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决定【合集31篇】》
关于处理决定(通用31篇)
关于处理决定 篇1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xx]42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所修读课程累计有35学分(含35学分)以上不及格者给予退学处理”。经审核,我校20xx、20xx、20xx和20xx级中,共有30名学生的不及格课程学分已累计达到或超过35学分。为严肃校纪校规,按照上述规定,应给予此部分学生以退学处理。但考虑到学生和家长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此部分学生作如下处理:
1.维持退学处理的决定,保留学籍一年;
2.保留学籍期间,按时缴纳学费,学校停发各种补助,取消正常的学生待遇;
3.在一年之内通过重修,不及格课程学分低于35学分者可以恢复学籍;不及格课程学分仍达到或超过35学分者,不再保留学籍。
特此决定
年五月九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
公司员工在原担任领班期间(兼管仓库工具),责任心不强,不爱护公司财物,对工具疏于管理,没有履行正常的出入仓手续,造成绿篱剪和禾镰等一批工具遗失,已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鉴于其已严重失职,公司于20xx年x月17日免去其领班职务,并给予一次改正机会,重新安排岗位工作。在20xx年x月16日办理工具交接手续时,未按要求当场办理书面移交记录和签名确认手续,在以后公司多次派人要求其补签移交手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合理的情况下,其本人仍态度生硬,不予合作,不珍惜公司给予的改正机会,找借口推卸责任
关于处理决定 篇3
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男,x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年12月参加工作,x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x年元月初和x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
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关于处理决定 篇4
刘,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xx年xx月xx日止。
20xx年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5
公司的企业文化一直坚持以人文本的核心价值观,我们给团队明确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标准,一切损害团队利益,破坏团队氛围的人我们坚决清理出我们的团队。
x店员工利用公司资源,谋取自己私利,侵吞租赁服务费,该行为严重地违犯了北京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城南公司管理团队研究决定: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绩效。同时彩x人员疏于管理,营业经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对其提出严重警告批评。管理是有情的,制度是绝情的,更是铁一般的,它就是我们企业的红线,谁接近它同样是严惩不贷。此后,发现一例处理一例,态度较差,情节严重者,直接提交公安机关处理。望城南所有人员以此为戒。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我们每一个的努力和维护,同时城南所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于有损害我们企业利益、破坏我们企业氛围行为的人积极举报和揭发,我们将严惩不怠!
另:1.近期公司将加大对整个资源的梳理、检查力度,若出现资源不录入、违反操作流程、利用公司资源肥个人私利者严惩不贷;
2.现连锁店有成交的单子,无论是买卖,还是租赁、代办贷款,必须及时录入内网,服务费24小时必须存入公司李乐指定银行帐号,若发现存在以上情况者,将重罚,责任人各营业经理!!
北京网络有限公司
x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6
取浙江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20xx年6月至11月房屋租金12500元。上述房屋租金收入合计37500元全部未入局行政账而入局食堂流水账,用于局职工在食堂的各种开支。(二)延伸检查下属档案用品经营部发现的问题1、未经审批擅自成立公司,未按规定设置会计帐套20xx年7月在原局长张友荣任期内注册成立了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诚意档案用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注册资金50000元,注册资金来源于原档案学会下的档案用品经营部注销时资产处置款,法人代表乐某(系区档案局临时工),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均为个人注册,经营场所在区档案局办公楼一楼,经营范围是档案整理、档案用品销售等,经营部聘用临时工10名与区档案局混合使用,临时工工资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从检查情况来看,经营部的经营业务属于档案局的业务范围,其人员、财务、资产等均由档案局管理,事实上应为档案局的下属企业。但档案局在注册时,未按规定程序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国资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而擅自成立个人公司。经营部从20xx年7月成立至检查日,未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正式的会计帐套,而采用笔记本记流水账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2、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职工福利费用20xx年11月至20xx年8月,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正式职工福利111900元,其中:张友荣任期发放15898元,顾爱定任期发放96002元。二、处理决定(一)未经招投标统一招租出租房屋,不符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陀区公有资产出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舟普政办[20xx]201号)第三条“公有资产出租应统一在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并接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租赁合同期满,向区招投标中心申报进入统一招投标平台,取得租赁收入纳入单位综合预算。(二)普陀区档案局未经审批成立档案用品经营部,未按规定设置会计帐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及《舟山市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实施办法》(舟普政发[20xx]79号)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综合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限期内向有关部门注销诚意档案用品经营部,其经营项目向物价部门申报取得经营许可后,由你单位自身经营,取得经营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综合预算。(对该问题的处罚另按财政处罚程序下达《财政处罚决定书》)。(三)区档案局在经营部列支职工福利费用111900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的规定。(对该问题的处罚另按财政处罚程序下达《财政处罚决定书》)。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7
省农资公司关于对张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
