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通知【3篇】》
学校防溺水通知(精选3篇)
学校防溺水通知 篇1
各学院、处室、学习中心:
今年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xx周年纪念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结合市、区两级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雷锋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6日(周一)
二、活动地点
市区范围内各公益、公共场所
三、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从我做起
四、活动要求
1、各处室要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点,自行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街道、敬老院等场所,为群众提供技术型、科普型、实用型的服务活动。
2、有招生任务的处室和学院,除留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活动。
3、本次活动也是我校对外形象宣传、招生宣传的大好时机,各处室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有必要也可以挂横幅、做标语,表明服务单位名称,同时服务人员要佩带学校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标志。
4、每个处室至少开展1-2项为民服务项目。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自行拍摄图片资料,活动结束后将图片资料上传学校办公室。
电视大学
20xx年3月3日
学校防溺水通知 篇2
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夏季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课程教育、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途径,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网站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免费发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强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尽早组织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时段的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离校后安全。会上要将教育部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各地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
三、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切实建立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提前部署,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督查。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的要求,适时对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校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X省教育厅
X年4月24日
附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X年4月8日
学校防溺水通知 篇3
关于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班级:
每年四至九月份,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地每年都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我校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作如下要求:
1、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时间:第9周的班会课),借助安全教育PPT、典型事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位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与每位学生签定 “五不”承诺书: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去情况不明、又无家长在场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池塘、水坑戏水玩耍。
3、发放国家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份不差地收齐回执,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4、举行以防溺水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评选活动,要求每个班级于5月13日前选送三份手抄报参加学校评选(东校区交程勇主任,西校区交戴凤林主任)。
5、在班级墙报“安全教育”栏中添加“防溺水”教育内容。
各班级要从重视人的生命的高度,认真开展好“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危险,同时,也使学生了解掌握水中遇险时的自救互救常识,从而杜绝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校长室
X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