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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应急预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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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救援应急预案最新4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救援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恐怖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管理的生产运行区域内蓄意进行的爆炸、投毒、纵火、暴力破坏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恐怖事件。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恐怖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小浪底建管局(以下简称局)统一领导和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电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电厂恐怖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反恐危害程度分析

3.1电厂概况

电厂位于黄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阳市与济源市交界区,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枢纽及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小浪底水利枢纽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单机容量30万千瓦,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总装机容量14万千瓦,单机容量3.5万千瓦。电厂主要执行黄河下游防洪、防凌、减淤、供水、灌溉及电网电力供应和系统调峰任务。

3.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库容水库和高电压、大容量发变电设备,其大坝、库岸、泄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对下游、电网及电厂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电厂成立恐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组成,负责电厂恐怖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分厂厂长 各部门主任

4.1.2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监察部成员

4.2主要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局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部署;

监督电厂的恐怖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部署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2.2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水工抢险组:负责水工设施设备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工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2)发电抢险组:负责发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3)水电供应抢险组: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供水供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电供应部及受委托的运行单位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4)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助协调。该组由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组成,由厂办公室主任负责。

(5)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总工程师负责。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事件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可能后果;突发事件中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人员到位的实际状况。

5.1.1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电厂各部门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恐怖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本预案。

5.1.2 应急响应行动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恐怖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抢险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5.2 应急处置

恐怖事件发生后,现场生产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件损失,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1)水工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水工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金结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2)发电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发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发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3)后勤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积极协调车辆调度、医疗救助人员满足现场需要,及时提供抢险应急物资。

(4)技术咨询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3 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 信息发布

(1)恐怖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局。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有关单位。

7 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7.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应急物资清单见附件二。

7.3 通信保障

各生产现场配置生产电话;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各应急指挥人员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个人携带移动电话。电厂人员每人配发联系通讯录。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通信维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通信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8 培训和演练

8.1 培训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能、紧急救护法、消防培训等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8.2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根据预案内容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9 后期处置

(1)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恐怖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电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恐怖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10 附件

10.1 应急抢险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救援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1、以确保幼儿园全体幼儿、教职员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为根本。

2、以尽一切力量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势,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目的。

二、组织机构:

1、义务消防队队长:

2、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3、义务消防队分2个消防小组,每组6人。

第一组:疏散组,组长:蔡x。组员:潘x、李x、潘x。

第二组:救援组,组长:王x。组员:白x、徐x、徐xx、韩x。

三、人员分工:

1、疏散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组织班级教师、保育员一道,共同负责幼儿的疏散、逃生工作。保健老师张x,负责师生在疏散、逃生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的处理。

2、救援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组织班级组员一道,共同负责幼儿园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各项要求:

1、疏散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的消防通道;

2、疏散组成员必须熟练组织好幼儿,一切以本园幼儿的生命安全为重;

3、救援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防火重点部位;

2、救援组成员能够熟练使用本园灭火器材,清楚各项应急装置的操作;

3、救援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园灭火器材的位置;

4、救援组成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下,参加过至少一次以上的消防应急演习。

五、灭火预案程序:

1、火灾发生时,救援组成员立即召集分工,王志惠负责报警,其余人员抢救物资。首先是关闭电、运用灭火器,其次是关闭煤气,最后是打开水源备水。

2、救援组成员在抢救过程中,原则是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如果,不能扑救火灾,则以逃生为原则,保健老师王志惠负责第二组在逃生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的处理。

救援应急预案 篇3

1、火灾特点及危险性。

仓库是物资高度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损失。由于仓库可燃物资多,跨度大,空气供给足,发生火灾后,燃烧发展较快,蔓延迅速。火焰可向纵深发展,也能沿堆垛和货架的表面向堆垛内部和货架的缝隙发展。库房发生火灾,能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储存有化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可能发生爆炸,威胁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应急处置预案。

扑救仓库火灾,要以保护物资为重点,加强第一出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

(1)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力争扑灭初起火灾。仓库发生火灾后,一是要向消防队迅速报警。二是要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迅速进行扑救,可以利用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栓及就近水源,力争把火灾消灭或控制在初起阶段。

(2)必须搞好火情侦察,要迅速查明储存物资的性质、火源及火势蔓延途径。为了灭火和疏散物资,是否需要破拆,是否采取排烟措施,库房内有无爆炸剧毒物品,火势对其威胁程度如何,是否需要采取保护、疏散措施等情况。

(3)库房建筑着火,火势尚未蔓延到物资堆垛和货架的情况下,应集中力量阻止火势向物资堆垛和货架蔓延,迅速扑灭库房建筑的燃烧,必要时应组织力量疏散物资。

(4)库内储存的物资堆垛或货架着火时,应集中力量对燃烧堆垛形成包围态势,控制火势蔓延,同时保护和疏散物资。

(5)库房建筑和物资同时燃烧时,首先要冷却库房的承重结构,消灭顶棚燃烧,防止建筑物倒塌,同时要控制火势向邻近堆垛或货架蔓延,进而扑灭堆垛或货架的燃烧,并组织力量疏散物资。

(6)当爆炸、有毒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势威胁时,应采取重点突破的方法,选择火势较弱或能进能退的有利地形,集中数支水枪,强行打开通路,掩护抢救人员深入燃烧区,将此类物品搬运库外。对无法疏散的爆炸物品,应用水枪进行冷却保护。

(7)做好火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要组织警力,加强火场安全保卫,划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看管好疏散出来的物资,防止散失。

救援应急预案 篇4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县安监局值班室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