字〔〕号
:
张,男,岁,党员,x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x年x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省农资公司
年月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8
关于对刘祥丰等四名同志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 各船舶、机关:
刘祥丰,男,现任“中建方驳102”船长职务;王立明,男,现任“中建方驳102”大副职务;孔松,男,现任“中建拖9”船长职务;李建华,男,现任“中建拖9”大副职务。
主要事实经过:
1、xx年5月21日,“中建方驳102”在晚上施工结束后,刘祥丰提出夜餐,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容留李建华、吊车司机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结束后朱加利酒后寻衅滋事,刘祥丰同志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中建方驳102”部分船员无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xx年6月24日,“中建方驳102”在与“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灵,导致“中建方驳102”船舶失控,在此过程中刘祥丰、孔松二人在高频对话中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而后王立明在高频对话中与孔松对骂,且有动手行为,被其他船员及时制止。
处理决定:
鉴于上述事实经过,刘祥丰等四名同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文件》、《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
1、对刘祥丰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2、对王立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3、对孔松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4、对李建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罚款自发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资中相应扣罚。希望广大船员、机关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视安全为儿戏的违章行为公司将严肃查处。
关于处理决定 篇9
待岗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为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 适用条件3.1 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公司管理,无故旷工,经常迟到早退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2 工作态度消极,责任心差,作风拖拉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多次出现失误的;3.3 不遵守职业纪律,不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3.4蓄意违反安全规章或不遵守操作规定,以致危害其他员工安全的;3.5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的;3.6未经授权擅自挪用公司财物或在收款后不及时上交公司的;3.7凡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含)的;3.8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抄录或复印他人资料;3.9公司认为具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目前工作,需要待岗学习的。
4 待岗程序规定4.1待岗制度的处理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待岗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拟待岗人员送达待岗通知书,并于15日后在公司网站公布。4.2待岗制度的救济途径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15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5 待岗人员的管理5.1 待岗人员自待岗之日起,回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和其原部门共同管理。5.2 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每月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思想学习汇报,由原部门负责定期对待岗人员培训并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性工作。5.3 待岗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5.4 待岗期满,是否应继续待岗或恢复上岗,由人力资源部上报相关主管公司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视具体情况确定。5.5 待岗期间,如有劳动合同终止情况,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不再续签。5.6 待岗期间,如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公司认为不当行为时,或不服从公司管理的可作辞退处理。5.7 对未经公司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按辞退处理。
6 待岗人员的待遇6.1 自待岗之日起,待岗人员工资将做下调调整,具体工资最低不低于国家标准。6.2 待岗期间停发公司发放的一切福利待遇。6.3 待岗期间只发放午餐补贴和通讯费补贴。6.4 待岗期间不能对所获得的期权行使权利。6.5 依据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受到处罚并不影响本制度的执行。
7 其他规定7.1本制度制定时间:20xx年2月5日7.2本制度颁布时间:20xx年2月15日7.3本制度修改时间:20xx年3月9日7.4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7.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关于处理决定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正常的教学环境,规范教学工作的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根据依法治教的基本精神,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妨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各类事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标准
第四条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分为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违规行为),涵盖课堂教学、作业、考试、学生成绩、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环节。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四级教学事故: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灾害性天气或交通严重堵塞或其它突发原因),上课迟到不超过10分钟。
(二)无故提早下课不超过5分钟。
(三)教师上课不关闭BP机(或移动电话)干扰教学秩序。
(四)批改作业未达总人数的1/2。
