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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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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是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之一,但人们对它的了解却不多。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回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回族的历史 篇1

回族是以东来的穆斯林为主,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 多种民族成份而逐渐形成的民族。

关于东来的穆斯林,除我们前面介绍的唐宋时期的穆斯林“蕃客”及元代东来的“ 回回人” 外,明代还有中亚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入附中原,他们被安插在西起甘肃,东极海表,北自辽东,南至滇桂的大部分省份中,成为回族族源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南洋的穆斯林来中国而定居下来的。

例如山东德州市北营村之回族温、安二姓,祖先原系苏禄国(分属 菲律宾)人,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苏禄国东王巴都喝·叭答刺 率领庞大使团到北京访问,归途中病逝于山东德州附近。

永乐皇帝命按王礼将其厚葬于北营村,留下王妃和次子温答刺、三子安都鲁等守墓,因而定居下来,娶妻生子,人丁繁衍,后来逐取温、安二姓,成为德州回回之大姓。

除东来的穆斯林外,回族族源中,还有汉、蒙古、维吾尔等族 的成份,甚至还有犹太教人的成份。

这些人的加入,促进了回回民族的形成。

原来,东来的穆斯林,特别是元代的回回人,绝大多数由于交通遥远或是战时条件的限制,是无法携带家眷的。

当他们在中国各地定居下来以后,势必要和当地的各族妇女通婚。

这些和穆斯林成家立业的妇女,在夫权为中心的中国封建社会,也就很自然信仰了伊斯兰教,成为回族来源的一部分。

又由于东来的穆斯林进入内地后,多与人口众多的汉族杂居在一起,因而与汉族通婚就更为普遍

特别是明初,朱元津曾在洪武五年( 1372年)下诏说:“蒙古色目人现居中国,许与中国人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

这一诏令,实际上不一定能完全执行,但却为回汉通婚增加了便利,有利于回回人口的增长。

泉州《林李宗谱》中曾谈到明代当地色目人(主要指回回人)之多时写道:“而其间有色目人者,有伪色目人者,有从妻为色目人者。有从母为色目人者”。

这说明不只是汉女嫁回男可以成为回回,汉男娶回女也可以成为回回人了。

回汉通婚历史上不乏记载。

事实上,历史上回汉通婚的事实,要比文献记载的多的多。

至今在一些回族地区仍流传着“回爸爸汉妈妈”的“汉亲说”,就是这种情况的历史痕迹。

这说明回汉具有古老的姻亲关系,东来的穆斯林与汉族成员同为构成回回民族的重要来源,但东来的穆斯林是其中的重要成份。

没有东来的穆斯林这一主要成份,回回民族是根本不会出现的;当然,没有回汉通婚这一重要条件,回回民族也是难以形成的。

在回回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还融合了蒙古人和维吾尔人的成份。

元代,蒙古人从宗王贵族到所属军民,有因接受伊斯兰教而日益融合到回回人中的。

如据《多桑蒙古史》记载,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为一穆斯林抚养长大,笃信伊斯兰教并潜心研究攻读阿拉伯文,年长继安西王位之后,在其辖地及所部蒙古军民中广布伊斯兰教,“所部士卒十五万人,闻从而信教者,居其大半”。

以八万计,为数就相当可观。

除此之外,元明两代归附伊斯兰教的蒙古人还有不少,如瓦刺部落中不少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归附中原后被安插在中原和江南而逐渐变为回回人。

此外,明代文献中曾提到,明初哈密地区有三种人杂居,“一是回回,一是畏兀儿,一是哈喇灰”。

“哈喇”一词在蒙古语和阿尔泰语系诸语族中,均为“黑”或“黑色”之意,“灰”即“回”的译音。

“哈喇灰”原为蒙古人,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他们曾两次迁至肃州(今甘肃酒泉),由于受到回族的影响,他们逐渐“不食猪肉,与回回同俗”,后来也就融于回族之中。

