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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基本常识(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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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喜爱钓鱼的人不计其数,那么钓鱼基本常识有哪些呢?这次为您整理了钓鱼基本常识(最新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趣味钓鱼游客须知 - 翻译 篇1

趣味钓鱼游客须知

一、凡须钓鱼者必须先付30元押金,开票后领取钓鱼钩与水桶,并看好时间。 二、一人配备一杆一桶,押金30元。时间自己掌握,每分钟1.00元,多退少补。

三、1.2米以下儿童,必须由成人带领,注意安全。

四、结束后,凭票立即到开票处结账。

五、文明钓鱼,不得使用其它渔具捞鱼。

六、严禁攀爬假山。

七、以上须知望各位游客自觉遵守,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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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基本常识二:装备 篇2

1、钓竿

3.6米,4.5米,5.4米,这三个规格的钓竿应该可以应付所有的垂钓环境了。

本人推荐迪佳的竿子,对于初级垂钓者比较合适,我刚开始钓鱼的时候就是用迪佳的。

3.6米和4.5米迪佳老真人各一支,适合钓鲫鱼。

4.5米和5.4米的大物师各一支,适合钓鲤鱼或者体型较大的鱼。

竿架抄网选择轻一点,迪佳也有,没有的话买其他品牌的就可以了,重量不要超过150g。

2、钓箱或者钓椅

钓箱和钓椅可以选择连球的,比较轻,适合老人。

3、浮漂鱼线

浮漂不用买太贵的,像家人和刀郎系列的都可以,选择综合漂就可以了,综合漂的漂尾较粗,容易看老人家比较合适,或者选择加粗尾的。

鱼线一般三十元一卷的老人家用可以了,主线0.8-1.5,子线0.6-1.2,不要超过五六斤的鱼是没有问题的。

组织钓鱼活动安全须知 篇3

钓鱼活动安全须知

钓鱼是一项高尚、优雅、文明的体育活动,同时也是一项色彩浓厚的文化活动。钓鱼活动是陶冶情操,锻炼身体和娱乐色彩兼备的健身方式之一,为了确保各位同志在钓鱼活动中的安全,请同志们遵守以下安全须知。

1、参加钓鱼活动以自愿为原则,须身心健康,年龄较大的老同志如有心脑血管等方面疾病或身体不适的应暂时放弃活动。

2、垂钓时不要在有高压电区钓鱼,远离电线,阴雨天最好不要垂钓。

3、外出钓鱼应准备好食品、水、防护用品和各人需要的常用药物,并注意途中安全及饮食卫生。

4、如在天气比较炎热的季节参加垂钓,应带上太阳帽,太阳镜,伞,驱蚊药等物品,一定要穿长袖(高领)的外衣(衬衫)和裤子,尽量不要穿凉鞋,应穿防滑的鞋子。

5、应选择安全防滑的钓点,行走时注意不要离鱼塘太近,防止发生危险。

6、同志们最好不要单独行动,有事离开钓点时应通知工作人员,必要时应由工作人员陪同。

祝愿同志们开开心心的钓鱼,安安全全的回家。

某某单位

201 年 月

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 篇4

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我国钓鱼比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竞赛质量和加强组织管理,促进我国钓技水平不断提高并与国际接轨,推动群众性钓鱼活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倡导勇攀高峰的精神,坚持科学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优良的垂钓道德作风,为发展我国钓鱼事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各英标准与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举办的正式钓鱼比赛。 第四条 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各级钓鱼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垂钓基地、俱乐部、企业

钓鱼协会参照执行并接受指导。

第二章 比赛审批程序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的规定,凡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名称的钓鱼比赛,需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经批准同意,方可举办。 第六条 举办全国性钓鱼比赛,由申办单位经当地主管部门、钓鱼协会审核,呈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中国钓鱼协会申报。 第七条 地方钓鱼比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钓鱼协会参照本办法在当地

