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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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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切实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借调人员问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借调人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和借调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乡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定向核查的形式,对全乡各部门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编办核定我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机关工人**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有1名干部(***,***站长)借调“双联办”工作,其他干部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清理整治 “吃空饷”和借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乡清理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和自行借调人员现象。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8月31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3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周密部署,开展自查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景,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景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职责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四、进取公示,理解监督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资料一一公示。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4

就华阴市委、市政府印发《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华阴市地震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成立了“吃空饷”治理工作机构,以潘亚� 对照工资册,档案逐一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有效地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宣传动员。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该地震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是严格核查。

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人员管理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定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自查。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十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四是完善了现有的干部工人职工人士管理、工作督办等工作纪律的相关制度。

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经过认真自查,华阴市地震办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有关问题。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5

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深刻指出了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从严管理干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关于全面清理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5个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22号)、《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以及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冒充人头、吃空饷”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职员工基本情况

我校有在职教职员工13人,其中男教师10人,女教师3人;食堂工勤人员2人,学校安保员1人。

二、成立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督查领导小组

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冒充人头、吃空饷”等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扫除,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特成立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督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工作

1、本次清理范围为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

2、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我校于20××年5月29日中午1点组织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认真学习了《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528会议精神。

3、本次会议应到16人,实到xx人,病假1人,事假3人。

4、按照《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如实对我校教职工、工勤人员、安保员进行清理排查,并认真对照《纳雍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登记表》填写。

四、本次排查的情况

我校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领导小组根据《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逐一进行排查清理,排查情况如下:

1、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正常上班,并无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人员。

2、我校无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人员。

3、我校13名教职工中有xxx教师经纳雍县教育局批准请病假,具体假期截止到20××年6月5日。我校已于20××年5月27日上午9时37分去电通知该教师于病假结束的次日上午8点准时到校上班。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xxx教师请病假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

4、我校无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关系人员。

5、我校无在职人员、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和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6、我校无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人员。

7、我校无不经批准到县内其他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8、我校无跨地区交流后未迁转工资人员。

9、我校无借用及抽调人员。

10、我校无原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人员。

11、我校其他人员均在岗工作,无其他形式“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对待清理,多支持、不干预。

2、认真落实。严格按照《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贯彻执行。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6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叫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数51人,在岗人员41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人社局转发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全体干部认识到集中治理“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确定了具体人员,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分工健全,措施得力,确保治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2、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认真摸排“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治理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情况统计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阳光运行。

3、建立长效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治理领导组定期进行自查,并公布人员信息,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7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周密部署,开展自查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四、积极公示,接受监督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况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内容一一公示。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

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

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

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x月xx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9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邢福波校长,组员为蔡庆海副校长、邢孔海教导和邢吴吉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二、坚持整治基本原则

在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

吃空饷情况报告 篇10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XX]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

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XX]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

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

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第三对应处理。按《公务员法》、《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

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南江县共涉及清理对象54人,通过清理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16人,待处理对象27人,完善工作调配手续9人。为巩固清理成果,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调训上派行为的通知》和《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通江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平昌县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内管机制,尤其完善防止九种“吃空饷”行为的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配套制度。

二是形式多样,激发活力。通江县重点对退居二线干部加强引导,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合理使用,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等作用,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助、重用三同步。

三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巴州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委等部门积极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等入手,哪个环节把关不严或操作出错,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对清理不彻底或再次出现“吃空饷”情况的,停发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按财政预算口径扣减单位工作经费,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跟踪指导,加强监督。为使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区)牵头机关和协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及时给予了跟踪指导,巩固提升了清理成果。

一是监督到位,指导有力。4月26日至5月6日,先后由市纪委副书记邵俊华、市纪委常委杨宗文带队,市纪委党风室主任王骞、市编办监督科长何定礼、市财政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杨希等,对四县(区)清理工作进行了巡回督查,在充分听取各地对清理工作汇报的同时,抽查了市、县(区)15个部门清理人员处理状况,实地查看了完善机制的办法措施。对清理工作责任不明、协作不力,效果欠佳的xx县4个部门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要求加强整改,并提出了加强改进清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力指导了全市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公开公正。四县(区)和市级教育、卫生等人员较多的部门,均采取适时召开情况通气会,问题分析会等形式,对清理结果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单位职工的内部监督,确保了清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是及时协调,督促整改。市纪委先后三次召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工作协调会,针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大工作力度,为保障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如5月7日,市纪委召集协作清理部门同志就清理发展不平衡问题进行汇总通报,对个别部门清理不到位,材料未上报等进行限期催办,对群众在xx新闻网巴中论坛上公开点名市劳动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吴某在外经商“吃空饷”的问题反映,责令其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了材料。又如对县(区)清理出的“吃空饷”对象,迟迟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明确由市编办对各地情况进行督办,并分别在7月中旬再次向市清理机关报送了处理情况及人员名单,从而,确保了清理工作监督到位,有始有终,不走过场。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清理力度。