(五)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超过学校规定时间两天以内报送学生考试成绩。
(六)教师遗失学生作业占教学班学生数的10%及以下。
(七)主考教师成绩登录后,因其工作失误等主观原因,需更改学生成绩在1个教学班内10%及以下。
(八)教务员在确认成绩时,因其工作失误等主观原因导致学生成绩出现差错。
(九)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
(十)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节之一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课堂教学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灾害性天气或交通严重堵塞或其它突发原因),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
(二)无故提早下课5分钟以上。
(三)教师遗失学生作业占教学班学生数的10%以上—30%及以下。
(四)未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停、放课。
(五)未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务处批准,由他人临时代课。
(六)未携带任何教案或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或错带教材,耽误教学。
(七)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而影响教学。
(八)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0元以上(含300元)或学生受伤,医疗费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
(九)未按各专业规定的要求完成实验课程、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准备工作。
(十)不按教学大纲规定布置作业、实验报告等。
(十一)实践教学环节没按规定到位指导。
关于处理决定 篇11
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男,x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年12月参加工作,x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x年元月初和x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
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关于处理决定 篇12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第七条规定,本办决定给予在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116名考生(名单附后)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从20xx年11月4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被处理人如不服本办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xx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xx年12月23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3
单位〔 〕号
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一)
1.
2.
(二)
……
二、 处理决定
(一)
1.
2.
(二)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上述
事实核查。
你若对上述事实有争议,依照本决定的期限自确认之日
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复议。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4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意识,对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对象,实行逆向查找原因,对孕情跟踪责任人根据"村为主"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如下:
1、三合村高头户组:任本占、王德珍夫妇x6年5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x6年12月29日自流,查无实据。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任本和同志罚款500元处理,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2、xx村周东组:夫妇x6年11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x6年12月25日人流,经查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谢部连同志罚款x元处理。
中共xx县xx镇委员
xx县xx镇人民政府
xx年xx月x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5
张,男,xx岁,党员,19xx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一九九x年二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xx省农资公司
xx年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6
浙江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盛集团”)成立于19xx年5月27日。经营范围是:针纺织品、印染定型整理、浆纱、服装生产、加工;对外实业投资、纺织印染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经营方式为加工、制造、进出口。
绍兴百成印染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百成”)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口企业,系诚盛集团公司中的一个独立法人,经营高档织物面料印染后整理加工及服装生产。
20xx年3月9日至7月26日,浙江省绍兴县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绍兴国税”)对诚盛集团和绍兴百成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认为诚盛集团和绍兴百成在20xx年至20xx年间将进出口经营权和出口退税资格借由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由他人挂靠外贸出口业务。诚盛集团违规取得出口退税款21779087.65元(其中20xx年13773513.64元,20xx年8005574.01元),违规免抵税额6707461.77元,(其中20xx年1865384.29元,20xx年4842,077.48元);绍兴百成违规取得出口退税款7592698.68元,免抵税额688815.52元,合计8281514.2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xx)014号)第五条第二款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绍兴国税作出绍县国稽处(20xx)第0100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追缴诚盛集团20xx年至20xx年违规取得出口退税款21779087.65元及免抵税额6707461.77元,共计28486549.42元;同时,作出绍县国税稽处(20xx)第0097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追缴百成公司20xx年至20xx年违规取得出口退税款7592698.68元及免抵税额688815.52元,共计8281514.20元。