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条级正式钓鱼比赛均应建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全权负责比赛工作。组委会应由相应级别的钓鱼协会负责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如有必要可设名誉主任或顾问。 第九条 组委会可设秘书长(组)或公室、竞赛处(组)、财务处(组)、宣传处(组)、后勤处(组)、保卫处(组)等工作机构。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秘书长(组)或办公室:负责制订比赛工作计划,办理申办、登记、报名、资格审查等手续,编印比赛文件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二)竞赛处(组):负责裁判人员的落实与分工,比赛场地的选择与准备,赛前会议的召开,比赛规程的制订与执行,成绩公告的发布,为运动员具比赛成绩证明等。

(三)财务处(组):负责管理集资、广告活动及财会会计工作。

(四)宣传处(组):负责会议及比赛场地的布置和宣传报导工作。

(五)后勤处(组):负责安排车旅、交通、食宿、赛场救护及环保等事宜。

(六)保卫处(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 项目设置 第十条 手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手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

(一)“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尾数决定成绩。

(二)“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鱼的总重量决定成绩。

(三)“单尾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最大一尾鱼的重量决定成绩。

(四)“单品种总尾数”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的总尾数决定成绩。

(五)“单品种总重量”按规定时间内钓获单一鱼种总重量决定成绩。

(六)“规定数量”按规定数量钓获鱼的时间决定成绩。 第十一条 抛竿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进行的钓鱼比赛,可设如下项目:

(一)“总尾数”与手竿比赛同。

(二)“总重量”与手竿比赛同。

(三)“单尾重量”与手竿比赛同。

(四)“规定数量”与手竿比赛同。 第十二条 陆地抛投比赛,是用一定规格的抛竿,按《陆地抛投比赛规则》进行的陆地抛准、抛远比赛:

(一)“陆地抛准”按规定距离的抛投落点的准确度计算成绩。

(二)“陆地抛远”在有效区内按抛投距离远近计算成绩。 第十三条 各项比赛可按年龄(老年、成年)、性别(男子、女子)分

组进行。

第五章 参赛队和运动员 第十四条 参赛队:

(一)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队必须是本协会团体会员。

(二)参赛队人数,由竞赛规程加以规定。 第十五条 运动员:

(一)各级钓鱼协会组织的正式钓鱼比赛,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当年注册的中国钓鱼协会会员;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赛风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比赛要求的相应钓技水平。 第六章 裁判员 第十六条 裁判人员应公正严明,作风正派,具有裁判经验和鱼类有关知识,熟悉钓鱼技术。 第十七条 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和裁判员。裁判人员要分工明确,标志明显。 第十八条 不同等级的比赛应配备相应等级的裁判员。 第十九条 全国性比赛,由中国钓鱼协会选派必

要的裁判人员

第七章 成绩统计和设奖原则第二十条 正式钓鱼比赛根据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人数,分赛区进行,比赛成绩以各赛区的名次分计算得出。 第二十一条奖项可设个人手竿、个人抛竿、个人陆地抛准、抛远、个人总成绩以及团体成绩等项。

第八章 仲裁委员会第二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程、规则中所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程、规则的正确执行。仲裁委员会决定为最终裁

决。

第九章 安全与环保第二十三条 比赛场地应确保参赛人员的安全,防止触电、溺水等事故。 第二十四条 注意保护赛场环境和水质,提倡文明垂钓,不随着抛弃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 珍惜鱼类资源,不钓幼鱼、种鱼和稀有鱼,禁止毒鱼、挂鱼等。 第十章 附则本办法自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钓鱼协会。

