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办理正常离职流程是首先由劳动者本人的话,向公司提出一个正常的公司办理离职的申请手续,然后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的话,它是需要和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工作方面的交接的,还有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都是需要自己完成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离职社保怎么处理,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一、原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社保:
1、继续留在原工作地不动,等确定定居地点再合并转移(建议)。
2、准备到其它地方定居,社保可以转移到其它地方。你离职后凭公司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三、社保中断影响:没什么影响,社保是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计算。无论何地,只要以你身份证交的都统计在你名下,你只保证退休前有15年的缴费记录就可以了。
四、离开本工作地时除了自己的证件外,需要拿好的证明:
原单位给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社保机构给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办理正常离职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交接、社保和档案转移,工资结清等等。辞职和离职的流程通常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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