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管理自查报告(热门三篇)》
畜禽管理自查报告(通用3篇)
畜禽管理自查报告 篇1
今年以来,秭归调查队在省市调查队的指导下,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机制日趋完善,调查网络运转更加协调,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畜禽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畜禽网点全面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我队对新抽选的调查网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复核,2月份进行了新样本的第一次数据采集和报表上报,新程序安装完毕,名录库导入成功。其次是对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召开了畜禽监测调查工作会议,认真组织了业务培训,加大了工作联系和协调力度,形成了责任明确、思路清晰、扎实有序的工作局面。
2、提升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质量。我队积极创新思路、完善方法,充分利用电话、即时通讯工具和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分类指导基层网点的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并严格按照方案,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辅调员,各地辅调员也将数据审核的关口前移,加大了对源头数据的审核和控制力度,确保了数据质量。
3、加强畜禽监测调查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检查指导,先后多次深入农户和养殖企业,摸情况、看市场、查台账,和农户及养殖规模户管理人员深入座谈。通过前三季度工作的锤炼,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沟通更加顺畅,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升,调查网点运行更加高效。
二、畜禽监测工作面临的挑战
1、畜牧业统计方法落后。农业多元化、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民非农化已成为现在“三农”的真实写照,随着住户一体化改革的深入,在农村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畜牧业统计方法实际上还是沿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下的畜牧业全面统计方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畜牧业快速发展格局不相适应。台账中被包含项目的子指标空缺现象较多,总数里面包含的内容体现不出来,影响数据的结构分析。
2、辅调员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辅调员多由乡镇政府人员以及村干部兼职,缺乏规范化管理,对辅调员的奖惩制度不明确,由此出现工作粗糙和不够深入细致的现象,户码、村组名等应填项目还存在空缺,原始填报中有不符合逻辑的错误,一是指标的计算错误和错行填写,二是二季度末的数据将一季度的数据进行累加导致的错误。
3、台账考核机制不完善。台账乱涂乱改、用笔不规范等问题比较多,尤其是一季度的`台账,辅调员还没有熟练台账登记方法,对填写错误涂改比较严重,二三季度台账仍存在少量跨期错误,对数据录入上报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扎实做好下步畜禽监测调查工作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要加强对调查方案和指标体系的熟悉和理解,在各调查人员和单位之间密切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作风、改善方法,切实做到100%入户调查访问,确保取得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行现场登记,减少调查误差,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
二要强化数据审核。在原始记录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的全过程中加强审核,要经常深入基层,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场户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他们配合畜禽监测调查的的责任心和开展好畜禽监测调查的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对调查网点的科学管理。
三要创新工作思路。首先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总结科学有效的调查方法,完善调查工作流程,创新调查工作方式,确保调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调查效率不断提升。其次要及时反映畜禽生产的变化情况,近期生猪生产和消费市场都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要及时跟踪反映有关情况,不断提高服务决策、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调查方案,坚持直接调查、直接上报,不仅普查小区要直接调查,规模户、非农户也要现场调查。要建立名录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调查质量。
五要加大畜禽分析研究力度。针对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认真、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为逐步完善和规范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加大报表信息的开发力度,通过深度开发,做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服务政府、社会,提高公信度。
畜禽管理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240个,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0个,包括:养猪场38个、养牛场1个,养鸡场1个。经查,一是20__年以来所有养殖场未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均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二是近年来通过对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均修建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采取“沼气+湿地”的治理方法,效果比较明显,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三是养殖企业均按环保法律规定,实行排污申报制度,并按时缴纳了排污费。在检查中发现:区兴旺养殖场的废弃物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存贮和转运,其贮存设施和场所存在渗漏和雨污混排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为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迅速转发了川环办发[20__]7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同时向市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二是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监察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污控科、生态科等科(室)负责人以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市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三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对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坚决取缔。据统计,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40家。
(二)督促整改,监管到位。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市切实加强了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促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一般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达到了每月4次。重点检查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初,将区傅氏养殖场、区金星养殖场、区兴旺养殖场、县兴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县俊明种猪扩繁有限公司、县畜禽养殖场、县鑫源牧业有限公司西坝养殖场7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现除了区兴旺养殖场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外,其余6家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污染治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同时,责令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区兴旺养殖场对其无防渗漏、溢流、雨水等措施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加大整改力度,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务必完成整治任务。
三、下步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将开展后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市局责成各县(区)环保局对20__年以前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和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责令停产整治,直至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全面开展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畜禽管理自查报告 篇3
概况介绍:
x镇包含7个行政村,幅员面积28.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668亩,主要河流有大南河、小南河、东河;全镇有规模养殖场7个,存栏量50头以上养殖户有162户,存栏量50头以下768户;此次纳入畜禽污染整治户有163户,禁养区23户;全镇共有沼气518口,蓄粪池14座,今年计划新建63口沼气,实际新建65口;计划7座蓄粪池,实际新建8座。
整治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立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挂片领导、驻村镇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面源污染考核细则,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机制。在全镇七个村(社区)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片责任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立入村(社区)20xx年目标考核,各村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村规民约与农户耕保基金挂钩,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整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及时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两次,每周例会必讲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分别召开养殖户动员会议,全镇悬挂横幅23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各村(社区)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播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全镇掀起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氛围。
3、各村(社区)向养殖户发放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通知,养殖户向村(社区)写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禁养区的限期关闭,限养区的必须完善治污设施,建沼气池、化粪池,禁止直排。村(社区)加强关于畜禽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不定期对现有养殖户的整治情况进行排查督查;每周向镇上上报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则立即采取措施治理,做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保证辖区内养殖户不出现直排现象,不污染环境。
4、对全镇畜禽养做到只减不增,坚决禁止禁养区内养殖畜禽,限养区内原则上不新增畜禽养殖户,对现有养殖户,必须做到粪污零排放,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取得效果:通过全镇广大干部共同努力,全镇计划新沼气池63口,蓄粪池7个,现已实际完成65口沼气池建设、畜粪池已建8个,完成生物床改造3000余平方米,全镇共整治完成161户养殖户,关闭23户,折除1户,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存在问题:
一是金利规模养殖场和旺林奶牛场未落实沼液消纳土地,二是整治力度还需加强,个别散养户还存在污染现象;三是宣传巡查不够彻底;四是对责任机制落实力度不够。
对此,我镇依据市农发局下达的畜禽污染整治自评细则打分109分。目前所有项目已经全部建造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特此申请贵局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