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市建局),为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内设机构 篇1
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局信息化建设。
人事处
承担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督查处
承担纪检、监察、廉政建设、信访、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财务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负责房改住房补贴等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统筹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行政许可与服务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改革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工作;统筹指导全局窗口服务工作;制订全局权责清单并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大厅平台;承担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的统计、动态分析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 篇2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