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节目评分细则范本(实用3篇)》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范本(精选3篇)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范本 篇1
1.器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制)
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技术性 + 艺术性 + 测试 + 表演形象 = 该演奏者总分(10分制)。
①技术性包括:(技术性占4.5分)音准 音色 音质 节奏 强弱 技巧 表演姿势与状态、方法科学准确 技术纯熟 演奏乐曲有一定难度。
②艺术性包括:艺术性:(占4.5分)对作品理解和表现的程度 ,对乐曲风格的掌握,音乐感情的抒发和对音乐形象的塑造等方面。
③测试和表演形象(各占0.5分)(气质、形象、风度)。
2.声乐比赛评分标准(10分)
①演唱基础4.0分: (音色 音质 音准 节奏 吐字等基本音乐修养)
②演唱技巧3.5分: (声音把握 情感把握 风格掌握)
③表演效果2.5分: (台风 形象 气质 感染力等)
3.舞蹈、模特、综艺类(10分制)
比赛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满分为10分。其中舞蹈表演、模特表演、综艺类表演为8分,基本功1分,艺术形象1分。
◆评分细则
①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工作。
②评审委员会选择有权威的专家教授参加本次大赛评委。
③每场比赛前主持人先介绍比赛评委。
④主持人在比赛前宣读比赛评分标准。
⑤初赛评委共3 位,决赛评委共7人。按照10分制打分,每个选手最后成绩保留小数点二位数。
⑥演唱或演奏曲子不得超过5分钟,当时间到时由主持人提醒比赛时间。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范本 篇2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节目背景设计1分;节目时间控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九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其他七个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后得分。
二、标准
细 则 标 准 分 值 备注
1.表演状态
(2.0分) 演出服装、化妆到位 0.5分
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体状态控制较佳 0.5分
2.内容取材
(2.0分) 创意新颖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1.0分
3.
表
演
艺
术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声调准确 0.5分
音量控制适中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舞 蹈(2.0分) 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创造性和一定的难度 0.5分
节奏感强,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 1.0分
器 乐(2.0分) 姿态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练程度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1.0分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 整体时间要求3—8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8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1.0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 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2.0分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范本 篇3
一、总则
1. 比赛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检验我国少儿舞蹈专业教学成果,总结交流教学及创作经验,促进少儿舞蹈教学质量和表演水平的提高,繁荣少儿舞蹈剧目创作,发现并选拔少儿舞蹈新人新作,推动我国少儿舞蹈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为 更多的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
2. 比赛由中华青少年艺术教育学会、中国国际文化艺术联合会共同主办,深圳星概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3. 比赛由20xx“小桃李奖”少儿舞蹈比赛组织委员会主持全部赛事。组委会下设评委会和组委会秘书处。
4 .比赛由组委会聘请专业舞蹈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5 .比赛种类及分组:
1 )分组:
少年组:12——14周岁
少儿组:9——11周岁
儿童组:6——8周岁
幼儿组:4——5周岁
2 )分类:
中国舞、爵士舞、芭蕾舞、拉丁舞
3 )形式:群舞
7 .比赛时间:20xx年6月下旬
8. 比赛地点:待定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材料
1 )20xx“小桃李奖”少儿舞蹈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
2 )1寸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份;
3.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6月10日
4. 150 元/人
三、比赛事项
1. 评分标准:
比赛的半决赛、决赛均采用10分制打分。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 )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 )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 )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1分)
4 )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 )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少年儿童风采。(2分)
6 )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 )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8 )评分办法:满分为10分,评分精确到0.01,表演新作品、原创作品的个人和团队应加分(最高加0.5分)。
4. 奖项设置:
选手按照组别与类别评出特别金奖1名,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7名,优秀表演奖若干名。
园丁奖:参赛选手报名时填报指导教师1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同时获“园丁奖”。
5. 比赛内容
所有初赛内容由各单位自行选定。
五、注意事项
1 、选手需按照组委会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参加比赛,延误时间视自动放弃比赛,不退换比赛费用。
2 、若非组委会造成的原因,选手临时不参加比赛,一律不退回比赛费用。
3 、比赛过程中,若有选手或团体以及陪同人员不遵守赛场纪律,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对选手进行扣除相应分数。
4 、为保证比赛场内秩序,比赛过程中除组委会指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允许拍照及摄影,否则将扣除该团体分数。
5 、每位选手只允许1位陪同家长进入赛场观看比赛,选手比赛完毕之后,请陪同家长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路线撤场,不得逗留。
6 、后台只允许候场选手及每个节目一位陪同老师进场,家长以及其他陪同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后台陪同,否则将扣除该团体及选手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