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工作报告 > 自查报告 > 2023金融自查报告(精选五篇)正文

《2023金融自查报告(精选五篇)》

时间:

2023金融自查报告(通用5篇)

2023金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人民银行(银发【20xx】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洛银发【20xx】43号)《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

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

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2023金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沈银办发[20xx]84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20xx年5月27日

三、自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四、自查结果

(1)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情况

1、我行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商业银行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上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无泄漏。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保密知识、信贷业务、营销技巧、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电子金融业务、优质文明服务、安全保卫等培训x期,合计天,累计x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并要求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测评,确保员工培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确有实效。

2、我行暂无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或其他争议、案件。

3、人民银行、银监局各级单位业务部门在此前相关检查中未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

(2)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查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等制度。由于我行没有开办理财业务,所以暂时没有建设信息反馈制度,其它制度均已建立。

2、发卡业务规范情况:自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所有项目均按《金融IC借记卡操作流程》要求执行。

3、银行卡使用管理情况:我行制定了《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检查制度》、《借记卡章程》、《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都按文件要求执行。

4、风险管理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我行目前没有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信用卡相关的系统和制度都没建立。

5、收单业务:我行收单业务未外包,本行自行拓展的商户全部都按要求管理。

6、救济保护情况:我行开办借记卡业务以来,案件发生率为零。

2023金融自查报告 篇3

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借鉴各种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为了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

2.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规则》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明确党支部、党支部成员、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我们让股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

3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金融工作实际,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股室每季度都要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要分别写出本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

1.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一贯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

2.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办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股室每周五汇报例会等。会上大家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股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领导科学决策。

3.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综合股填写申请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4领导干部执行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有价证券,配偶、子女从业不存在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单位领导干部从没有违纪违规和收受现象。

5.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三、存在的问题

x年,我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需要更进一步完善落实;二是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方法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不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是项报告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我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纠。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机关对廉洁自律的宣传学习。加大正反两各方面典型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舆论氛。

2023金融自查报告 篇4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2023金融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下发20xx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毕银办发[20xx]33号精神,我行认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了自查,现根据相关要求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为组长,、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自查情况

自查工作小组首先就个人进行信息保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全司进行了宣导,让大家对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同时对我机构涉及到个人金融信息相关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涉及到财会部、信贷部两个部门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在检查过程中,我小组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情况,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摸排,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并且未发生过与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有关的金融案件。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行充分认识到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工作,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市场环境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一、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