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书法资料【精选3篇】》
书法文化,书法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朵奇葩,在世界各国文字书写中,没有任何其他文字的书写,像汉字的书写一样,最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并且源远流长,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中国传统文化书法资料【精选3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书法历史历程简介 篇1
中国书法的历史和中国文字使用的历史一样悠久。自从甲骨文发明以来,中国书法的字体经历了由
篆书到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产生了数量众多的书法家和书法作品,这些书法家和书法作品构成了中国书法的深厚传统。中国书法在古代已经是一门成熟的艺术,有丰富、完整、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很多理论著作是书法家艺术实践的总结,极大地影响了后人的书法学习和创作。
先秦
刻在龟甲上的甲骨文一般认为中国书法的历史最早可以溯源到汉字的起源时期。原始汉字的面貌和形成时期没有确切的证据被发现,而目前发现的汉字最早的成熟形态是甲骨文。甲骨文是保留有部分象形文字色彩的汉字形态,从十九世纪末人们发现甲骨文到现在已经有超过15万片的甲骨出土。甲骨文开始成为人们艺术欣赏的对象,并从这些甲骨上发现了中国书法的元素:汉字书写的结体、布局等等。
商、周两个朝代,青铜器得到普遍地使用。一些青铜器上还铭刻有文字,这些文字被后人称为金文。由于铭刻有文字的青铜器的大多是钟和鼎,金文也称为钟鼎文。这些铭刻于钟鼎上的文字,大多是记述当时天子、诸王侯、贵族的祭祀典礼、狩猎、征战、诏命、封赐等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
一般认为金文是继甲骨文之后的主要汉字形态,较早期的金文保存了很多和甲骨文风格相近的特点,后来则渐渐拉开距离,越来越具有独立的风格特征。也有人认为金文有自身独立的起源,而且它起源的时代甚至比甲骨文更早,只是由于周朝人“事鬼敬事而远之”(《礼记�表记》),主要用来占问鬼神的甲骨文不像商朝那样受到重视,所以导致了甲骨文的衰落和金文的盛行。
西周是金文的鼎盛时期,这个时期的金文风格厚重雄浑、典雅壮丽,代表作品有《毛公鼎》、《大盂鼎》和《散氏盘》。其中《毛公鼎》对后世的书法家影响很大,清朝书法家李瑞清甚至说:“毛公鼎为周庙堂文字,其文则《尚书》也;学书不学毛公鼎,犹儒生不读《尚书》也。”这句话说明《毛公鼎》被认为是学习书法的“必修课”。
书法简史 篇2
中国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书写性发展到一种审美阶段——融入了创作者的观念、思维、精神,并能激发审美对象的审美情感(也就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的形成)。
中国的历史文明是一个历时性、线性的过程,中国的书法艺术在这样大的时代背景下展示着自身的发展面貌。在书法的萌芽时期(殷商至汉末三国),文字经历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隶(八分)、草书、行书、真书等阶段,依次演进。在书法的明朗时期(晋南北朝至隋唐),书法艺术进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隶趋从于简易的草行和真书,它们成为该时期的主流风格。
唐代的书法理论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基础上更加精密、完善。如: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书仪》及张彦远的《法书要录》都被后人奉为准则,对后世书论的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五代、宋、辽、金、元的书法是对晋、唐时期书法的追述与继承,这一时期由于战乱和政局不稳,呈现出复杂局面。书法家转向以书法抒发个人的情感意趣的轨道。出现了北宋的“宋四家”,元代的赵孟頫等名家。书法理论也获得了发展,出现了如:《墨池篇》、《书史》、《宣和书谱》、《翰墨志》、《广川书跋》、《法书考》、《翰林要决》等理论著作。给当时及后世书法家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参考的文样和理论的指导。
明代书法艺术基本上是继宋、元帖学书法而后加以发展。而今人论及清代书法时,每以“帖学”、“碑学”划分为前后两期,大致以嘉庆道光之际为分期点。也就是以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以前为帖学时期,之后为碑学时期。这种划分是否合理当另当别论。不过,宋元之后,以二王书学为中心的所谓碑帖学时代,至今已转入最低潮,而学习汉魏以前的篆隶书法的作者,则逐渐增长,当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时也是名家辈出、各领风骚。而这时的书法理论比前代更有成就,《书筏》、《艺舟双楫》、《书概》、《广艺舟双楫》等理论著作相继产生。
