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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通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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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 篇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 篇2

1、校园全面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

2、门卫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备体温测量仪,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测量体温,并书面登记备案。体温检测异常的,不管什么原因,一律禁止入校。

3、除值班值岗需要,其他人员近期一律禁止入校。教职员工因值班值岗需要进入校园一律佩戴口罩,在门卫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备案。

4、本校学生疫情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其他外来人员与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内所有设施近期禁止对外开放。特殊情况必须由当天值班校级领导确认,并按照入校流程操作。

6、处于居家隔离、医学隔离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府规定,隔离期间一律不准入校。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每天实行一名校级领导、一名值班教师,一名安保人员值班值岗制度,并处理相关事宜。请各值班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并落实。

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 篇3

一、门卫24小时在岗值守,关闭校门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相关人员除外)不得进入校园。经学校批准可进入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测试。

二、门卫佩戴口罩,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试并作记录。

三、制定开学前新开学后疫情防控校门出入登记表。

四、校门放置医用口罩、体表测温仪、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等卫生防疫物品,有条件的可放置防护隔离服。

五、学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师生、家长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学校聚集。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疫区或接触过高危人群的人员,立即联系社区进行处置并报告教育局。

六、校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需有内袋并加盖),按要求进行废弃口罩的处置,每日三次对校门区域进行消毒。所有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包括学校政和教师车辆),如确有需要进校,必须在进校前对车辆和设施也进行消毒。

七、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需登记身份证,检查体温,问明事由,经学校值班行政允许方能进入学校,非学校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八、校教师尽量不出校园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校园封闭的管理制度 篇4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