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精选四篇)》
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精选4篇)
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太平桥集镇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集里街道太平桥农贸市场将于20xx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办事处将对集镇占道经营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原太平桥镇政府旁马路市场
二、具体要求:
1、太平桥集镇马路市场自1月10日起取消,太平桥农贸市场将由太平桥社区统一管理,各经营户可自愿与太平桥社区签订承租协议,经营户除自行承担水电、卫生费外,其他费用全免。
2、1月15日后,我街道对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将暂扣或没收经营产品及车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好集镇秩序。
集里街道办事处
x年xx月xx日
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同治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对国、省、县级道路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依法予以规范整顿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和其他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贸经营行为。有专业市场的必须无条件入场经营;有场地但暂时条件差的,应创造条件入场经营;没有市场和专用赶集场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自即日起进行宣传发动及自清自查自纠;六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六月二十日起,全面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其他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全面进入市场或专用场地经营。
四、各乡镇办事处及道路沿线村级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取缔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乡市商务局
湘乡市工商局
湘乡市公路局
湘乡市公安局
年六月六日
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篇3
广大商户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沙河灌渠以南药王庙区域和河南大路区域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以药王庙附近和河南大路为重点,辐射周边主要城市道路,依法取缔社会反响大、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早市、马路市场,例如:占道经营的肉食、蔬菜、水果、豆制品、鱼摊、粮油、小百货等各类摊商小贩。
三、有关措施
所有马路市场摊点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自行整改,根据经营品种一律进入市政府指定的滨河综合市场(地址:东山水闸以北)依法经营,由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安排摊位。全面清理取缔行动开始后,对拒不按要求执行、仍占道经营的商户,市政府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执行、暂扣经营工具,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国市人民政府
年1月6日
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太平桥集镇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集里街道太平桥农贸市场将于20xx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办事处将对集镇占道经营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原太平桥镇政府旁马路市场
二、具体要求:
1、太平桥集镇马路市场自1月10日起取消,太平桥农贸市场将由太平桥社区统一管理,各经营户可自愿与太平桥社区签订承租协议,经营户除自行承担水电、卫生费外,其他费用全免。
2、1月15日后,我街道对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将暂扣或没收经营产品及车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好集镇秩序。
集里街道办事处
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