明清的书法作品如同绘画一样传世、遗留的较多。当前见诸于市面上出现的也较多。中国的书法和绘画作品,至迟从魏晋以来,一直被历代宫廷和民间作为艺术品珍藏起来,成为人们的精神食粮,但在流传中竟出现了作品的真赝问题,困惑着收藏家、鉴赏家。而在历史上也曾经有过赝品的官案。明清时,由于部分沿海城市的工商业先后发展起来,书画的需求便日渐增多,明间制造赝品便应运而声。什么“苏州片”、“河南造”、“湖南造”、“后门 造”,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这也是困扰收藏家、鉴赏家难题所在。明清的作品虽然流传很多,但里面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者也大有其作。因此,对于当下艺术市场中的收藏家、收藏界来说,购买、收藏这部分作品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书法的特征 篇3
书法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朵奇葩,在世界各国文字书写中,没有任何其他文字的书写,像汉字的书写一样,最终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并且源远流长,在当代不仅没有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电脑的普及、手写量的减少而导致魅力消减,相反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当代中国参与者最多、受众最广泛的艺术形式之一。
中国的书法艺术,表面看来非常普通,不过是拿毛笔蘸墨汁在宣纸(当然有时也用其他的书写载体)上书写汉字而已,似乎人人都会,没有任何神秘和独特之处。但事实恰恰相反,看起来形式如此简单的艺术,却一点也不比那些在形式上显得复杂得多的艺术容易掌握、容易明白。
她表面的简单中,蕴含着无限的丰富。
一、以简驭繁
书法艺术的形式,最为简单不过——只有汉字、只有黑白的组合,至多加上纸色和装裱形式的变化以及红色印章的搭配。但是,这最简单的形式中,却包含着无限变化、无限丰富的形态。 作为一幅完整作品组成部分的印章和装裱艺术的形式也是丰富多样的。
二、以静寓动
中国书法是一种诉诸视觉的艺术形式,它的作品,最终体现为凝定在纸上的形态,无论是悬挂墙上还是置诸案头,都是一种静态的欣赏。 好的书法作品却总是给欣赏者以动感。任何艺术品都是创作过程的物化,仔细寻绎,都有可能从其最终形式中找到运动过程的痕迹。然而,汉字书写过程的运动性质却是独特的:它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点划书写的起、行、收的各个环节和字形书写的笔顺、章法安排的前后顺序,都有基本的规范,其运动方向是任何一个接受过汉字书写基础训练的书写者都了然的。其运动过程往往还不许重复、不可逆转,因此指向性相当明确。这一特点,与音乐、舞蹈十分接近。
三、纵横有象
汉字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其结构、点划在产生之初,就已经不是写实的。经过书写的逐渐改造,发展出各种文字形态,特别是草书、隶书、楷书之后,篆书中残存的一点“物象”更是全无踪影了。楷书的横、竖、撇、捺,尽管各有各的形象,然而哪一笔也不是自然物象的传摹;至于每个单字,与物象本身的外形特点,更可能是矛盾的,例如“日”字已变成方形,与太阳这个物象的圆形特征完全不同了。
汉字起始时字形是以象形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并且在先民的观念中,汉字是圣人“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而创造出来的。这种观念影响深远,造成了人们对书法艺术极重要的一种诉求:以形写象。希望在抽象的点划、结构乃至章法中,表现出或欣赏到自然的大美。
在古文字阶段,尤其是小篆以前,汉字随体诘屈,自然物象的形式以一种相对直观的方式存留于汉字的表象。这种特点,易于使人们在阅读时同时产生对自然万象美的联想,从而有可能越过文字字义而直接进入对形式美的欣赏、玩味,并反过来生发出在书写中表现自然美的要求。
四、书为心画
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这句话,本是用来描述文章意义的,但后来却成为关于书法与人的关系命题的经典论述。刘熙载<书概>说:“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把它上升为对整个书法艺术审美本质的一种界定。
艺术是人的创造。书法与其他一切艺术一样,必然反映创作主体的心智、性情、修养乃至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特征。早在汉代后期书法的艺术性质初步被社会所承认的时候,赵壹就已经指出这一点:“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传为锺繇所作的<笔法>说得更加简洁:“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