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实用三篇】》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选3篇)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这次全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是州国资委组建4年多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州属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在州部分分公司规格最高、参会人员最多的会议,是在特殊时期、特殊地点,就特殊主题召开的会议,是在应对严峻国际金融形势、扩大内需和我州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的会议。会议在运龙亲自策划、亲自主持、州国资委精心组织下开得十分成功,刚才子贵同志传达了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我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安排布置了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大九旅、州移动公司、州农行、岷江造林局结合企业特点和工作经验作了交流发言,我深受启迪,完全赞同。下面,我就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升认识,更加重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州国资委加大监管力度、研究制定七个资产管理办法,全州国资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国有企业惩防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不断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推进。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齐,少数企业领导人还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认为经营业绩是硬任务,反腐倡廉是软指标,没有真正重视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有的国有企业“一把手”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有的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其中有受贿的、有私分国有资产的、有挪用国有资产的、有腐化堕落的,他们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阿坝国企和阿坝州的形象。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引起了州委、州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亟待我们高度重视、亟待正确认识分析判断我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和形势,亟待我们进一步提升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认识,实现既能加快企业的改革发展,又能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目标。概括地说,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对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优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自我完善的重要内容。当前,伴随着企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快,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迫切需要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许多制度、规定、措施、机制,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厂务公开、薪酬管理、绩效考评等,既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又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是要束缚企业手脚,而是在为企业发展排路障、设路标,为企业改革增添生机,增强活力。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壮大发展,强化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要支柱作用。中央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三个重要”定位说明,无论当前还是今后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就是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就是为了能让国有企业这个重要支柱动力强劲、永不变色。
三是有利于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否顺利开展,直接关系到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深入推进。只有管好、带好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队伍,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更好地密切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好党执政兴国的阶级基础;才能在企业抓生产、促经营、创品牌、增效益中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毋庸讳言,这些年来我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形成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突出五个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企健康发展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州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意见》为主线,突出五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
首先,是否真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一个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明显标志。“三重一大”事项涵盖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决策权行使的关键所在。但我们有的企业执行不力,决策机制不健全,个人说了算,州委侍俊书记在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专门对此作了强调,就是要解决谁说了算的问题,谁说了算,最终是法律、规章制度说了算,必须严格执行。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防止决策失误、以权谋私和发生腐败现象。企业经营班子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事项论证、征求群众意见、追究决策责任等相关程序、配套措施,切实增强制度的操作性、约束力和执行力。
其次,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相关监督制度。改进和推广财务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比价采购、风险管理等制度,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全程在线监控”,构建有效的监督网络。要加强对银行信贷、对外担保、商业抵押、固定资产投资等高风险行为的监督检查,努力减少生产、经营、财务、投资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再次,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心、一种爱护,更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各企业领导人员一定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欢迎监督的良好习惯。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范围。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落实职代会职权,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集体合同等制度,提高群众监督的实效。充分运用企业监督资源,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代会、内部审计、外派监事会等各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整体优势。
(二)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项要求”。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项要求”是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提出的新要求,是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高压线,必须严格执行,逗硬落实。这七项要求是:⑴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⑵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⑷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⑸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⑹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⑺不准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这七项要求是检验企业领导人员是否正真廉洁从业的七把标尺。各国有企业要加强对落实七项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严肃查办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
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因此,必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查处危害国有资产安全、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和“七项要求”的案件;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以及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教育、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
企业效能监察有利于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能,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要把效能监察有机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围绕企业中心任务,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效能监察,既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效能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企业管理。要将效能监察工作逐步从国有独资企业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延伸,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向资本运营和资产基础管理的深层次延伸,从事后监察向事前、事中监察延伸,形成效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五)切实强化企业党组织责任主体地位。
