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表彰奖励决定精选三篇》
运动会表彰奖励决定(精选3篇)
运动会表彰奖励决定 篇1
在我校20xx级学生实习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虚心学习,勇于吃苦,表现优秀的学生。综合他们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同时依据哈密师范学校《实习管理规定》,经年级组提名,教务处、招生办、德育科等部门共同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授予帕坦木·阿布拉、康荣荣等六十三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
学校希望广大学生学习先进,认真对待并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在实习过程中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我素质,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附件:20xx级(20xx届)优秀实习生名单
二 〇xx年五月二十七日
运动会表彰奖励决定 篇2
为充分展示环卫职工作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陶冶职工情操,在全处范围内举办了 “第三届职工技能竞赛暨趣味运动会”,各部门都能够认真组织、踊跃参加,充分展示了环卫工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技能。鉴于他们在比赛中的优秀表现,为进一步弘扬环卫人精神,激发和调动全处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搞好环卫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开创建设“五宜”城区和建设美丽长治的新局面,处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的同志进行表彰奖励。
以上奖项是价值300元的奖品。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更加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在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各项城市创建工作中再做新贡献,再立新功勋。
处党组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环卫人不能一时不用心、环卫事不能一事不努力”为工作理念,全面提升“三清一管”服务质量,并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为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五宜”城区努力奋斗。
x年4月27日
运动会表彰奖励决定 篇3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娄祥武等13名运动员代表安徽省参赛,取得了 3 金 1 银 1 铜共 5 枚奖牌,位列全省第一,为安徽省取得全运会历史最好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娄祥武“芜湖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周吕鑫、吴莎和娄祥武主教练孙岸“芜湖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对以上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25万元。
二、给予获得银牌的运动员周吕鑫奖励人民币8万元。
三、给予获得铜牌的运动员娄祥武、主教练孙岸各奖励人民币4万元。
四、给予对培养输送运动员作出突出贡献的芜湖市体育局、芜湖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授予芜湖市青少年体育学校“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为培养输送运动员作出贡献的芜湖市一中、狮子山小学、环西小学“竞技体育贡献奖”荣誉称号。
五、按照实际支付有突出贡献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20%标准,核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我市参加本次全运会的其他运动员、为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输送该运动员的单位和在输送单位培养该运动员的教练员。
希望我市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勇攀高峰,再创佳绩,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体育强市而努力奋斗!
x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