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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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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精选3篇)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篇1

一、就业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西北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负责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分专业汇编毕业生生源情况,及时向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各省市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3、负责学生就业的推荐、审核和考试录取工作;配合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工作;

4、负责审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编制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5、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派遣及离校手续,处理毕业生改派、调整方案等工作;

6、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并研究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情况反映和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工作,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

3、负责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4、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5、负责就业指导与培训,制定学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刊物及有关宣传材料;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篇2

一、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制订或修订学生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二、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学生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三、协同各系(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相关心理学选修课的讲授工作。

四、配合系(部)做好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评优、表彰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抓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招生宣传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七、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入学教育工作。

八、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及军事理论课的开设、讲授工作。

九、指导系(部)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十三、协同各系(部)开展学生的毕业、就业教育,加强指导,搞好“双选”服务,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篇3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村内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村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