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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办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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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1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行会计业务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适用的员工激励机制,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到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其核算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我行运营模式和现有劳动组合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

3、提高员工认识,进一步顺应我行内部改革需要,。

4、建立一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基于考核基础的、能够真正体现岗位和贡献差异的分配激励机制。

5、加强部门领导、主管、一般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的建设。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市分行会计结算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全体会计前台工作人员和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工作人员。

2、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员工在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日常记录、定期综合评定和根据员工综合评定结果对员工除按上级有关政策直接发放到指定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补贴等性质外的所有货币化收入进行强制再分配的过程。

3、其他有权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考核依据

根据会计从业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第四条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有权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对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出现考核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二章岗位系数确定及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第五条机构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根据我行现阶段会计工作运营和劳动组合模式,结合各岗位工作性质、业务量、核算内容难易程度和内控执行要求将会计本部及所辖机构进行了共3类机构级类划分和6级岗位系数确定。

机构级类

所含机构

岗位职别

人数

岗位系数

涪城支行营业部

会计主管

2

1.60

网点柜员

1.10

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

业务负责人

4

1.60

开发区支行兴达办事处

会计主管

2

1.50

网点柜员

1.05

科学城支行临园路分理处

平政桥分理处火车站分理处

游仙分理处剑南路分理处

富乐路分理处

会计主管

7

1.40

网点柜员

1.00

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

一般员工

1.00

第六条综合积分的组成及扣减原则

1、会计人员综合积分分别由以下几个考核项目按不同的积分权重关系共同组成:①、出勤情况②、优质服务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④、业务学习情况⑤、其他

2、会计人员绩效考核按季进行,每个被考核人员当季各考核项目初始分值均为100分,各考核项目积分按一定的不同的权重关系共同组成员工的季末综合积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有权考核人将对其所属员工的日常实际工作情况,按考核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和及时记录,并根据实际记录情况按季进行员工季末综合积分的折算统计。

3、本考核办法中所涉及的员工项目积分统计一律实行“单一扣减制”和分值“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单一扣减制”是指所有考核项目积分分值只减不加;“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是指当某项考核项目核定分值不足扣减时,可按顺序(①、员工出勤情况→②、优质服务→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④、业务学习情况→⑤、其他)在下一考核项目中进行等值扣减,以此类推,直至当次需扣分值得到足额扣减。

第七条会计绩效分配原则及流程

1、会计绩效工资总额=市分行当季拨付会计部可分配绩效总额

2、单位系数值=会计绩效工资总额÷∑(某类岗位人员人数X岗位系数)

3、某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系数值X ∑(该机构某类岗位人员人数X岗位系数)

4、营业机构单位综合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该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该机构所有岗位人员当季综合积分总和

5、某员工当季绩效工资实际分配额=该营业机构单位项目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X岗位系数X该员工当季实际综合积分

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实施方法及标准

第八条在区分不同工作岗位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基础上,对各业务执行组及各会计前台营业网点的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督和持续考核。

第九条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

①、出勤情况

②、优质服务

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

④、业务学习情况

⑤、其他等5个方面,在对不同工作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岗位进行考核时,上述考核项目中的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整体考核权重也有所不同。

本办法将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会计本部业务负责人、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会计本部业务检查岗位人员、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人员等几个不同层面对绩效考核各项内容进行明确定义,如在各层面未提及内容均与其他相关岗位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条对会计前台网点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网点会计主管负责对网点一般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

①、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含上下班、会议和业务学习等方面)等在2次(含2次)以内,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分;2次以上(不含2次)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将每次扣减此项积分3分;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单次在10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扣减项目积分1分扣减员工项目积分,分值不足扣减时一律按“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执行(下同)。

②、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请事假,且在不影响所属部门总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经会计部经理同意批准后准予休假,但每天须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5分;病假请销假一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酌情扣分。

2、优质服务(10):由网点负责人(行长、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网点员工优质服务质量,其中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各占5分考核权重。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优质服务分对外优质服务和对内优质服务,对外优质服务实际是指柜面优质服务,对内优质服务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

①、在受理柜面业务或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客户或内部员工对其工作服务不满而受到投诉的,每次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②、虽无投诉记录,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临时性查访或业务检查人员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岗位员工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该柜员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结果和业务检查组各类业务检查统计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通过日常对会计凭证的事后稽核和各类业务检查等手段来检验岗位人员的核算质量和规范前台操作流程,以达到严格内控制度,规避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①、事后稽核部门对本岗员工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其中一般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1分,重大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5-1.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项目积分)●(1.0-5.0分;

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柜员项目积分0.1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项目积分0.2分;

