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汇演评分细则三篇》
文艺汇演评分细则(精选3篇)
文艺汇演评分细则 篇1
本次文艺节目表演评分采用十分制,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以该节目的平均分为该节目的最后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 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能够体现大学生的特点,具有时代气息,给人以美感。(1分)
二、 服装美观大方,能够充分展示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给人以美感能够充分。(1分)
三、 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擞,自然协调,热情愉悦。(1分)
舞蹈类
1、 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优美大方,整齐规范,表情生动,
上、下场秩序好。(2分)
2、 舞姿优美,节奏感和韵律感强,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强。(5分)
声乐类
1、 能够正确的表达出歌曲的思想感情,面部表情丰富自然,表演动作大方得体,合唱队形整齐,声音和谐、均衡。(2分)
2、 咬字准确,吐字清晰,声音圆润,无跑调和伴奏脱节现象。(5分)
乐器类
1、 演奏姿势正确、大方,手型指法把位正确,演奏过程连贯。(2分)
2、 音高、音色,节奏准确,无停顿错音现象,合奏音乐要统一和谐。(5分)
综艺类
1、 剧本创作主题突出,思想性强,题材新颖,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内容完整、健康,富有创意和表现性。(2分)
2、 语言生动,吐字清晰,无错字忘词现象,表演过程连贯,动作大方,表情生动。(5分)
文艺汇演评分细则 篇2
一、评分要求:
1、评委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评分。
2、评分实行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
二、评分办法:
1、服装整齐、整洁。(1分)
2、整体表演印象。(1分)
3、动作整齐、规范、优美、到位。(5分)
4、内容健康丰富、形式新颖。(2分)
5、表情自然、活泼大方。(1分)
文艺汇演评分细则 篇3
一、评分规则
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根据每部分评分结果,明确给出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
二、评分标准
(一)主题与内容:(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开拓创新、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准确,声线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3、舞蹈: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服饰与所表达的艺术形象相协调。
4、其它:根据本标准之水平作相应评分。
(三)舞台风度:(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仪表大方得体。
2、上下场时秩序井然,表演从容自然流畅。
(四)综合:(2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三、奖项设立:
本次演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 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 8名,优秀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