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股东决定汇总三篇》
变更法人股东决定(精选3篇)
变更法人股东决定 篇1
时间:X年XX月XX日
股东决定:
1、由本人出资成立X公司(自然人独资)。
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人代表,由担任,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住所:。
3、公司不设经理。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委派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届满可委派连任。住所:。
5、以上执行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6、股东同意委托代表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8、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xx年,自营业执行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9、股东同意委托X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监事签名:
五月三十日
变更法人股东决定 篇2
一、时间:二0xx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曾
参加人:曾、雷(老股东)
殷(新股东)
四、会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一致同意吸收殷开敏为公司新股东。
2、一致同意曾辞职申请,并免去在公司担任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殷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聘任殷开敏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3、一致同意免去雷监事职务;选举曾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4、一致同意曾将所持公司49%的股权即4.9万元出资(该股权未作任何抵押和担保)以货币方式转让给殷开敏。
5、一致同意将所持公司50%的股权即5万元出资(该股权未作任何抵押和担保)以货币方式转让给殷开敏。
6、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殷以货币方式出资9.9万元,占公司99%股权;曾以货币方式出资0.1万元,占公司1%股权。
7、一致同意雷退出股东会。
8、公司其他情况不变。
9、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本次决议作为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存档。
变更法人股东决定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年x月x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已于1x日以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股东x人,实到股东x人。股东x、x全部出席,持股比例100%。会议按出资比例进行了表决。代表100%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x主持,x记录。
决议如下:
一、同意原股东x将其持有x公司的股份(x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成为新股东,各股东出资比例为:以货币、知识产权出资x万元,占%;以货币、知识产权出资x万元,占%。
二、原公司股东会解散,新一届管理机构由新股东会选举产生,
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公司其他登记事项不变。股东盖章、签名(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