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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推荐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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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通用6篇)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1

1.教师、学生一律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四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室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认真阅读,勤于积累;遵守借书秩序,不拥抢、不乱动,轻拿轻放,争做文明的读书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室。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2

一、 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与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 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被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三、 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阅读、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月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6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四、 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五、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毒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3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整洁无灰尘。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写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五、教育幼儿不随意从抽屉里取书。

六、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七、图书室由专人负责,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4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阅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归还图书。

2、借书时需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借书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期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1、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00—1:00,下午5:00—6:00

2、借阅办法: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每人每次可借书或杂志一本,借阅报纸后应放回原处。

3、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将书报杂志带出阅览室,不可以借用他人证件,不准在阅览时大声喧哗。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5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掌握现代管理工具的使用,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二、设立采购图书意见簿,广泛征求教师意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经费可能建议学校及时添购书籍,充实书库。认真做好年度报刊杂志订阅工作。按时开放图书室和阅览室。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整架、入册工作。图书采购要完善验收登记工作。

三、报刊、杂志做到当天编目、收夹、上架。月底、年底做好报纸杂志装订成册、归档、清理、保管工作并经常性修补图书。

四、定期出示新书目录并向教师推荐新书、好书,保障信息的传递。有关教师的书报,及时提醒教师拿回或送到有关处室。

五、按规章制度做好教师的.图书资料借阅工作。每天开放图书室、阅览室。严格借阅手续,建立赔偿制度,随时提醒阅览者保持图书室、阅览室的整洁与安静。

六、妥善保藏图书,书库应及时通风,并做好防蛀、防尘工作。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6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