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方案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校园交通安全方案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校园交通安全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x”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
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校园交通安全常识 篇2
1、横过马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首先,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行人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行人横过马路,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等候。行人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行人信号灯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再进入人行横道;已经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应加快步伐安全通过。随意闯越“红灯”,遇停止信号超越停止线或乱穿马路,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2、各行其道
道路上的隔离设施好比是一座座墙,一条条“分界线”,车辆与行人是不能随便逾越的。任意钻越和跨越隔离设施,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作为一个守秩序、讲文明的。人,应该按照“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横道线”和“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的规定,严格“分道通行”,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中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交通安全隐患的表现
1、水泥路面平坦宽阔,部分少年儿童就认为这是大好的游戏场,喜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2、人们出行时,走在宽阔的路面上,往往放松了警惕,随意行走或横穿公路,或并排着行走。
3、平坦宽阔的水泥路也给司机带来麻痹大意的思想,个别司机因此加快了速度,放松了注意力,致使出现了危险时一时无法反应过来。
4、个别司机特别是摩托车驾驶员喜欢炫耀逞强,危险驾车。
5、部分驾驶员缺乏交通规则常识,违规驾车严重。
6、农用车载客、超载、学生骑摩托车的现象比较严重。
对此,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己的交通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要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切实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同时,我们还应向家人及身边的其他所有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与交通法律法规。
校园交通安全小常识 篇3
一、校内交通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校园内的交通特点:
●校园内路面窄,转弯多,车辆多。
●车辆流量不均衡,有的地段流量小,有的地方流量大,在交通路口尤其要注意。
●时间上相对集中,开学以后、放假前夕、上下课时间或遇大型集会、文体活动,是交通秩序最为复杂的时期。
●校园内的交通线路并不全为校外的驾驶员所熟悉。
(二)主要注意事项:
●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时时提高警惕。
●熟悉校内路线地形,注意通往交叉路口的行人车辆。
●走路留神,切莫边走路边看书。
●不要在道路上轮滑、踢足球等。
●骑车慢速行驶,复杂地段缓缓而行,必要时下车推行。
二、校外交通安全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步行注意事项:
●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横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
●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穿马路。
(二)骑车注意事项:
●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是否齐全有效。
●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要靠右行驶。
●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
●不要骑车逆行。
●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互相追逐等。
●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不要醉酒骑车。
●不要骑车带人。
三、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保持理智镇定,确认自己的伤情。
●呼叫周围的同学、群众帮忙。
●迅速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受伤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也可以拨打110求救。
●尽量进行自救和救护,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
●在警察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物品。
●如果肇事车辆逃逸,记清车牌、颜色、车型等特征,报告给警察。
●尽快联系同学,报告给院系领导和保卫处。
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方案 篇4
一、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摸清隐患,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
3、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4、学校安全工作重点抓防火、防盗、防汛、防房屋倒塌、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伤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定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和平
副组长:光俊卿宁敏霞
成员:全体班主任
各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使我校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4、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故事追究制度。
三、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每周随时注重安全教育和开展一学期一次的安全教育周活动,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十个一”活动。
1、一次动员:利用本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总动员活动,本周的国旗下讲话以“安全教育”为主题。
2、一次主题班会:本周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
3、一期板报:本周各班各出一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
4、一次检查:组织一次安全普查、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5、一小时录像:课外活动播放一小时“安全教育”录像片。
6、一周广播:本周周1至周5校内广播内容主要为宣传“安全知识”。
7、一本手册:印发《安全知识小手册》,学生人手一册。
8、一场讲座: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9、一次演习:组织一次“安全逃生模拟疏散演习”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10、一次总结:总结推广本次安全教育经验,进一步检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校园的车辆驾乘人员、行人以及其他在校园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人员,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保卫处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四条 学校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实施交通智能化管理,严格控制外来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第五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分为校内车辆、校外车辆两类。将符合规定的车辆录入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授权工作,由保卫处统一负责,经过授权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交通智能化管理设施进入校园。
第六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校园交通标志行驶,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所有楼宇正门、消防通道、车库进出口、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主干道和其它一切妨碍交通的地方均严禁停车。车辆停好后要注意锁好门窗,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第七条 禁止摩托车(燃油发动机)、拖拉机、农用车、出租车驶入校内,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同意。来校施工车辆及其它货车一律从指定校门进出,按指定道路行驶。
第八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鸣笛、超车或并行;校内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禁止使用远光灯;遇到非机动车、行人数量较多时,应减速让行。
第九条 机动车在校园内调头、倒车时,应注意周围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不得损坏校内绿化和公共设施。
第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扬州扬大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在指定地点开展驾驶训练等相关业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道路进行驾驶学习、训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 驶出校园的载物车辆,需经门卫管理人员查验,凭资产使用或处置单位开具的《扬州大学公物出门凭证》通行。
第十三条 凡校内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涉及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校。外来入校车辆要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三章非机动车及行人的管理
第十四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板)车等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划设非机动专用车道的路段靠行驶方向的右侧行驶。骑行时需注意安全,不得双手离把、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得在醉酒后骑车。
第十五条 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园内骑行应注意避让行人,减速慢行。
第十六条 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车棚或其它指定地点,不得在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公共部位通道及其它一切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学校通告禁止停车的地点或遇重大集会、外事活动时,举办单位认为应当禁止停车的区域均不得停放车辆。
第十七条 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未上锁的车辆,保卫处协同后勤保障、学生管理等相关部门予以统一保管,并通过公告栏发布通告,限期凭证认领;对长期(半年及以上)不使用的无主、破损车辆,保卫处将予以清理。
第十八条 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应靠行驶方向的右侧行走。通过校门、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无交通指示标志的,应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条件下通行。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主干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工具滑行,不得进行其它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四章交通道路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挖掘校内道路。如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封闭道路的,须经后勤保障处或基建处审核、保卫处批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须采取设置安全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灯等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堆积物,以免影响交通,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物品或进行其它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线)。相关部门在道路两侧种植的树木、设置的广告牌、安装的管线等,不得遮挡路灯和各类交通标识,不得影响通行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保卫处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临时工作要求,可在相关路段、区域实施交通管制,一切车辆、行人应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章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校内发生—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报保卫处。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或其他规章制度的,保卫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做出相应处理(对校外车辆限制其进入校园,对校内车辆予以通报、曝光等处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园交通管理制度 篇6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书包范文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