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会议管理制度(合集三篇)》
地产会议管理制度(精选3篇)
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篇1
1、各部门的会议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会议申请表,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占用会议室;
2、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频繁出入会议室和中途离席,实属特殊情况可与会议主持人请假;
4、维护会议室的环境,禁止大声喧哗,爱护会议桌椅,非经许可不可将会议室内任何物品挪作他用;
5、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及时清整场地,将白板、纸杯和烟碟等清理干净,管理好个人物品,以免遗失;
6、例会等重要会议纪要由行政部统一存档,与会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便日后查询;
7、开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振,尊重会议。
8、在没有预定的会议内可安排接待临时来访的客户并通知行政部。
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篇2
一、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组织
第一条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议以及各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第二条专业会议:即全公司的技术、业务综合会,由分管副总经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三条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第四条班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五条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2、会议安排
第六条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一周前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总办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公司例会统一平衡编排分发到主要管理人员,如需改动,提前两天报总经理办公室调整。
第九条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办有权拒绝安排,对于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会不应与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3、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第十二条参加公司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
第十三条有以下原因,副总裁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公司办公例会:
①有重要事项需提交公司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②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第十四条《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义,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等。
二、会议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中的最高级会议通常情况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参加人为公司总裁、副总裁、各部门主任等领导成员,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
第十八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组织,行政部门应于会前三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与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要与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文件签发,并存档。
三、每周例会制度
第二十条部门管理人员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级人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会议传达主管或上级公司文件,董事会、总办会议精神,各部门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总经理对本周工作的总评。
第二十二条会议上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执行。
第二十三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四、会议规程
第二十四条会议程序
①一般性经营、产销、办公、营业、专案会议,会议主席要报告10分钟。
②上次议案回顾讨论20分钟。
③业务成果报告20分钟。
④部门协调及讨论事项30分钟。
⑤管理制度研讨事项20分钟。
⑥未决议事项复议10分钟。
⑦上级领导报告10分钟。
⑧主席结论10分钟。
第二十五条会议规范、本公司各项会议的通知应在3天以前发出,会议的时间、地点,应有固定的负责者,重大会议记录由主席指派。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的经营性会议、政务会议、营业会议等,每周一下午由总经理担任主席,各部门主管参加,会议确定管理策略,听取汇报,决定一周的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一周内的业务活动。
五、会议事务处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会议计划检查要点:会议名称、开会地点、开会日期、开会时间、会议宗旨及议题,与会单位、人员、人数、主持人,会议召集单位,会议主要工作人员,与会者应备材料,会场标示资料,召集者拟分发资料。
会议筹备审核要点:会议目的,会议要领,会议通知,会议准备。
会议活动细节审核要点:
1)活动的主旨
2)活动的规范
3)预算
4)招待对象的层次
5)总人数
6)活动日期及时间
7)活动天数
8)筹备单位
9)活动负责人
10)活动作用明细分工表
11)会场的预订
12)制作来宾名册
13)邀请函
14)纪念品
15)交通工具
16)酬谢费
17)会场布置
18)宴会的.形式
19)看板、指示板数
20)拍照摄影
21)选择桌子
22)座位顺序
23)胸章、名牌
24)新闻
25)资料的收发
26)住宿安排
27)特设专用柜台
28)制服的负担范围
29)安排用餐
30)活动行程方面
31)服务柜台的工作
32)宾馆费用
六、会议管理要点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把会议的事项的顺序与时间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第二十九条会议中应注意发言人是否偏离议题,注意引导不要过于冗长,如必须延长时间时,应取得大家同意。
第三十条会议不可长篇大论,也不可沉默到底,不要胡言乱语,不要中途退席。
七、会议室、接待室、会场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会议室、接待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客户的场所,一定要严加管理,规范使用,营造一个良好工作环境,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接待室和会议室。
第三十二条接待室有专人负责,引见、招待、接送来宾,任何人员不得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及物品。
第三十三条会场布置前必须考虑周详,分工明确。
第三十四条绿化布置力求整齐、美观,植物干净、无尘、无虫,台前插花要卫生清洁,色彩鲜艳,造型端庄。
第三十五条布置完毕后,应清理好现场,再重新清理、确认,以取得最佳布置效果
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篇3
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嘉实集团会议制度指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经营工作会议、部室会议、员工全体会议等会议,为规范会议形式,提高会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会议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会议资料。党委会议主要资料:贯彻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定涉及集团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职工队伍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资料有:
1、贯彻学习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执行意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作出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
4、讨论研究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改革、发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研究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团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7、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职责追究,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并构成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团公司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团公司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计划生育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状况。
14、研究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会议准备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党委成员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意见稿,提前一至两天送集团公司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并作工作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将汇报稿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再列入党委会议议程。
3、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给党委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办公室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员等。
第六条:会议组织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出席。
2、党委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同志无特殊状况不准请假,如党委委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党委会议有冲突的,应服从党委会议。
3、会议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等需要列席会议的,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等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党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资料,在必须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责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
7、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会议时间
1、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状况随时召开。
2、集团公司党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参加,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列席。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2次。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执行董事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能够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所审议事项构成会议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工作报告;
(三)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收益状况;
(七)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审议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股份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和减资等事项;
(九)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监事会实际,本制度特作规定。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如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拟召开1-2次。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十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全体监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资料等告知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构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透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审议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监事会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营运等状况检查的报告;
4、检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并能够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惩推荐;
5、其他需监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党委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集团公司工作的思路、要点、措施、步骤;
3、讨论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需要讨论的费用开支状况;
4、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必要时,由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批后印发。
第六章: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总结、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经营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营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承资企业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开。
第三十条:经营工作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各承资企业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应建立部室会议制度,部室会议指由各部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员参加的部室学习或讨论会,讨论部室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等。
第九章:全体员工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资料:传达有关指标精神;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总结表彰、部署、通报工作;宣布有关公司管理工作、员工福利等综合事宜。全体员工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针对具体议题,各类会议可扩大到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可召开各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其中:
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初召开一次,投资发展部负责召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管领导及安全专管员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原则每季一次,由投资发展部召集,所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相应部门须建立会议记录,需构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举办会议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阅,董事长签发,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