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工作人员)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的扣分标准对被通报员工进行等额分值扣减。

4、业务学习情况(10):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由业务负责人)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除直接考核参加学习的员工外,还将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纳入对业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

①、员工明知学习计划安排,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1.0分;

②、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0.5分(会计主管或业务负责人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其他(5):除上述4个考核内容外,其他经会计结算部研究决定需纳入考核并进行积分扣减的临时性事项(如:未按规定及时向会计部报送相关报表和未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赋的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扣分标准由会计结算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第十一条对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对网点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优质服务(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考核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的综合排名和由各类业务检查形成的检查通报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会计主管应在日常工作中督促网点员工加强业务学习,对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核算质量要及时做出评估,对一些错误操作和业务差错要进行实时规范和责令限期整改,以提高网点整体业务水平和核算质量。

①、事后稽核部门对网点柜员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并按整体差错率的高低将全辖所有网点进行综合排名,每次综合排名为后3名的网点,其会计主管将扣减综合绩分1。0分;

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1.0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柜员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会计项目积分1.0分;

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本网点通报人次进行项目积分扣减,按每人次0.2分扣减会计主管的项目积分。

4、业务学习情况(5):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将直接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

①、网点会计主管在学习的组织过程中,未及时通知需参加学习员工当次学习时间、地点及相关学习内容的,造成员工缺席或学习资料准备不齐等情况,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0.5分;

②、网点会计主管无故缺席或未按原计划组织员工学习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1.0分;

③、会计主管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对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优质服务(5):由核算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

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业务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4、业务学习情况(5)内容: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对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优质服务(10):由检查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

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上级行或其他有权部门(包括本部稽核人员)的内外部检查审计,检验其检查职能的有效行使能力和对各岗位业务核算质量及操作流程的规范、监督、检查效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

①、是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对所辖网点及相关岗位进行了有效监控和检查;

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通报,是否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访;

③、是否对各被查单位进行了规定范围内的仔细检查,有无应查而未查现象;

④、是否对各项业务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是否根据需要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业务培训,有无效果。以上各项如未切实履行,视情况每次扣减相关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5-5.0分。

4、业务学习情况(5):包括本岗员工自身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进行适时业务培训。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除未按要求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次扣减本岗相关员工项目积分0.5-1.0分以外,其他考核内容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对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优质服务(10):由稽核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及本部业务检查组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日常稽核进度、稽核质量、业务稽核通报的完成质量的整体能力进行全面考查。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

①、每周部门分管经理将对其稽核进度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规定进度进行稽核或稽核进度严重滞后的,每次扣减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10分;

②、部门经理或业务检查组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岗员工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每笔一般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2分,每笔重大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0-2.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员工项目积分2.0-10分;

③、是否对当期各类业务差错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书面稽核通报,通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存在此类现象将视通报质量进行酌情扣减项目积分。

4、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对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优质服务(15):由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徐处正在整理中

4、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2

一、目的

1.为使员工考核有所依循,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

2.为工资奖金报酬的决定以及职级晋升,培训教育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3.推动员工潜能开发与能力提升,增强凝聚力,让员工在公司中得到更大的价值实现。

二、范围

在线QC。

三、权责

1、品控部长、生产部长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与监督。

2、品质工艺员负责在线QC岗位人员的考核与计算积分。

3、当班班长负责考核QC上班迟到,早退的考评。

四、管理办法

1、人事绩效管理

1.1绩效考核原则:

1.1.1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意断。

1.1.2事实求实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致使员工有所改进,提高。

1.1.3绩效考评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工作者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1.4考评者应该把绩效考评当作一项管理工作或管理手段,指导,约束,帮助与激励被考评者做好工作。

1.2考核分类:为月度考核,平时考核,试用考核,年度考核四种:

1.2.1月度考核:每月底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技能及出勤状况,奖惩,教育训练缺席等进行考核。

1.2.2平时考核:主管人员对员工有特殊功过者,随时可进行考核,给予奖惩。

1.2.3试用考核:依照公司规定,任聘人员均有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呈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

1.2.4年终考核:每次年1月中旬对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针对全年度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对公司的贡献度作一次全面考核;总记奖惩状况,缺勤次数为加积分;年终考核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公司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其考核以连续工作月数得分的平均分为参考得分。

1.3考核等级及奖金系数:

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极差五种:

1.3.1考核分等系数

得分90分以上80-89 65-79 50-64 50分以下

等级优良中差极差

工资系数1.5 1.3 1.0 0.7 0.3

1.3.2员工绩效考评为极差者,部长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压力,并实施加强提升之教育训练。

1.4考评要素:

