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乘坐校车告家长一封信【实用3篇】》
安全乘坐校车告家长一封信(精选3篇)
安全乘坐校车告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中小学的学生乘坐无证无照黑车在上、放学途中车辆肇事,导致了多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特呼吁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不具备接送孩子资格的“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坚决拒绝乘坐各种货车或农用车上学、放学。
2、建议您不要让孩子乘坐小面的或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上学、放学。
3、假如您家离学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学、放学。
4、学生确因需要乘车,请家长一定要为孩子选择资质手续完备、保险齐全、行车守法的.正规载客车辆。
5、经常教育孩子:
①自觉遵守纪律
②不在车内打闹
③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将身体探出车外
④在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
6、家长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7、发现有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真诚地请您及时告知中心学校或交警队。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为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希望家长密切配合、自觉抵制超员、“三无”车辆,为孩子的安全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乘坐校车告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5月23日,我县麦市镇发生一起三岁半幼儿遗忘在校车内身亡事故,教训发人深省。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落实学校、校车运营单位及乘车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的人身安全,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乘车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乘车承诺书(协议书),明确学校和乘车学生家长的权力和义务,以便相互遵守、相互监督。
二、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不乘坐超员超速、准驾不符、携带危险物品、无照管员跟车、未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等违规校车。
三、学校、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中小学生、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四、家长或监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孩子并与校车照管员做好交接签字记载。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乘坐校车或个人从学校接走孩子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校车照管员说明情况,并由校车照管员做好登记。
五、当校车驾驶员存在不按规定的路线和预定站点接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以及行驶途中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拒绝让孩子乘车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举报。
六、家长和随车照管员要叮嘱学生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不在车内打闹,当有身体不适或其它问题时,应马上向随车照管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和救治。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建设平安通城。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乘坐校车告家长一封信 篇3
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校车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近年来,一些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惨重,发人深省。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对学生乘车安全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对校车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家长们: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有义务接送孩子按时上学、放学,保证孩子的校外安全。对于家长因工作繁忙确实没时间接送孩子的,一定注意选择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不超员的车辆乘坐;一定要与车主签好协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校车。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