似不同,实际上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我认为,上帝造人,目的是在操控人——想想伊甸园的故事就可以明白了。我当然赞同魔鬼的意见:人的贪婪之心是世间不得安宁的根源,人是不会知足的。

然而,论者往往迷眼于浮士德的“请留住”这一句话,认为这是人性积极进取的体现。实际上同样可以说,这正是人性“不知足”的最好体现。

试想,一个人到了晚年,在他已占有、享受过一切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后,突然又有一件他认为最美的却又稍纵即逝的事物降临时,他立即从心里发出“请你留住”的呼唤,不正是他贪婪无厌的最有力的证明吗?

于是,浮士德死了。

于是,靡菲斯特赢了。

而正当魔鬼按照当初与上帝达成的协议,欲占有浮士德的灵魂(他想消灭人的贪婪本性吗?)时,上帝却派使者来抢走了浮士德的灵魂。

上帝又耍了一回赖!

于是,人就永远无止境的贪婪进取。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3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不过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希望的,也许希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该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4

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后,随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的探险故事。书中人物形象丰满,机智勇敢的吉姆霍金斯;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从容的李沃西大夫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情趣,让青少年有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在老海盗这部分讲了吉姆霍金斯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的父亲和母亲经营了一家名为本葆将军的旅馆。

一天,本葆将军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的客人。这位客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看起来凶巴巴的,净是讲一些关于绞刑、海盗、跳走板和海上风暴等可怕的故事

在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中的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我要向吉姆霍金斯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等等。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5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6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著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06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10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7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8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老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的美好生活的主题思想。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19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此文来源于百范文网 网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0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1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2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3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一本名叫《居里夫人传》的传记。深受感慨。居里夫人是有史以来唯一赢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原籍波兰,因研究放射性元素镭的发现,居里夫人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矿渣中提练出镭,居里夫人整整奋斗了45个月的艰苦劳动。每天都不停止地搅拌,穿着沾满灰尘的工作服,烟熏得眼泪直流,而且是在一个十分简陋的实验室里。作为一个妇女,着是一个多么繁重,多么艰难的劳动!她既是闻名世界的科学家,又是普通的工人,还是家庭主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固然,居里夫人发现了镭,这是伟大的贡献。但更伟大的,却是她放弃了专利所带来的财富,让镭提早为人类造福。实验室是她的家,一克镭是居里夫人与丈夫的结晶。她虽是着名的科学家,但仍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她的精神是显而易见的,是伟大的,是人人都值得学习的!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没有浪费的日子,只有严正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怠忽,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结构,只有和谐亲爱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最枯燥的科学家的传记;同时,也是最动人的一个女英雄的故事。《居里夫人传》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必须付出百分之百的艰苦努力。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定要时刻准备着!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4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5

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的面对伏地魔,在他刚踏进魔法学院不久,就与伏地魔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6

《月亮与六个便士》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91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他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这篇小说是毛姆在游经塔希提岛后,回到欧洲写成的。他用旁观人和经历人的角度,刻画了神秘画家斯特里克兰德的传奇色彩的一生。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人们都对这名画家的传奇的一生,充满了好奇。他的作品让人心湖涟漪,他的作品中透着情色和悲切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批评者对他嗤之以鼻都反复无常。

即使在他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能让人看到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种探索艺术家的神秘跟迷侦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

有一位让人敬仰的画家,对斯特克兰德的画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他优美的文风堪称典范。著名的评论家,莫里斯.于雷概括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他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的目的是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这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

然而那些过去真正和斯特克兰德相交过的人,并不认同他,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天才画家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一时间,人们对发生在这位出类拔萃的画家身上的奇闻逸事,充满了好奇,有关他的回忆,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这更让斯特里克兰声明远播,吊足了公众的胃口。

斯特克兰德的儿子写下父亲的传记,他说,人们对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扫一些喧嚣和误解。他把斯特里克兰德描述成了一个体贴,慈祥,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形象。然而,崇拜者对此很失望,颇有微词。在崇拜者心中,斯特克兰德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接受了他的传说。或者是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者是对他突然离开温暖舒适的生活的同情。人们对他的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他儿子刚刚出版的传记让人们的好奇心贴入谷底。

那么斯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接下来我们将要跟随作者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这位天才画家的真实故事。看作者如何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解析。

如何从一个普通的证劵经济人成为一个大师级别的人物,如何在他中年以后抛妻弃子,追寻他内心深处的自由,哪怕过着贫穷,潦倒的日,也要甘之如蜜,他在生命的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7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和爱情破灭后深切的悲痛与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那个黑暗社会里,有知识的青年刚刚接触到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观念,他们向往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那个年代他们自由的恋爱和婚姻注定了破灭,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但是那样的爱情,冲动的结合,缺少交流的生活真的可以幸福吗?即使是在现在,21世纪的爱情就可以这样随便的结合吗?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绝对不是像他们一样可以冲动的结合的,他们爱情的破灭在今天的我看来就似乎是一种对冲动的惩罚,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他们相爱了,彼此努力了,最终走到了一起,组建了家庭,可是他们彼此却又生疏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安静了,沉默了,最后自然而然的破灭了,消失了,分开了。这不是梦,他们真的为了这份爱努力过,可是他们既然相爱,那么努力得到的爱情为什么又要放弃呢?是他们没有努力吗?我看不是,他们有过炽烈的爱恋,他们有过寂寞的等待。“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权利。”说尽了她的坚持和毅力,我想他们一定是努力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还是分开了呢?“不过三个星期,我们似乎与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的了解,而现在看来确实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生活让爱情变淡了,还是金钱对身体以至精神的折磨摧残了这段爱情?在那个年代我们理解为社会摧残了爱情,生活所迫压跨了爱情。他们感情的破碎归罪与社会的黑暗。