钓鱼比赛规则

一、比赛项目

1、钓重:不限鱼种,以总重量多少排列名次。

2、钓大:不限鱼种,以单尾重多少排列名次。

3、钓小:以小为胜,由小到大排列名次。

4、钓多:不限鱼种和大小,以尾数多少排列名次。

5、钓单鱼种:只限某一种鱼,钓其他鱼种不计成绩。钓单鱼种也可进行“钓大”、“钓重”、“钓多”等项目的比赛。

6、多项目比赛(钓鱼运动协会):一场竞钓,分项裁判,分别排列名次,每个运动员和团体均可兼得优胜。亦可分钓区多项目同时进行,由运动员自选项目参加比赛。

7、抛竿投远赛:在陆地或水面用抛射投钩(带砣),以远和准两项指标评定优劣。

二、比赛时间的规定

1、单项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2、同时进行两个项目以上的比赛,每场净钓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三、划分赛区

1、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整齐,上下游水深差别不大的地方,可将赛区分段编号,采取组、队抽签对号入座的办法分配位。

2、凡赛区岸边地形地貌比较复杂,上下游水深差异较大的地方,应采取在指定的较大区域内,让各组、队自选钓位的办法分配钓位。

四、怎样裁判

钓鱼比赛一般设有总裁判、副总裁判(或正副裁判长)。直接指导裁判员工作,较大规模的比赛,也可分若干裁判组,设正副组长。同时设有若干名裁判员和记录员。钓鱼比赛的裁判方法,一般根据比赛规模和项目而定。其主要的裁判方法有:

1、裁判可以按钓区分工,定区包段,不定运动员;也可抽签定队(组),包队不包区。

2、钓鱼比赛一般应当一尾一称重、一记录,同时收鱼。在钓鱼运动员少的小型比赛中,亦可采取一次称重、点数和记录的法。

3、裁判员检斤记录工作,一律在钓位就地完成,运动员不经检斤记录不得离位。严禁到闭幕会场检斤。

4、两人(组、队)数量同等者,应并列同等名次。

5、限制刺鱼的口腔,对于钩刺其他部位者不记成绩。

6、在不限鱼种的比赛中,甲鱼(鳖)应记录成绩,虾、鳖和其他贝类动物不记成绩。

五、赛场规则

1、各代表队选手一律凭大会签发的证件参加比赛。

2、自选钓位时,运动员间隔不得小于5米。发现故意妨碍他人垂钓者,应当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钓具、钓饵、诱饵由选手自备,但每一场比赛必须明确规定统一钩数。备用钓具放置岸上,更换时应先起出水中之钩,后撒下新钩。

4、撒窝方法不限,但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饵料,不准提前撒窝,不准撒备用窝。

5、比赛开始2小时不上鱼,运动员可向裁判申请更换钓位,但每场比赛更换钓位不得超过2次。

6、比赛中,一律自钓自取,不准互相帮助,不准两人共用一个盛鱼器。

7、运动员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随时接受裁判员检查,不得弄虚作假。

8、在规定时间内迟到者,准其比赛,但损失时间不予补偿。

9、比赛时间结束,听到终止令应立即起钩。但此时已上钩而未出水的鱼仍然有效。

钓鱼基本常识一:技巧 篇5

1、钓鱼爱好者在垂钓中应集中精力,手不离竿,眼不离漂,见漂稍微动时,往往还是大于吃钩的信号,在此瞬间必须快速将鱼垂直提出水面入护,决不能让鱼有半点停留窜草机会。否则就会断线跑鱼,而且还会惊散跑鱼,而且还会惊散窝中鱼群。

2、在垂钓中,如钓饵入窝底一二分钟后都无鱼咬钩时,钓者应将钓饵适时反复杂在窝子小范围内轻提慢放,增加动感使死饵变活,以逗引四房游鱼前来争食咬钩。采取如此动态施钓方法,就是钓滑了的鱼,他们见了也会毫无戒心地上当咬钩。

3、在备用的几个草窝中,以人找鱼的游击钓技轮番试钓。有鱼上钩之窝,便以勤补饵、长留鱼的方法继续钓之。如多次试钓无鱼咬钩之窝就要弃之不用,以此择优选窝找鱼的方法,可避免浪费钓机而多获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