一是加大调查力度,对已清理出的人员,严格按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全面妥善处理;

二是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编办12310为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应清理而暂未清理出来的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清理,从严查处,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的管理的同时,重点对原系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被免职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清理职责,切实搞好清理工作,尤其是搞好处理工作。市县(区)纪委要对全市清理“吃空饷”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

吃空饷情况报告 篇11

我中心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

知(峄人社发〔20xx〕54号)文件规定精神和区卫计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单位实际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工作情况和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自文件下发后,我中心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关于“吃空饷”问题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开展自查工作。

二、基本情况

1、“吃空饷”问题

经过认真核实,我中心不存在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虚报人数套取拨款等“吃空饷”情形的情况发生。

2、带薪年休假及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结合本中心实际,20xx年根据各科室具体工作情况休假情况,对全中心干部职工(抽调在外人员除外)带薪休假时间做了具体安排,严格履行休假手续,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单位正式职工25人,应休假天数为325天,已休满假人数24人。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1、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针对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2、巩固现有带薪年休假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年休假和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12

按照《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吃空饷”自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人社办﹝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镇立足全镇在编人员在岗情况,紧紧围绕“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我镇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在编在岗基本情况

我镇编制共30人,其中县委办抽调1人,牛开办抽调1人,创卫办抽调1人,征收办1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26人。全体在岗干部职工按照党委、政府分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建立健全自查工作领导机制,完善监督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关于“吃空饷”问题自查工作,特成立了XX镇“吃空饷”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X镇党委书记

郭X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 X 镇党委副书记

洪X祥 镇组织委员

成 员:关X杰 副镇长

黄X林 纪委副书记

任X亮 党政办

张X梅 财政员

赵 X 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洪继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自查工作的开展。

三、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吃空饷”自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认识,严格依照“吃空饷”各种情形对每位干部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经过全面自查,我镇没有此情况。

四、严格落实,形成长效防范“吃空饷”机制

1、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干部管理常态化。

2、规范管理制度。我镇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3、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4、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全面的自查,我镇不存在各种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13

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基本情况介绍

1、我校现有教职工18人,小学高级职称5人,小学壹级教师13人,硕士1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13人,中师1人。教师都非常敬业

2、20xx年11月我校哈道豪到医院检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及时报教育局办理病假,进行治疗;苏振华教师于20xx年12月离校出走,学校、家属均向派出所报警,并多次寻找。经学校多方了解苏振华教师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到目前为止两位教师未到校上课。

3、20xx三亚市教育局进行教师吃空饷专项工作调查时,学校及时上报两位教师的相关材料。

2021年经典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防治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县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1个科级单位、县职工教育办公室1个科级事业单位,工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监督股、信息化股、中小企业股等8个股室。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工信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职工教育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

2、实有人员情况:共有全额财政拨款人员25名,行政编制人员19名,事业编制人员6名。

(三)财政供养情况

工信局共有在职人员25名,财政供养人员25名。在财政供养人员中,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6名,截至目前实有上班财政供养人员25名。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成立了由党组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及时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脱岗、旷工、值班及请销假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惩治办法,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印制《县工信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备案)表》,做好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留档,经过年度考核汇总,截至目前,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时限,不存在超期享受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的情况。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对工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对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退休人员仍领取在编在职工资的;调离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在调入、调出单位重复领取工资的,已故人员延期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以及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符合条件的遗属领取遗属补助的等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经过自查,我局未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

针对“吃空饷”七种情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排查、核实、统计“吃空饷”和不在岗人员情况,经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借调人员、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离岗创业等问题。

(五)严格监督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任务,强化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强化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情况的监督,强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和提醒纠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问责追究制度。按照通知要求,局党政办公室配合局纪检组对全体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问题发生。

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15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xx〕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

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吃空饷回头看。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自查相关表格,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同时,为确保自查结果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各单位还要将20xx年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自查结束后,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结果,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