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服务网上受理须知【3篇】》
湖南省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服务网上受理须知 篇1
湖南省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服务网上受理须知
第一条 开展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服务网上受理试点工作是湖南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遵循群众自愿委托发布的原则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
第二条 服务对象: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湖南户籍公民。
第三条 申请条件及提供信息:证件遗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成年直系家属代理)登录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网站(),点击“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服务”栏目,按照网上受理系统的要求,填写证件遗失公民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须填写证件有效期限的起始年月日和截止年月日),系统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证件遗失时间、邮寄地址和邮编号码、联系电话,系统提示受理成功。
第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收取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的函》(湘价函[2009]82号)的规定,收取遗失声明服务费每证25元。
第五条 交费时限: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信息后,5日内将25元款项通过网上银行或人工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指定账户10日内未收到申请人汇款的,申请流程自动中止。申请人如需继续申请,须重新填写申请信息。因受理单位原因导致遗失声明信息不能发布的,受理单位负责退款。为确保遗失声明信息尽快发布,建议采取网上银行支付。
第六条 信息发布:自指定账户收到汇款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受理机关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信息在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在该网站查询端口内录入证件遗失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即可查询证件遗失公民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证件有效期限的起始和截止年月日、遗失声明信息发布日期。遗失声明信息发布后,不再取消。
第七条 票据和回执投递服务:自指定账户收到汇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寄发邮戳时间为准),受理单位将根据申请人的意见,把收费票据和受理回执单传递给申请人。
第八条 传递声明: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未领到或未按期领到收费票据和受理回执单,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保密声明 :申请人电话、邮寄地址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理机关负责为申请人保密。因申请人原因导致相关信息遗失、泄露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身份证遗失声明信息网上受理平台维护或升级需暂停服务时,受理单位
将事先公告。因不可抗力导致暂停服务或造成个人资料泄露、丢失所产生的后果,受理单位免除责任。
遗失声明 篇2
遗失声明
深圳市利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利迅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南山区南光路东区南园新村东区03栋205房产证,不动产证号:4000491974,申明作废!
深圳市利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遗失声明 篇3
遗失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购买利海托斯卡纳
号楼
单元
层
房,不慎将编号为
的收据客户联遗失,现声明该客户联作废。(注:本人承诺前述声明内容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