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物罚款通告【6篇】》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精选6篇)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1
各位同事: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所为。经询问,曹对此事供认不讳。曹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曹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20xx年6月29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2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经询问,曹对此事供认不讳。曹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曹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年6月29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3
各位同事: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20xx年xx月xx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4
各位同事: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经询问,曹对此事供认不讳。曹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曹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20xx年6月29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5
各位同事: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20xx—9—24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6
各系(部)、各班级:
2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