可是这样的爱情放在今天就能长久吗?我想回答是肯定的,他们的爱情就算在今天也不过是三个星期的同居而已。他们的爱是真挚,他们都是互相倾慕对方的,但是他们冲动的结合就是破灭的开始,爱情是需要时间去好好经营,好好呵护的,没有经历恋爱的爱情注定走不到婚姻,或许婚姻可以不需要恋爱,但是没有恋爱的爱情,只是冲动的结合那就注定了破灭。他们冲动的结合,对彼此对不甚了解,他们没有恋爱,不知道该怎么彼此交流,不能很好交流的夫妻怎么过的幸福,怎么共同进退,怎么互相扶持共度难过,正因为他们缺少交流,只是在互相猜想着对方的内心世界,那样的爱情放在什么年代都是要注定破灭。

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对待爱情,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更不能像他们一样不去互相交流,而是盲目的猜测对方的心理。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退。那样即使生活有再大的苦难也打不到相爱的人。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8

昨天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直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特别幸福、快乐。每天有漂亮的衣裳穿,后来,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29

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人,拥有一段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人生。

——题记

在我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为人类做出的贡献永垂史册。她是人类科学史上的一颗灿烂的明星,她也是目前唯一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这样家喻户晓的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生。她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我却不能用“辉煌”来总结她的人生。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的遗传给她。在走向成熟的人生路上,她深切地体会到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时间如流水一般不停的流淌,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人们——她从未向困难屈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她都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

因为他们那颗为科学不惜付出一切的心,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的生活十分简朴,家中没有多余或奢侈的摆设。当他们发现沥青矿石中含有未知的放射性元素时,心里十分高兴。而在兴奋之余,他们又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资金不足、实验场所与实验器材的缺乏……然而,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为着他们心中共同的梦想不懈的奋斗着,直到三年又九个月之后,他们的辛苦终于结出了沉甸甸的胜利果实——他们提炼出了纯净的镭,并释放出最美的光彩。

居里夫人的成功离不开她的坚持与执着。正是由于她的持之以恒与锲而不舍,才使得她的人生一步步走向成功。探求真理没有捷径可走,那必将是一条清贫而又寂寞的漫漫长路,若无足够的毅力就不要涉足。科学研究容不得半点虚假,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人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宇宙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方能发现真理,并且真正懂得真理的价值。居里夫人告诉我:从容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如果你退缩了,就代表你自己输给了自己,任何困难都是“纸老虎”,只要你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和足够的信心,就可以将困难踩在脚下;如果你不退缩,你就可以品尝到成功的硕果。

居里夫人身为一个伟人,在她在世的时候就享有盛誉。然而,正如她淡泊的心一样,无论在生命中什么时候,她对物质生活的享受也是很淡泊的。她的生活可以说是十分简朴。而居里夫妇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迸发出耀眼的人性光辉。在这对纯粹的学者心中,科学是神圣的,是属于全人类的。因此,他们无偿的将镭的提炼方法公诸于世。可见,“荣誉”和“财富”在他们面前显得如此渺小,以至于有些微不足道。

人生不是平坦宽阔的柏油路,而是凹凸不平的乡间小路,一路上充满坎坷与挑战。我们要正确的面对这些人生中的挑战,挑战人生。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收获 篇30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这是歌德的名言。是的,读一本好书,你明白了一些道理,获得了一些启发,增长了智慧,不就在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吗?

本学期初,我看到了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开始,我以为里面会介绍各地的风景名胜呢!在不知不觉中我看完了整本书,才知道并不是这样。

这次世界环游之旅是从一场争论中的赌约开始的。主人公福克先生将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一周。八十天环游地球,如果是现在,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在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里,科技落后,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实现目标是很困难的,而且路上的意外总是让人并始料不及,惊险异常。但他们主仆两人并没有退缩,而是凭着自己坚定的意志和信念,终于胜利归来。福克先生坚定果断、沉着冷静、锲而不舍、机智勇敢的形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意外”成功也印证了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可不是吗,在我们学校,有一位同学患了小儿麻痹症,每天上学都由他母亲给亲自送来。然后,他拄着拐杖,抬头挺胸,目光坚定,一步一步艰难地向教室走去,从不顾及别人异样的目光。他坚持天天上学,严寒酷暑,从不请假。因此,他的成绩非常好,还被评为区三好学生。他的作文也写得特别棒,经常在报纸杂志上见到他的名字。他身体残疾,但没有埋怨命运,没有自暴自弃;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美好的明天在向他招手。所以,他勤奋奋,他努力,他拼搏的努力终于结出了丰硕之果。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八十天坏游地球》给我的启示,这就是我和作者谈话得到的精髓,它将激励我不断奋斗,去努力实现人生一个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