1.4.1对在线QC的绩效考核主要为一下方面:处事能力,责任感,协调性,积极性,工作态度,工作技能,作业品质,工作勤惰。

1.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月度考核。

1.5.1受解雇或开除之人员。

1.5.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之人员。

1.6本月工作日不满7天者,不参加月度考核,也不扣该月基本工资的10%,其他情况必须参加月度考核。

1.7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试用考核:

1.7.1进厂不满试用期限者。

1.7.2进厂后受惩罚3次以上。

1.7.3迟到、早退3次以上。

1.7.4旷工2次以上。

1.7.5不参加教训训练2次以上。

1.7.6月考核有被评为差(含)以下记录之人员。

评定不参加试用考核之人员,给予延长试用期、辞退或调离岗位等处理。

1.8考核表(见附表)

1.9考核程序

1.9.1由班长、品质工艺员考核,品控、生产部长复核,生产经理核准。

1.10月度考核加积分标准

1.10.1扣分标准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旷工1天扣10分

记警告1次扣2分

记小过1次扣5分

记大过1次扣15分

辞退或开除全扣。

1.10.2加分标准

月统计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加2分。

记嘉奖1次加10分

记小功1次加20分

记大功1次加30分

1.10.3工伤假、丧假、婚假、产假、年度探亲假不予扣分。

1.11试用期考核的加积分数依月度考核的总平均分数为考核成绩;无请假迟到早退及惩罚者加10分。

1.12年终考核加积分标准

1.12.1扣分标准

全年合计请事假满15日者扣5分

全年合计请事假15日以上20日以下者扣8分

全年合计请事假20日以上者扣10分

按规定的探亲假期休假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0.5分。

1.12.2加分标准

全年无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加10分

嘉奖1次加5分

记小功1次加10分

记大功1次加15分

附表:在线QC人员考核表

项目及考核内容配分

工作能力(30分)

经验学识(10分)

学识经验较为丰富,突出10

肯上进接受指导,尚能应付工作8

不甚求上进尚需继续训练5

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工作疏忽3

工作技能(20分)

具有极丰富的专业技能,能充分完成本身职务20

有相当的专业技能,足以应付本身工作9

专业技能一般,但对完成任务尚无障碍8

技能程度稍感不足,执行职务常需请教他人6

对工作必需技能不熟悉,日常工作难以完成3

创造力(10分)

经常提出可行性建议10

有时提出合理化方向性建议, 8

他人设计,可在高效保质生产方面提出参考意见8

很少有提出建议和参考意见5

责任感(20分)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20

工作努力,能较好完成分内工作19

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18

交付工作需要督促方能完成10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5

协调性(20分)

与人协调无间,为工作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20

爱护团体,常协助别人19

肯应他人要求帮助别人18

仅在必要与人协调的工作上与人合作10

精神散漫不肯与别人合作,其他部门投诉8

积极性(20分)

奉公守法足为他人楷模20

热心工作支持公司方面的政策19

对本身工作感兴趣,不于工作时间开无聊玩笑18

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不满现实10

态度傲慢,常指使别人向厂方作不合理要求8

重大奖罚事件记录

出现批量产品质量事故

技能抽查不达标

超过3次被其他部门投诉工作质量事件

不按工艺计划规定执行操作、监督不到位出现质量事故

同样的问题屡教不改

月考核结果评价

考核人:xxx复核:xxx审核:xxx

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定等 篇3

(一)考核方式 采用分类考核方式,分一类处室、二类处室、一类院部、二类院部分别进行考核。注重常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日常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年终考核时,院绩效考核工作组和绩效考核办公室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网上评议评选等方法,综合被考核部门的全部考核内容得分及加减分,计算出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

(二)考核结果定等

在分类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校园网上评议评定情况,分别确定一、二、三等。

1、一等部门。

(1)一等部门的确定:将一类处室得分排名在前四位且不少于90分、二类处室得分排名在前二位且不少于90分、院部得分排名在前二位且不少于95分列为一等部门候选。结合全院教职工年底参加的多渠道评议,经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院党委审批后确定。

(2)一等单位名额的追加:部门因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或作出突出贡献而加分(详见绩效考核加减分细则)成为一等部门时不占该类部门的一等名额。

(3)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不能确定为一等,相应地,在确定一等部门时,剔除这些部门的得分排名:

① 综合治理出现严重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

②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

③ 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

④ 给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⑤ 未完成院行政思路所列出的工作项目的;

⑥ 经过学院认定的其他严重问题的。

2、三等部门:一类处室得分排名在最后两位且少于80分、二类处室得分排名在最后一位且少于80分、院部得分排名在最后一位且少于80分,确定为三等部门。

3、二等部门:除一等、三等部门外,其余确定为二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