各企业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一岗双责”,做到企业经营与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整体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人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要认真执行《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廉洁情况与领导人绩效挂钩,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国有企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纪检监察机构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有效机制,完善和推广纪委书记交流、内部巡视、内部派驻等制度,协助企业党组织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企业中必须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不得随意撤并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执纪水平。要强化经费等保障,改善工作条件,保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方面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担负着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任,其作风好坏,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当前,在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繁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形势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定要始终坚持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认真学习、大力弘扬“东汽精神”,按照省纪委要求,做到“三带头”,带头服务大局,做攻坚破难的开拓者,带头求真务实,做科学发展的践行者,要带头严守纪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者,以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开创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我这里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遵纪守法,做好国有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共同之处是都在市场中拼搏,都是市场经济海洋中大小航船的舵手;不同之处是国有企业经营者除了要依法经营外,还要守住党纪政纪这条高压线。
第二要弘扬正气,抵制邪气。弘扬三种正气,一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志气;二是尊重关心企业职工,带领职工共同富裕的豪气;三是自觉遵纪守法经营,追求高尚道德情操的底气。抵制“酒色财气”四种邪气,“酒”是指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色”是指道德败坏、生活情趣低下;“财”是指绞尽脑汁、侵蚀国有资产;“气”是指粗放经营、不谋企业长远发展。
第三要常算廉洁从业“四本帐”,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一是算好政治帐。要清醒认识自己走上企业领导工作岗位,既是个人拼搏奉献的结果,更是组织培养教育和职工信任支持的结果。以政治指数来讲,分为1—12级,最高为12级,最低为1级,假设就是办事员。国有企业虽无级别,但也可用“影子级别”来对照,州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相当于6级,刚好是政治指数的一半。如果依法经营、廉洁经营,指数可以升到7-8级;如果违规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指数就为0,被判刑1年,指数就是-1,以此类推。就象一个温度计,遵纪守法越来越温暖,违法犯罪一度比一度寒冷。二是算好经济帐,一个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加退休金,从现在40岁左右起算到80岁,如果平均一年按6万计算,40年可以拿200多万,如果为了几万块钱的不利之财就葬送了后40年的合法收入,就欠下了一笔抱恨终身的“人生赤字”。三是算好家庭帐,廉洁经营,家庭和谐幸福;一旦出事,家庭支离破碎,天各一方。自己社会地位一落千丈不说,妻子、儿女也会被社会另眼相看,承受鄙视的眼光和巨大的舆论压力。四是算好自由帐,功成身退,可以悠闲自在,遍游大好河山,怡养天年;一旦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用金钱乃至于用性命都买不到“后悔药”。算清楚算透彻这“四笔帐”,任凭市场经济海洋风浪起,各种诱惑云牵雾绕,都能稳坐人生“钓鱼船”。
同志们,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位牢记重托,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做大做强我州国有企业,为实现我州“两个加快”、“一个提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篇2
这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是落实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会议。刚才,*城市开发集团和*城乡建设集
这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是落实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会议。刚才,*城市开发集团和*城乡建设集团党委分别就蔡季良、李化学案作了剖析,总结了应汲取的深刻教训,介绍了他们采取的整改措施。在座的党、政、纪各位领导同志,都要联系本企业实际,认真进行深入的思考,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坚持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规范股份制的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和加强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振兴现代制造业步伐明显加快,企业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国有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始终发挥着骨干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抓廉政促发展形成共识。大多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发展、优化环境,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的“两手抓”意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断深化。二是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企业“三讲”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对照《廉政准则》开展“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企业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廉洁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企业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强化了对人权、财权、事权的管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落实,对企业领导干部经营行为和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四是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挖出一批企业蛀虫,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查处国有企业各类违纪违法人员109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527?18万元。五是源头治理收到一定成效。通过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融于产供销和资金运转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经营行为,增进了干群关系。企业的改革发展和体制创新,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廉洁经营的管理者,带出了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职工队伍,使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更加牢固。我们要更加理直气壮地发挥国有企业在首都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理直气壮地肯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做出的突出贡献,理直气壮地宣传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有企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由于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在现阶段还不够健全,尤其是监督措施、防范机制不配套等多种因素,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据20xx年至20xx年的统计表明,三年间涉及企业领导干部信访总量为4952件次;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07件,占全市同期总数的34?5%;立案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85件,占全市总量的48?2%。国有资产流失从五年前的每年不足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4?7亿元。以上数字反映出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国有企业各级管理者作为国家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主体,面对如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怎样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面临着种种严峻考验。我认为,这些考验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
第一,在企业监控体系尚不健全的环境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过程中,我国经济空前活跃,但也由于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正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出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加之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使企业个别领导干部把市场经济的功利性作为个人追求的目标,不能正确对待形形色色的诱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取向出现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他们当中,有的片面强调“等价交换”,过度追求个人利益,讲待遇,重“实惠”;有的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大肆贪污、侵占公共财产;有的搞权钱交易,索要、收受巨额贿赂;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量挪用公款;有的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将企业的资金违规拆借出去,造成血本无归;有的出于个人目的,为其它企业担保,给本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的伙同亲属、朋友开办私人企业,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业务,将本企业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企业进行经营,大发不义之财。比如,富亿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杨书武在兼任市针棉织品进出口公司经理、党委书记期间,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擅自为某公司贷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从中收受贿赂价值71?7万元,导致企业承担了3500万元债务,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说明,领导干部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如果头脑不清醒,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就很容易出问题。
第二,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这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在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有极少数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甚至严重不作为。在清产核资或资产置换中,有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流出,听任国有资产受损;有的仅以有形资产折股,不考虑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甚至将企业的商标无偿转让,使企业利益严重损失;更有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以压价低估等方式恣意侵吞国有资产。比如,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冀党生于1997年6月至11月间,利用负责公司接受项目转让和公司股份制改革之机,采取截留公款、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和转让协议等手段,暴敛国有财富,将40万元公款和国有公司71?6%(折合人民币2588万元)的股权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个案例可以警示我们,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形势面前,面对重大利益的诱惑怎样经受考验,是我们每一个企业领导干部必须直面回答的课题。