明代维吾尔人已普遍信仰伊斯兰教。

由于种种机缘,其迁入内地的人也不少。

他们在内地多自称“回回”或回族。

15世纪30年代,明英宗先后迁徙肃州的“归属回回” 702人于浙江。

这此人原来都是维吾尔人;明初哈八世在常德驻军,也是以维吾尔人为主。

这些人后来都融于回族中,只有少数人从历史上考证,其族属出自维吾尔族。

犹太人迁居我国开封等地的时间较早,一般认为在北宋徽宗年间(1100-1125年)由印度孟买经海路而来,元代称他们为“术忽回回”等。

由于其信”一赐乐业教”(亦称“挑筋教”,即犹太教)用于宗教仪式之缠头及靴皆青蓝色,与回回人不食猪肉、行割礼、每日礼拜等习俗略同,因而明清时外人混视为一,称之为“蓝帽回回”或“青回回”,他们有的与当地回族通婚,有的也自称“回回”逐渐融合于回族中的也不少。

以上对融合为回族的多种族源做了介绍,从中可以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回族的来源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回族形成为一个族体是经过了相当长的时期的。

在伊斯兰教纽带的凝结下,这些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逐渐形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并扎根于华夏大地。

他们在中国地域上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特点。

这种特点是元明两代随着回回军士的到处屯田、垦牧,经商者的贸易往来,官吏学者的宜游,宗教人士的传教活动而逐渐形成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回族在中国的分布呈愈来愈分散的居住特点。

尽管如此,回族还是有自己较集中的居住地区:西北和云南是回回民族主要的居住地区,在其它地区,回回居住的情况虽然分散,但与汉族或其他民族居住地区仍然有明显界限,在农村他们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则自成街道或居住在某个关厢。

而且在内地的回民居住区,多分布在交通线上或靠近交通线,保持着与邻近地区的联系。

在经济上,回族建立了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同时兼营手工业、牧业,且以善于经商著名,这是回族形成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语言是民族文化诸因素中最重要因素。

多种来源的回回人,当初使用的语言多种多样,来自中亚的突厥语族的各种语言,来自西亚的使用波斯语和阿拉伯语,中国境内的民族成份,使用汉语或其它语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回回人在全国与汉族杂居,经济生活与汉族有密切联系,加上回汉通婚而汉族的成份日渐增多等原因,使原来的各种语言已不能运用于日常生活,因而势必要使用汉语。

事实上汉语已成了回回民族的。共同语言。

共同语言的形成,是一个族体内部联结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回族使用汉语,也是这个民族在发展水平和文化风格上与汉族比较接近的一个重要条件。

更为突出的是,随着回族的形成,回族的民族意识,即回族人民确认自己归属于回族这个共同体的“心理感觉”也形成了。

这种民族意识是回族民族特征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回族形成的标志。

从此,回回人在中国不再是“化外”之人,他们已成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

同时,这种民族意识是建立在伊斯兰教信仰基础上的。

所以,历史上回族的民族意识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或者说,伊斯兰教信仰构成回族民族意识中极重要的一面。

对回族来说,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难解难分,因为伊斯兰教不仅在回族的精神世界中占重要地位,是一种沟通回族成员之间社会关系的主要渠道,而且它已成为回族世俗生活的准则,形成回族特殊的风俗习惯。

即使是原来已有的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一经改信伊斯兰教或与回族通婚,由于伊斯兰教有严格的约束力,也得按照伊斯兰教的经典、教义、教规行事,重新建立一种符合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

因此,伊斯兰教使原来的一些汉、蒙等民族成份改变其信仰、风俗习惯,变成了回族,并形成了回族的民族意识。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

