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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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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这次为您整理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优秀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法学开题报告 篇1

论文题目: 中西方法观念对比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的目标和意义

法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一种是法律意识或法律现念。现实生活中,约束和调整人们行为的是前者,但在幕后起作用的却是后者。中西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实际上是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上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已制定法律300多件,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行政法规900多件,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却依然存在。原因固然很多,如体制、环境等等,但是,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法律观念的淡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法治文明的成果。但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其现代的法观念也必然与西方有着巨大差异。探寻中西方法观念的差异,对我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在中国与西方的法观念相关内容上作出了丰富的研究。魏胜强在《中西方古代法观念的差异及其文化解析》中研究了中西方古代法观念在法的本体、法的状况、法的价值、政体形式、治国方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指出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由不同的文化选择造成的,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不同土壤培养出了不同的法观念。韩振文则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一般理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生成基础的角度概括了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必要性,以及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公民社会、构建多元的理性文化等方面论述了培养公民法律观念的基本途径。在《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探究》一文中,何卫勇认为法律意识在公民意识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集中体现为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和根本看法。我国公民应该具有的现代法律意识体现为公民意识、法律至上、人民主权、权利本位、人权保护、权利监督意识等。强化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当代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课题的研究内容

本课题主要探寻导致中西方法观念差异的原因,以及中西方法观念的具体差别,从而得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些启示。

(二)预期目标

1、通过详细对比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得出中西方法法观念形成差异的根源。

2、通过比较中西方法观念内容上的不同,找出西方法观念值得中国学习借鉴的地方。

3、综合以上结果,提出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看法与建议。

(三)写作大纲

一、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的异同

(一)东西方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不同的法观念

(二)两种法观念形成的政治背景

(三)中西方传统文化对两种法观念的影响

二、中西方法观念的内容上差异

(一)中西方对权利的看法的差异

(二)中西方对司法独立看法的差异

(三)中西方对法与情的处理的认识程度的差异

三、西方法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一)西方法观念较我国法观念的进步之处

(二)如何借鉴西方经验在我国培植成熟的法观念体系

(三)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如何甄别西方法观念的糟粕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劳动派遣有关文献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劳动派遣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对劳动派遣制度的不同进行比较,提出关于我国对劳动派遣制度的完善措施

(3)归纳总结。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成功之处。

2、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确定论文题目

(2)收集相关资料

(3)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

(4)继续收集相关论文资料

(5)完成论文初稿写作

(6)修改论文

(7)论文定稿

四、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1、20XX年11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

2、20XX年12月15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XX年5月1至5月29日,修改论文

5、20XX年5月20日前,论文定稿

6、20XX年6月初,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于小芮:《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较及启示》[J],法制与社会出版社2008。

[2]刘旺洪、刘敏:《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版。

[3](美)金勇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版。

[4刘惠君:《中国近代早起工商业发展与社会法律观念的变革》[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5]任映绮:《关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内在差异的考察》[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7。

[6]王红梅、唐红林:《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自然原因比较》[J],盐城工学院学报2007。

[7]张琳:《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之我见》[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 。

[8]王晓广:《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论纲》[D],吉林大学法学院2009。

[9]徐冰、乔传福:《论中西传统法文化及人权》[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10]陈景良:《法与人:中西法文化人格差异的解读》[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11]何勤华、贺卫方:《西方法律史》[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2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目的及其意义:

