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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细则(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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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细则(通用3篇)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1

一、管理原则

1、乡政府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管理、统一审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2、一切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3、财务管理乡长一支笔,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决定

二、管理机构

乡财务统一交由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做帐,由乡报帐员处理收入和开支,统一报管理中心做帐。

报帐员的主要职能:熟悉把握各种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仔细审核收付时的每一张原始凭证,无审批人、验收人、经手人三人签字的凭证不报销;凭证内容不全、用途不明,不予报销;按制度、标准做好每一笔帐目的收付工作。认真招待管理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随身过夜。

三、管理办法

(一)、收入管理

1、收款必须使用盖有吴坑乡政府财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统一编号登记。否则,按违反财务纪律处理,缴款人有权拒付。发票实行领用登记,结算后由报帐员到县财政局核销。

2、各类发票必须在当月25日前及时与财务办结报。收入20xx元以上的及时存入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帐户,现金缴款悉数上交乡财务办。严禁坐支或公款私存,票据及时结交,违者按财经纪律处理。

凡上级主管部门代收代缴费用一律通过乡财政往来,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

(二)、支出管理

1、严格坚持乡长“一支笔”审签报销,所有支出必须先批后支。支出票据要符合税务部门要求,发票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经乡长审批签字后由报帐员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或者手续不齐全凭证,财务人员应拒绝受理。凡在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实行预算拨款制度。

2、报销制度

⑴工作人员出差、开会、学习、考察、培训须向领导请示,经领导同意,方可外出。未经批准外出的一切费用自理。其它各项支出也应在事后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人要在符合财务制度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上注明经办人、日期、事宜、人数等。无法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的,白纸条只作附件,必须到财务办填制完整的凭证或到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后方可报销。

⑵报销要及时。各种报销票证经财务审核,乡长审批后,做到月结月报,逾期由经办人提交党政班子重新审批。如财政一时难以兑现报销金额的,可先结报到乡报帐员处,出据有关手续,待乡财政好转时兑现报销金额。

⑶干部批准参加学历教育的,毕业后凭审批表、毕业证和交费票据,由乡支付奖学金。其它车旅费、住宿费和用餐费用自理。参加自学考试的费用,参照文件规定予以报销。

⑷对各项大型基本建设和专项基建工程要先预算,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报县财政局安排预算经费,由乡财政办同主管领导监督执行,工程费用由乡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和预算合同约定拨付。各项工程的预决算情况要在党政班子会议上通报。

⑸加班补贴标准

双休日、节假日补贴标准:在记好考勤的基础上,双休日为30元/人.天,节假日为50元/人.天。

3、差旅费及用车制度

平时干部下村或出差,原则上不得包车。差旅费报销按文件执行。

4、接待制度

招待来客安排到乡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到饭店就餐或公务开支的,事先经书记或乡长同意,方可接待。

5、审批制度

⑴招待费、邮电费、公务费等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乡长审批。

⑵政府及各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一次性添置5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政府统一采购。

⑶凡一次性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或乡长办公会审批研究决定。

6、其它规定

⑴个人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应由本人出具借据,注明借款原因、还款日期等事项,按经费审批权限经乡长签字后方可借款。借据当月入帐,不得留抵库款;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⑵全乡性召开的村级干部会议,每人每天补贴50元,由会议组织者造册,财务办发放补贴。

四、财务监督

⑴各项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财务办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⑵建立财务报表制度,财务办按月向乡长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每季度财务公开一次。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2

班级、包干区卫生从九个方面进行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 讲台:讲台桌面整齐干净,踏板洁净,粉笔槽及时清理。

2、 地面:教室地面洁净,无泥沙、无污渍。

3、 纸团、纸屑:教室内地面无纸团、纸张、纸屑及其它垃圾。

4、 窗户、门:门及靠走廊的窗户洁净。

5、 窗台:窗台洁净、无污渍。

6、 桌椅、储物柜: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杂物。

7、 纸篓:纸篓及时清倒,垃圾不能外溢。

8、 卫生工具:摆放位置合理,整齐。

9、 天花板:要求天花板无蜘蛛网。

10、 灯具:要求要经常将灯具上的灰尘擦掉。

班级卫生要求班级卫生两周一水洗,每日清洁1-2次。包干区卫生要求标准与班级卫生要求基本相同。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3

一、工商所设专职财务管理人员。

二、依据会计法规,现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

三、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收缴,保管做到帐目清楚、帐款相符、手续齐全。

四、各项工商行政收费和罚没物资及现金、票证、应当分类造册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每月按规定收缴的管理费等款项应及时收款、进帐、核对票据、日清月结。

六、做好各类票据不出错,来往帐目清楚。

七、所收的各项费款及票据金额上交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挪用公款。

八、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九、所购办公用品的发票及时结算、报销。

十、按时上交各项财务报表,并做到月结月报与收入相符。

十一、积极配合上级财务部门的检查 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