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的婚礼习俗 篇2

婚姻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回族婚礼很隆重,且有许多宗教和民族的特点。如举行婚礼,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即因阿拉伯经文进行证婚和祝贺。回族信仰伊斯兰教,认造物主为最高主宰,一切生活、行为无不受伊斯兰教清规戒律所制约。饮食方面,以牛、羊为主,禁食猪、马骡、驴、狗、猛兽肉和自死之物及宿食,以及各类生物之血,禁止喝酒和抽烟(特别是草烟);行为方面,禁止赌博、斗殴、奸淫盗窃、损人利已。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节日活动和宗教活动的中心,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圣节,在不同的地方还有阿舒拉节、姑太节、云人节等,以上节日都以教历(回历)计算。回族穆斯林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在住房、服饰、语言等方面大致与汉族相同,只是没有本民族的文字,虽有经文,但也是阿拉伯文。

回族的婚姻与其他九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受伊斯兰教的约束。穆罕默德说:"结婚是我们定制,背弃我的定制,不是我的教生。"回族的婚姻必须遵循伊斯兰教的规定,把结婚视为天命和圣行。婚姻须双方同意,在自愿的原则下,经家长和媒人施以聘礼,合乎教规手续,才能举行婚礼。认为夫妻之道,必须彼此相敬相爱,爱之以德,敬之以礼,夫治一外,妻治于内,相互谦让,相互帮助,反对互相猜忌,更不允许夫妻双方不忠,精诚一致,家道乃成。夫妻应孝顺双方的父母,教育子女遵守伊斯兰之道,爱国爱家,奉公守法,尽国民应尽之义务,赞助公益事业,夫妻共勉,才能保证家庭的和睦幸福。

回族穆斯林青年婚前要由男方下聘订亲,并择婚礼日期。订新叫吃粮茶,结婚要请阿訇赞圣证婚,"赞圣"就是赞美安拉促成了这一对青年的美满婚姻,并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讲授伊斯兰教常识,要求男女双方遵守"依玛尼"(信德),背诵清真言,问他们各自的“经名”(宗教名字),若无经名便由阿訇为他们命名,部新郎是否已送新娘“迈赫尔”(礼物),因为礼物是夫妻恩爱的象征。最后由阿訇正式含"尼柯哈"是婚礼必行之礼,有了证婚词,才能说明婚姻得以宗教的正式承认。其后还要举行扒果活动,由阿訇事先把象征长生不老的长生果、早生贵子的枣子、表示富贵的金属小钱及花生、水果粮、米花、核桃等吉祥物放置桌上,抓三把执于新郎事先准备的帕布中,(有的地方撒在新郎内衣内),再交给新娘。待客人走后,夫妻共享,表示夫妻恩爱,同甘共苦,白头谐老,也是阿訇对新婚夫妇的良好祝愿。

婚礼结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举办较丰盛饭菜待客,开宴前得请阿訇(或师傅)"光道口",后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才能开始就餐,但禁止喝酒。

回族的风俗习惯 篇3

回族群众在饮食、服饰、丧葬等方面有这样一些风俗习惯。

饮食。以米、面为主,吃牛、羊、鸡、鱼肉等。逢年过节炸“油香”、“馓子”等食品。回民很爱喝茶,招待客人时,还要在茶里加上冰糖、红枣等。清真风味小吃享有盛誉。回族,禁食猪、血液、自死动物等不洁之物和酒,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即非经阿訇屠宰的动物、禽类)。其中禁食猪为最严格。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在吃馒头、烙饼时,忌囫囵吃,一定要掰作两瓣或更多的小块吃;禁用食物开玩笑;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形容辣椒的颜色象血一样红等。

服饰。一般中年以上的男子都戴白色小帽,穿白衬衫、黑坎肩;妇女戴黑、白或绿色的盖头,老年妇女爱穿黑色大襟衫袄,农村妇女喜欢穿色彩鲜艳的服装。

丧葬。普遍实行土葬、速葬、简葬(或称薄葬)。回族称死亡为“归真”。一般在三日内即行埋葬。要请阿訇主持殡葬,将死者净身后用白布包身土葬,用移尸匣运入墓地。

回族人民很讲卫生,饭前饭后要洗手擦净,一般家庭都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他们尤其重视水源卫生。