第三,在企业自主经营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国有企业通过实行《企业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经历了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代表政府和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经营着国有资产,但是,由于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中违规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有少数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把自主经营变成了自家经营。有的滥用经营权谋取个人利益;有的对重大投资项目,不经科学论证,搞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有的截留经营收入,搞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巨额资金的“小金库”,任意支取,甚至据为己有。比如,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殷愿清多次采取收款不入帐、签订虚假房屋销售代理协议和直接收受贿赂等手段,贪污和收受贿赂105?9万元人民币,终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些充分反映了在一些企业内部,存在着对国有资产管理低效、无序和出资人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既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更要为国家创造利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既是对企业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也是履行国家出资代表职责的基本要求。
第四,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伴随着我国企业经济、技术实力的不断增强,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程度迅速提高,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建造跨国公司的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到埠外、境外发展的企业日趋增多。据统计,全市境外企业65家,总资产达30亿美元。由于境外企业还缺乏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加之我们派驻境外企业的个别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经受不住诱惑而迅速堕落,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今天通报的蔡季良、李化学两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问题虽发生在个别企业、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是恶劣的,任其下去就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不解决这些问题,其危害性极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些问题又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相信我们有力量、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并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尤其要紧密联系国有企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负总责,要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每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应明白,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经营管理者,像抓生产经营任务一样,认真考核和奖惩。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抓手,用责任制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党政齐抓共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企业行政“一把手”职责的落实。行政领导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同样应该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不但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善于发现企业管理中的隐患,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不廉洁经营的苗头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亲自过问落实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解决,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第二,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责权建设,并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而不是像原京澳公司那样形同虚设。这就要求我们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控制,防止权力行使的失范甚至被滥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决策的过程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济损失,避免给企业发展带来后患。当前要特别注意并切实抓好“三重一大”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而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今年,市委各工委、各总公司都要对所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认真地进行一次检查,凡没有执行或落实不力的必须纠正。
第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机制
财务管理是防止腐败、防范企业风险的一道闸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预算控制企业的支出;要明确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授权范围,超越授权的事项和超越授权额度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要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违反程序的支付要求,财务部门有权拒绝;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切实纠正一些企业存在的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不正常现象,坚决杜绝在企业财务帐目中乱挤乱摊成本,搞两本帐、隐瞒收支、转移资产等会计失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要加强传统意义上的“会计审计”,而且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而且要加强领导干部任期中的日常性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年审制度,有条件的总公司(控股公司)对其下属重点企业甚至可以试行一年两审,及早发现企业的隐患和风险。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外埠和境外企业的监管与审计工作。
第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要不断深化厂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在涉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事项,都要制定透明、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参与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岗分流、收入分配等都要通过职代会讨论,该公开的都要公开,不能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真正使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行为操作有规章、运作有规范。当前,要充分发挥党委会、职代会、纪委、工会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监督机构的作用,也要发挥审计、稽核、监察等监督部门的作用,要有效整合这些监督资源,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督的综合力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应。企业党委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应当担负起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领导和协调责任,同时,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担负着坚持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同时也肩负着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使命。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放在突出的位置上,狠抓不放。领导干部不仅要管住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放任、纵容他们违法违纪。
领导干部行为上的不廉洁、作风上的不正派,是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的不纯洁、不高尚的外在表现。我们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是为了以良好的思想素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强烈的自律意识来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现在的问题是,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使教育能够入脑、入心,使干部能够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成功做法应当继续坚持,如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的党课教育、先进典型的正面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与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等。特别是对新任职的企业领导干部必须与他们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早提醒,早预防。
第六,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机制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不规范、不到位,制度的不完善,是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和不廉洁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企业党政领导同志要以战略家的眼界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反腐倡廉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本身就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企业管理又是保证企业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因此,必须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各个事项、各个环节的管理之中,融入到对领导干部和有业务管理权、岗位处置权的各类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之中,并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效能监察,向管理要廉洁、要效益。二是把反腐倡廉和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必须能够体现反腐倡廉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治企,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把反腐倡廉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务必要将落脚点放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上。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企业发展中权力制约、行为规范、依法治企等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七,进一步完善查防结合机制