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后,诚盛集团及绍兴百成均不服,向浙江省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0xx年1月10日,浙江省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作出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绍县国稽处(20xx)第0100号及绍县国税稽处(20xx)第0097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诚盛集团及绍兴百成均不服上述税务行政复议决定,遂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5日同时作出两份判决,判决撤销浙江省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绍县国稽处(20xx)第0100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判决撤销浙江省绍兴县国家税务局于20xx年9月7日作出的绍县国税稽处(20xx)第0097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处理决定 篇17
各有关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严厉查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对20xx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本次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二、2年内不准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名单
二○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8
20xx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郭伟驾驶本单位车辆)A-56025客货车出石化厂,途径催化剂门口时门卫检查车辆,从后排座下查出一盘三芯电线(约40-50米),郭伟无法出具出门票,门卫遂扣留了车辆行驶证和入厂通行证。事后经核查落实,电线是王建珠将厂内电线搁置于郭伟驾驶的车辆内未办理任何手续,欲图将电线带出厂外。
郭伟作为公司汽车司机,有着多年的驾驶经验,不遵守公司车载货物进出厂的管理规定,将领导对他的教育和管理视为耳旁风,屡次违章操作,不仅给公司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而且给公司管理带来了较大的损害。20xx年3月4日,郭伟中午休息期间,在油品储运厂私自进行装卸后被该厂值班保安查扣,公司也给予了相应的通报批评,但却在职工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随后郭伟接受了公司对其本人的处罚,并向公司做出了书面检查,但同样使公司声誉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短短4个月的时间,郭伟就造成了2起事故,不但使公司遭受了名誉上的伤害,而且使公司投入了人力、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故,已严重影响到了复合剂厂正常生产管理。
对于王建珠将厂内电线搁置于郭伟驾驶的车辆内未办理任何手续,欲图将电线带出厂外,其性质属于明知故犯。
鉴于郭伟屡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王建珠违章欲将电线带出厂外属明知故犯、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郭伟和王建珠辞退、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处罚。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违章操作,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风中回眸
年七月六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19
公司各单位:
现将加工厂员工违纪一事处理如下:
一、违纪事实
20xx年6月16日下午16:10分左右,加工厂员工佟利峰在已知因特殊原因不能从中厂门进出的规定,为了方便,在保卫人员劝阻的情况下,依然强行从中厂门出厂,期间有拉扯、倒地等对立现象发生,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
二、责任认定
在发生特殊紧急事件的情况下,公司领导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决定中厂门暂时停止进出;加工厂员工佟利峰在已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仍不顾劝阻,强行从中厂门出厂,给公司保卫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不良影响,属违纪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三、处理决定
依据公司《20xx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第二条第二项“违反程序或岗位职责,造成一定后果,按B类标准考核”之规定:
扣罚加工厂员工佟利峰500元。
四、公司要求
各单位在公司整体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要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引导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大局为重,以厂为家,团结一致,把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到位,这既是方大炭素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更是我们大部分员工生活保障的需要。
此决定
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0
xx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我部于20xx年6月3日决定对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采矿权价款问题立案查处。经查,永安、韦一两个煤矿的储量分别为25777万吨、20691万吨,根据《矿产资源法》第16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00号)有关煤井田储量1亿吨(含)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规定,你厅20xx年为永安、韦一两个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属违法发证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会议纪要、询问笔录、成交确认书、采矿许可证、缴款凭证、相关文件等证据证实。
我部已于20xx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处理决定告知,你单位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向我部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矿产资源法》第47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你厅20xx年为永安、韦一两个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属越权发证违法行为,对越权发证责任人员,由你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对你厅与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采矿权及价款等纠纷,责成你厅依法解决。
你厅应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部。
