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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责任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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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责任书(精选3篇)

小学消防责任书 篇1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各科室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科室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科室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科室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总务部。

五、各科室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各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积极开展本科室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总务部和设备科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务部,经同意后方可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各科室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科室和科室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

单位责任人(签字): 科室责任人(签字):

小学消防责任书 篇2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校各部门、各年级教研组、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会报警。

3、配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学生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校园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二、目标责任

1、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责任处罚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小学消防责任书 篇3

承 诺 人:

房屋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 (以下简称该物业)。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物业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物业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物业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单元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人完全搬离该物业时为止(以发生时间后到者为准)。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房屋出租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