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锦集(精选3篇)》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锦集(精选3篇)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锦集 篇1
根据吉劳社字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
二、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
三、积极做好后续服务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总之,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以来,向就业困难人员宣传了政策,排除了疑难,并真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局将总结经验,努力开拓,常抓不懈,把再就业援助工作当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锦集 篇2
根据吉劳社字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12月26日进入第二阶段,于20xx年2月12日结束;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
二、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20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活动期间共计收集岗位705,发放就业信息资料1000份。
三、召开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
20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于20xx年2月7日顺利召开。招聘会共计收集7x单位的就业岗位705,其中:省内381,省外324;会期三天的招聘会约1400x次进场,达成意向399x次,现场录用145x人员,其中:405员5、低保对象2和残疾人就业。
四、积极做好后续服务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总之,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以来,向就业困难人员宣传了政策,排除了疑难,并真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局将总结经验,努力开拓,常抓不懈,把再就业援助工作当作20xx年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
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锦集 篇3
按照20x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二、主要做法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