20xx年12月28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1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意识,对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对象,实行逆向查找原因,对孕情跟踪责任人根据“村为主”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如下:
1、三合村高头户组:任本占、王德珍夫妇x6年5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x6年12月29日自流,查无实据。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任本和同志罚款500元处理,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2、xx村周东组:夫妇x6年11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x6年12月25日人流,经查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谢部连同志罚款x元处理。
中共xx县xx镇委员
xx县xx镇人民政府
x年元月二十五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2
各驾培机构:
近段时间来,针对我市驾培市场出现个别教练员自律规定,教学行为不规范等违规违纪现象,我处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核实,现对许等47名违规违纪教练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许等41名教练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存在不按规定计时刷卡培训及不随车教学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许等41名教练员通报批评,并脱产参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3天。
二、驾校教练员使用报废车辆从事教学活动,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规定,暂停其教练员资格6个月,脱产参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三天,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
三、驾校教练员何、苏驾校教练员侯存在不按教学大纲施教、不文明教学及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引起学员反复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照《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报请省运管局同意注销其教练员证件。
四、驾校教练员、,驾校教练员方存在收受学员过关好处费、参与考试舞弊等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见附件二),按照《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之规定,报请省运管局同意注销邓、方教练员证件。
希望全体教练员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全面规范教学行为。全市各驾校要加强对所属教练员的管理,严禁教练员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今后,市处将不定期的对教练员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教学培训过程中有不文明教学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查实后一律吊销其教练员证,对学员投诉多、管理不力的驾校将予以停业整顿。
特此通报。
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xx年10月14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3
:
张,男,xx岁,党员,x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x年x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xx省农资公司
xx年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4
在20xx年12月25日《公共关系学》期末考试中,财务管理专业20xx级余、许xx同学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经老师多次警告仍不改正,并试图传递纸条,被监考老师制止;企业管理专业20xx汪xx同学不顾老师多次提醒,仍将夹带入场的资料拿出抄袭。在20xx年1月2日《概率论与统计》期末考试中,电子商务专业20xx级何xx同学在考试结束时,拒不交卷,不顾老师警告,与周围数名同学讨论,并修改答卷。上述同学的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学生,根据《xx大学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规定》,决定给予余、许x、汪、何xx同学严重警告处分,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该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杜绝考试作弊行为,促进我校考风、学风、校风的建设。
xx大学商学院
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5
:
张,男,岁,党员,19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x年二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省农资公司
x年月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6
现有公司员工,于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天(周末不列入)。此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李晓君同志作出以下处理:一、扣除当月全勤奖金¥200元;二、扣除当月5天基本工资共x元;三、罚款¥100元。请全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20xx年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7
被处理人:杨身份证号: 案由:撤销房产登记发证行为
经查明:杨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号的房屋x年12月4日我局为其颁发了牟房权证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书。x年4
月23日xx县人民法院证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是无效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我局为杨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号所做的房屋登记,并予以收回该房屋的牟房权证字第139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xx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x年8月6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8
刘水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29
关于公司处理决定(有效应对女职工产假到期后仍不上班的办法)
: 您好!首先,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最诚挈的问候!你加入公 司*年来,为公司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代表公司对您 表示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遗憾地告知:您在今年*月*日产假到期后, 没有按照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时到公司上班。您提供医院的 挂号证明,并不足以证明您存在法律和公司关于职工休病假、哺 乳假的法定或规定情形。公司于3 月1 日和25 日先后两次去函, 要求您进一步提供其他充分证据,以证明您在上述法定或规定情 形,您也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至今未予提供。公司已征求法律 顾问的意见,公司的上述要求并不构成对您个人隐私权的干涉。