回族的风俗习惯 篇4

对于回族人民来说,有很多事物都是绝对禁止的,他在平时的生活,乃至饮食上,完全杜绝任何的肮脏,贪婪,污秽和懒惰等,而这所有的特点都可以在猪这种动物身上体现出来,所以对于回族人们来说,是完全杜绝食用猪肉的,而且也不会养猪,但凡是能体现出这些丑陋一面的动物,回族人民一般是不会食用它的肉类的,也很少接触,不吃的同时还要避免接触,远离懒惰,贪婪的动物。

他们食用的标准就是佳美,任何一个信奉伊斯林的人民在饮食上都会以佳美为标准要求自己,这是对自己种族习俗的尊重,也是对自身的要求,所以一般回族人民都是食用羊肉,牛肉等食草类动物的肉,而对于猪肉,狗肉,蛇肉等都是避而远之的。其实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这些不仅仅是作为当地人民的习俗,更是人们对于自我的要求,每个种族,每个地区的人们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俗,对于不同于我们自己风格习俗的人群,我们应当报以尊重的心态,对于回族人民的尊重就是避免在他们面前食用猪肉,狗肉等食物。

其实说起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首先它的外貌丑陋,并且性格贪婪,愚笨,虽然世界各地的风格习俗都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形容一个人的外貌丑陋和性格懒散等方面时大多会采用猪这个词来形容,就算平时开玩笑,我们说一个人笨,智商低,也会用到猪来形容,经常说的是某人太像猪了。第二方面,猪生活的环境很是肮脏,就算是食用饲料也是污秽的,与食草动物完全不同,比如牛羊,回族人民一般都是放在草地上饲养,食用的是青草,环境也很优美。

我们都知道虎毒不食子,但是猪这种动物,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是连自己的幼崽也不会放过的,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照吃不误,一般的动物,不管是否一个种群,只要是饲养过一段时间,就会与之建立感情,尤其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狗,在民间有很多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流传,成为一段段佳话,但是猪却不会有这样的感情,在以前的欣慰就曾曝出,猪将饲养它的婴孩吃掉的现象,它的`凶恶其实一点不亚于豺狼虎豹。

仔细观察猪的话,是可以发现在猪的脖子上只有一根筋,不能轻松回头,也不能看到天,而对于回族人民来说,回心转意这种性质从食物中就能体现,而且他也特别在乎这一性格,但是猪是与他的想法背道而驰的,这也是为什么回族不吃猪肉的一个原因。猪肉虽然是汉族人们的最常用,需求量最大的一种肉类,但是无论是从营养还是健康方面,它都是逊色于其他很多肉类的,猪肉是对人的身体没有多大好处的,所以回族人民的身体素质普遍比汉族人民好,通过上面的描述,相信人们对于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了吧!

回族的禁忌 篇5

回族穆斯林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回族穆斯林在饮食方面最突出的习惯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较严格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瓣反刍的动物肉。如牛、羊、骆驼、鹿、山兔的肉等;禽类中只食鸡、鸭、鹅、鸠、鸽的肉等;在水产中只食鱼、虾。在这些可食动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须是清真寺四掌教(刀师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回族穆斯林除了不吃猪肉外,还不吃下列动物的肉:有爪子的、不反刍的兽类,如马、骡、驴、猫、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的肉;性情凶暴的禽类,如鹰、鹞、鹫、枭、乌鸦的肉;两栖类的蟒肉,爬行类动物中的蛇肉;水产类中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龟、泥鳅、蛙、蚌、海参、蜇、蟹等(但海产品的禁食范围有些变化)。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是穆斯林行为的最高规范。《古兰经》上既规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须遵守这些教规。这些禁食的教规,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逐渐演变为穆斯林的生活习惯。这些食物禁忌习惯,已被广大穆斯林所接受历代相袭。

回族的宗教习俗 篇6

回族人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狗肉,动物的血液等。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2月10日为古尔邦节。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月定为斋月。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后至落日前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到教历10月1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回族的宗教习俗 篇7

回族人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信徒称“穆斯林”。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狗肉,动物的血液等。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2月10日为古尔邦节。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 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后至落日前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