防范与查处并举是我们的一贯方针,我们对干部中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和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不廉洁问题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恰当的处理,这些都是必要的,也是对干部的爱护,也是一种防范。如果小错不提醒、不处理,迟早要酿成大错,这是我们从诸多案件中得出的一个深刻教训。而对于那些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对那些隐藏在国有企业内部侵吞国有资产、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则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同时,要特别注意办案成果的转化问题。凡属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必须进行案发原因的剖析,经验教训的总结,整改措施的落实,真正实现通过查办案件达到堵塞漏洞、教育干部、防范企业风险的目的。
以上是通过查处蔡、李两案和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后,我想到的一些问题,也请同志们认真思考,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大家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扎扎实实的工作,我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定会取得新的成绩。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率先基本实现首都现代化的进程中,国有企业一定能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民政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也体现了民政干部“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要求。会上,崔副盟长和包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对民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回顾总结x年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一、x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x年,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三级党委政府、纪委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促民政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x年,我们继续科学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与各党支部、局党政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落实责任追究。通过强化责任制分解,进一步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意识,加大了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二)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政策的落实
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多次开展了对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一是对民政服务行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规范了服务行业的标准,提高了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的紧急通知》和我盟20xx年落实惠农惠牧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六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及盟委、纪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在范围内开展了2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8199人。二是对民政救灾、低保、优抚、安置、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五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执法监督,确保了民政资金专线运行、专款专用。三是对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了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无事故。通过监督检查,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基层在执行政策中亟待解决的困难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个别基层民政部门在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好地推动了民政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效能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有关文件和民政干部的模范--周国知的先进事迹,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用模范事迹引导言行,通过学习,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救助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推行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时限办结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设立投诉电话,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对群众举报的事及时给予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都要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x年,共接待来访11人次和两封来信,纪检组认真核实和解答,未造成越级上访事件。四是认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认真开展了第二轮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标准、增设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又有三个基层窗口单位被自治区民政厅授予“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优秀服务品牌”等称号,一名基层工作的老党员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优秀服务标兵”称号。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局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有显著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个别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纪检的现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刚刚起步,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一些地区民政纪检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还普遍存在。我们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把民政反腐倡廉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x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
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安排部署,严守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民政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能力水平,努力做到政治清明、部门清廉、干部清正,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贯穿民政工作始终。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要把强化监督检查作为严明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及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规范监督检查内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提高监督检查实效。要重点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民政各类资金安全运行惠及民生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历来是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一要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将促规范、促管理、促整改贯穿于整个监督检查工作中,着重从“三重一大”入手,对民政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把涉及城乡低保、救灾、优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管理,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多方位、全过程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资金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抓好行风建设示范点达标升级工作
一要贯彻“八项规定”,抓实政风行风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做到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二要抓好行风建设示范点达标升级工作。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民政部门抓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根据评议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内容、细化标准、创新方法,拓宽途径、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活动常评常新,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筑廉政风险防线
构筑惩防体系,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管理是关键。今年,我们要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推进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在查找廉政风险和评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分类、修订和完善,特别是修订完善涉及“三重一大”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部位的制度,建立与风险点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风险防控制度全覆盖。做到用制度确权、限权、分权、亮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根据民政厅的要求,制定盟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加强信访接待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加大纠正和惩治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顿、专项督查等方式,集中力量重点纠风,既要立竿见影,短期见效,又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严肃查办发生在民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绝不护短,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对群众反映问题,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又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六)抓好廉政文化进社区,推动社会组织防腐工作
一是按照民政部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保障社区居民民主管理权利。今年,我们要把廉政文化有机融入社区建设中,特别是对新建社区,把廉政文化进社区纳入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二是继续推动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和失信惩罚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在盟委行署和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把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