鉴于您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此处可附上公司 相关规定和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规定,经征询公司法律 顾问的意见,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对于您擅自旷工的行为作出 如下处理: 请您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到公司报到,说明今年*月*日产 假到期后,导致您无法到公司上班且未按规定正式向公司办理相 关请假手续的合理原因,并相应提供权威部门认可的医学诊断证 明或其他合理证明。
公司将根据您的表现和提供的证明,按照法 律和公司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公司是一个企业,企业的生存并发展是全体员工权益得到有 效保障的前提,而企业要生存并发展,就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符合企业整体利益的规章制度 并得到每一名员工的严格执行和遵守。因此,请您理解并配合公 司的以上处理决定。
如您逾期未到公司报到,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的规 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
此致
*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30
一、自进入六月份以来,为了照顾部分职工的工作,公司决定实行车间生产由二班轮换变成三班轮换。但是,由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招工工作中的失误,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查不够严格,致使被招聘的部分新员工素质和技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使分三班工作被迫中止,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并影响了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给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马耐杰罚款200元的处理;给予公司分管领导潘延兵罚款100元的处理。
二、7月8日,在对物资出厂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钢卷号为的钢卷标签上的规格一项内容与出库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不一致。这说明我们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反映出多环节多部门还存在把关不够严不够细、责任心不够强、核对查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亟须全面改进和完善提高,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对负有责任的生产、仓储、财务审计等部门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其中,对出口主操宋来翰、仓储管理负责人刘磊、财务主管李志成各罚款100元。
三、7月7日,门卫岗值班人员韩玉田操作失误,造成电动门升降杆被进出车辆刮擦,特提出书面通报批评。四、7月7日,食堂工作人员贾虎臣未按请假时规定的时间而提前离公司回家,使食堂值班衔接工作出现了短时间的混乱,造成车间四名加班人员没能及时就餐,特提出书面通报批评。望有关人员汲取教训,提高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也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爱岗敬业,共同把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钢板有限责任公司
二○xx年七月九日
关于处理决定 篇31
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
代表人:刘c、刘x
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
代表人:刘、刘x
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与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因地名为“一碗水”的土地权属争议申确认所有权,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x年落实县林改登记时,地名“一碗水”,林地面积约80亩左右,刚填到这块林地时,被申请人(代表)刘x出面到林业站向勾图人员打招呼,阻挡不予填表,称此林地有争议。此后,申请人多次向林业站反映要求填证,都因刘x出面于预未果。x年12月21日又向xx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x年3月10日,镇人民政府指派镇林业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综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我组村民刘太林、刘太坤等12户村民均出示了x年5月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明细登记》证原件及《耕地承包登记表》,《山林(荒山)承包使用权证》。所争议林地的荒山,弃耕地共计面积约80亩左右应归属于我桃坪组。
被申请人刘,村委会主任(代表刘x:村民无授权委托书)除在调查中口头声称该争议林地属于甲村组外,无书面证据提供。
调查取证情况:
x年4月21日,县法制办、县林改办、xx镇司法所、林业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争议的林地地名:“一碗水”进行再次实地调查发现:
一、申请人桃坪村民组村民:等11户村民均提供了x年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耕地、荒山、水域承包使用权证》。由刘安轩提供的正安县人民政府1952年颁发给当时的村民刘庆光《土地房产所以权证》。该证中明确将荒山“一碗水”改给村民刘庆光。在调查中,被调查人原退休干部郑周华以书面形式陈述了该争议林地在x年3月承包过程中的具体经过,认定该林地、荒山、弃耕地属桃坪组村民集体所有。
二、被申请人在调查中,没有能证明该林地、荒地及弃耕地属于被申请人的书面证据,而该组村民代表徐世文认为;该争议林地系解放初期属于谢坝区,但无证据证明;村民代表(组长)刘认为:争议地74年——79年全部弃荒就没有人管了,83年没有分到户,也没有人管,成了放牛山,面积约700亩;村民代表刘太培认为:我们“没有土地证,入社证据我们不清楚(具体是谁的我们不了解)。
综上所述,本府任为,根据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贵州省《林木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争议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证据的争议的林地,应当明确给保持有效证据的一方,证据中面积以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四条之规定,对该争议林地作如下处理:
一、争议林地地名:“一碗水”。
二、争议林地面积及四至界畔:以调查组现场所勾草图,争议双方及在场人签字认定的四至界畔为准。
三、争议地内的林地、荒山、弃耕地归申请人集体所有。
四、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决定一式 八 份,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县林业局、林改办、xx镇人民政府、xx村委会、存档二份
x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