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最安全、最温馨的地方。然而家庭里一旦发生了婚姻暴力,家庭就会变成一个令人恐惧的地方。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妻子,他们完全没有怜香惜玉之情,她们不仅残酷地摧残着妻子娇弱的身体和柔弱的心灵,也断送了自己的幸福。虽然,人类已经进入了崭新的文明时代,但是最新的调查表明,这样的家庭暴力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比比皆是。由于身边人有过这样的痛苦的经历,我抱着一种很大的好奇心来进行这个论题的研究;而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我同时也抱着一种很深的责任感来对待这个沉重的话题。本文通过对暴力概念的定义和分类的阐述、产生此种家庭暴力的背景、原因、现状、特点的描述以及一些经典案例的介绍与相关法律的链接,以消除婚姻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树立女性自立自强自尊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来构思,并对受虐妇女受害后的法律救济、社会援助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与对施暴者的惩处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对策。希望能为今后立法的研究、实施和婚姻暴力的预防、制止、干预、治疗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希望通过自身的学习和研究,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身边的受虐妇女提供咨询和帮助。男女平等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只有男女携手起来,才能造就一个和平快乐的世界,对社会是这样,对一个家庭也是这样。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中国关于婚姻暴力的研究:在中国,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后人们开始关注婚姻暴力现象。一些相关的研究性的文章开始发表,婚姻暴力的个案、受虐妇女的生活经历,以及介绍啊国外研究状况的书籍也开始问世,但是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能够结合国外有关婚姻暴力研究的最新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的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应该还是比较欠缺的。

香港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的研究是1982年香港妇女议会所主持的一项调查,调查对象是社会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案主。从研究的角度来看,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了有关受虐妇女的研究,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受虐妇女的决策过程、应付策略、寻求帮助模式以及婚姻暴力产生的“病因学”(etiology)。S.T.Chan的研究将香港的虐妻研究带到了新的阶段—理论建设阶段。

台湾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磨,研究的范围主要是虐妻的一般性研究,原因探究,受虐妇女的社会支持网络。大部分的研究采用了女性主义的视角,从分析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入手,探讨虐妻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其目的主要在于推动社会变革,提高妇女的自尊和自强意识,给受虐妇女提供帮助。

内地对婚姻暴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研究的类型可以分为:状况探索,原因分析,机制的探讨。

在国外,婚姻暴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已成为一个系统的研究领域。西方的学者们分别从社会学、心理学、病理学、精神病学、行为科学等领域,对婚姻暴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的理论来解释婚姻暴力的原因。国外对婚姻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男人为什么对妻子施暴?二女人为什么容忍丈夫施暴?

从华人社会的研究状况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研究的起步比较晚,在华人社会中婚姻暴力还是一个刚刚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

二、研究深受西方的影响,大部分的研究还是处在一个验证西方理论的阶段。

三、西方的研究与妇女运动密切相关,见研究、运动和社会变革连为一体;而在华人社会中,特别在中国内地,妇女运动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分开。

二、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观点,创新之处

1、基本思路:

首先,界定婚姻暴力的概念,简述婚姻暴力基本理论;其次,阐明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和原因,说明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现状;再次,论述在对妇女家庭暴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最后,总结全文,提出对策。

2、主要内容和观点:

一、对妇女家庭暴力的概述

(一)婚姻暴力的概念、分类、特点

(二)婚姻暴力的模式、周期、手段

(三)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和原因

1.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传统文化、家庭变革、社会结构)

2.男人为什么使用暴力

3.女人为什么忍受暴力

4.暴力原因的多元化

二、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受虐妇女的生活现状

(二)受虐妇女的心理情况

(三)城市妇女与农村妇女受虐情况对比

(四)暴力婚姻的保护性体系

(五)对妇女家暴的特殊群体(老年人)

三、对妇女家庭暴力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

(一)冷暴力(又名精神暴力)

(二)性暴力(特例婚内强干行为)

(三)“高智商”暴力

四、典型案例分析及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相关思考

(一)“以暴制暴”案件

(二)新概念“受虐妇女综合症”挑战传统刑法理论“正当防卫”

(三)有关暴力及其后果的专家证词

(四)对婚姻暴力的对策

1.如何有效预防婚姻暴力(立法、惩处)

2.如何解决婚姻暴力(政府、机构、社会)

3.对婚姻暴力的几点建议(研究对象而言)

3、创新之处:

分析婚姻暴力的新形势和原因的多元化;阐述“以暴制暴”的极端行为引起的法律思考;针对家庭暴力下的妇女心理进行探析,引出“受虐妇女综合症”这一新概念,结合国外证据制度,挑战正当防卫。

三、参考文献[专著、论文等纸质或网络文献不少于15(篇)部,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部]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篇3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