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志愿活动方案的总结(合集三篇)》
有关于志愿活动方案的总结(精选3篇)
有关于志愿活动方案的总结 篇1
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我校发动全校师生及相关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对留守儿童进行服务管理,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亲情缺失、家庭缺爱、监护不力等实际问题。
一、重调研,建立关爱动态档案
为掌握我校留守儿童的特点与现状,探索有效的关爱留守儿童的载体与方法,我们开展了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基础调研。调研分为校内和校外两种途径,通过走访他们所在的学校和当前监护人,向留守儿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这些留守儿童在智力水平、学习成绩、思想品行和心理素质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儿童健康成长及整体素质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家庭和社会问题。根据调研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及时分析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沟通与交流,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动态跟踪管理。
二、重领导,形成关爱网络体系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和各村加大关爱力度,形成一张覆盖广泛的工作网络,在齐心协力、共同关爱上下功夫。加强与教育、民政、卫生、关工委、妇联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推进留守儿童工作;在全镇发动社会各界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使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共同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渔都港城培养新一代合格人才。
三、重宣传,营造共同关爱的良好氛围
把扩大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上下功夫。印发《关爱留守儿童》宣传册、宣传单等多方位地引导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宣传。宣传发动有爱心、有帮扶能力的社会各界之士,自愿与留守儿童结对,通过宣传,不仅社会上有爱心、热心的党团员纷纷前来报名,要求担任“代理家长”,做留守儿童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和成长的保护人;而且也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千方百计关爱留守儿童,使在家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亲情、关爱和保护,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有关于志愿活动方案的总结 篇2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按照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愿、公益、实效为原则,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全校师生和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挖掘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潜力,弥补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与管理
(一)在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成立学院党员志愿工作服务中心(简称志愿中心,下同),负责收集和整合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服务项目队、团队管理、宣传联络等志愿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活动的宣传发动、党员志愿者报名申请的受理、活动统计和台帐整理等工作。
(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志愿者要根据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个人专长,积极申报组建党员志愿项目服务队,经志愿中心批准后实施志愿者服务具体工作。
(四)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由志愿中心批准设立。党员志愿项目服务队负责志愿活动的项目确定、联络组建、方案策划、招募党员志愿者、组织实施等工作。项目服务队要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党员志愿者服务情况,并将记录等文档及时反馈给党员志愿者所在党总支。
(五)党员志愿者以集中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中活动由各党总支、支部或志愿中心统一组织,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开展一次党员主题“义务活动日”;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在项目服务队的安排下开展定期、定点的服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和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对全体党员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以自愿报名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法报名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二)党员志愿者申请注册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放《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指导申请报名党员志愿者的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登记造册,报志愿中心备案。
(三)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中心的设立
学院党员志愿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院党员志愿者中招募项目专员若干名,并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组建志愿服务中心。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成立。
有关于志愿活动方案的总结 篇3
在时代的召唤下,在社会的需求下,我们很有必要将志愿者精神深入贯彻到青年教师和学生群体中,深化青年教师、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以激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市教育局团委决定在直属学校倡导和发起青年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
一、活动目的
弘扬、传承、践行雷锋精神,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目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市直各学校要深入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学困生、贫困生等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科技培训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共青团、少先队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三支志愿服务队的作用,持续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学困生做好义务补课、辅导、答疑解惑,为贫困生做好爱心传递等志愿服务,使更多的人在奉献中提升,培育更多的“身边好人”,让“当好人,长好心,做好事”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2、各直属学校的青年志愿服务支队,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公共服务、清洁卫生、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在车站广场、交通路口、商场、医院、中小学校、社区、公园景区等场所,开展文明劝导、志愿监督,引导市民提升公共文明,努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佳木斯建设。
三、活动要求
1、市直各学校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团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把活动抓出实效。
2、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各项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长年抓,抓常年,坚决杜绝学雷锋活动一阵风现象。
3、各直属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校内广泛征集志愿者,做好志愿者的情况统计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大力营造志愿者服务的氛围,积极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增强志愿者意识,树立志愿者精神,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踊跃投身于志愿者服务,投身于佳城建设。
4、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实践性公益活动,要坚持定期与随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此项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5、注重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服务质量。各直属学校要积极深入挖掘社区资源,注重与社区及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对志愿者服务的认知和认可,共同营造和谐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