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范文大全 >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优秀5篇】正文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优秀5篇】》

时间: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这次为您整理了小学新生招生方案【优秀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 篇1

对于不按规定时间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擅自跨范围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不采取网上招生报名、虚假招生宣传、乱收费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基教科:0635—8418212

职成科:0635—8418163

监督电话:

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招生方法 篇2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东昌府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的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入学,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凡是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常住户籍子女、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均可以报名。

招生条件和范围 篇3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返乡创业人才子女等非东昌府区户籍子女)。

小学招生简章通用模板 篇4

报名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依照公安户口,2014年3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生范围】正商玉兰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地点】正商玉兰谷二期明园物业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流程】领号—等候—证件审核—信息登录

【资料准备】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及等证件。

【温馨提示】

1、家长自备2个纸质档案袋,一个档案袋装所有原件,另一个档案袋装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的摆放顺序要一致,只上交复印件。

(1)户口本。复印首页、孩子页、爸爸页、妈妈页,复印在一张或两张A4纸上;

(2)房屋所有权证。首页及所有记录页,正反复印到A4纸上。

(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接种本。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正反复印到A4纸上。

2、如果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子女报名事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等证件。

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到惠济区铁炉寨小学统一报名。

惠济区铁炉寨小学地址:大河路与丰业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因门口修路请不要逆行到学校,所有车辆【含电动车】一律不要开到学校门口的路上,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55699633(工作时间:8:30----18:00)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___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1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3〕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13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