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密协议书(合集三篇)》
安全保密协议书(精选3篇)
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1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8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健全机制,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交警部门要重点做好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区交通运输局要重点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区安监局要重点抓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情2 况的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调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区教育局、农机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事故救援机制。区气象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情况,提供预警信息。交警部门要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收集道路通行条件变化信息,做好公路抢修恢复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大交通”为引领,科学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交管、安监等部门要快速反应,同步联动,协调医疗机构全力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减少事故伤亡,最大限度提高紧急救援处置能力。
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2
服务器维护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广州中大服务器代维工作室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 涉及乙方为甲方维护的所有的系统信息,包括甲方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上的数据。
(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保存在由乙方维护的服务器上或终端计算机上,并且由于系统维护服务、数据备份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并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乙方同意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方不可控制区域。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3
-------------有限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产品、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存储工具、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甲方为乙方服务期间,不得使用任何自备的的载体记录公司秘密信息或通过网络及其它途径将公司秘密信息进行非法外泄。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提供的资料、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