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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职管理制度汇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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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职管理制度(通用4篇)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篇1

入职程序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到上岗部门报到

离职管理程序

辞职

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辞退、劝退

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

综合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综合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10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凭此表招聘。

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综合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临时员工在职期间,除工伤例外,其请假一律不发工资。

对经管财务、有价证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篇2

一、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二、店铺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篇3

一、辞退管理

1、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店铺对被辞退员工按其薪资标准与实际出勤天数正常进行薪资结算。

2、辞退程序

被辞退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辞退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开除管理

1、开除:是指对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2、开除程序

(1)开除员工,店长报告上级批准后让其办理相关手续。

(2)被开除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店长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开除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三、自愿辞职

1、店铺与员工之间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工作关系,都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的通知期为一天),因违纪被开除者和被辞退者除外。

2、辞职员工应由店长审批。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方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部门主管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员工方可在店铺规定日期领取工资。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员工离职获批

向店长或指定人员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长退还卧具

向店长退还工服、宿舍钥匙、店铺钥匙、自行车等物品

店长审定

清算领、借款手续、核对扣款

规定期限内领取工资

若不退换卧具、工服则按进价从工资扣除

1、移交的物品种类

(1)店铺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版)

(2)店铺的有关资料

(3)店铺用品

(4)工服、钥匙

(5)店铺分配给其使用的属于公司的财物

(6)宿舍使用的卧具

六、工资结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须扣除以下款项:

①员工拖欠未付的店铺借款、罚金、宿舍费

②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3)遗失的店铺任何财物将作价酌情赔偿

八、辞职、辞退、开除的管理要求

1、店铺不应违反程序,随意辞退或开除员工。任何类型的离职行为(辞职、辞退、开除)与处理程序,均须按规定进行

2、店铺开除的员工,其他店铺不允许再录用

3、不办理辞职手续就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店铺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除名处理

4、店长辞职或调动离职,离店交接要有财务人员的离职审计记录

店铺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旷工:未经领导批准离而不到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岗:不在规定岗位工作

6、脱岗:不在工作岗位工作。

(二)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等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旷工者,应作除名处理

3、除公休外,店铺员工出满勤者享受店铺给予的全勤奖200元。

(三)考勤处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串岗或脱岗(30分钟以内),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奖罚制度。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3)当月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一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4)当月旷工除扣发3天工资外,再扣发当月全勤奖。

5)当月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重大差错、事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者一律扣除全勤奖。

(四)考勤统计

1、店铺考勤员由外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机上按指纹。

3、考勤管理员每月14日上报店长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扣款依据。

(五)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2、如实反映本店铺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记录凭证并存档

4、记录时使用考勤符号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新员工入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新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写入(离)职审批表

2、要求相貌端庄、清秀,面部无缺陷,口齿清晰,反应灵敏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癫痫,无肺结核、甲肝、乙肝、伤寒等传染病或皮肤病

4、有推荐人者优先录用

5、所有财务人员(收银员、出纳、会计、仓管、采购员)、值夜都必须在入职时提供当地户籍人员提供的《担保证明》,并由店长进行家访,核对《担保证明》的真实性并了解提供担保人员的情况。

6、由店长安排交纳相关押金并领取工服、工牌;员工凭押金收据到宿舍长处领取卧具

7、店长介绍店铺情况,安排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二、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店长为三个月,厨师长及领班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考试成绩、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店长决定新员工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是解聘

(2)试用期间工资按标准执行

2、试用期培训

(1)店铺必须安排新员工培训,并在员工转正前进行考试

(2)店铺需确定新员工的辅导老师(一个月),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为:一带一,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

3、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经部门主管推荐店长批准提前转正。

(2)对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或暂时胜任不了工作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

(4)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