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精选3篇)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冶财[20xx]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2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绵游财农(200)3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我镇20xx年和20xx年两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口部门事业费项目支出和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镇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及现金补助1010800元(其中20xx年532400元,20xx年478400元),两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地按要求通过“一折通”向全镇退耕还林农户进行了发放。
(二)天保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共使用天保资金2万元,实行区级报帐制。
(三)其他支农专项资金。20xx年至20xx年度我镇财政支农资金共使用14万元,其中:水利建设资金4万元,主要补助上方寺村、雨台山村各2万元,用于新建提灌站上;病险水库整治4万元,主要补助给了四清水库2.5万元,新丰堰1.5万元,用于两处水库的维修补漏上;公路岁修0.5万元,主要用于玉刘路的维修;抗旱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长林寺村0.5万元,道碑观村1万元;农机行业管理补助0.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行业管理中;提水抗旱补助1.5万元,主要补助给苏家扁站、新桥站各0.5万元,龙王庙站0.4万元,马儿滩站0.1万元;电站维修1万元,全部补助给道碑观站用于电站维修;生产救灾资金1万元,全部用于上方寺村,属区级报帐制。我镇两年的支农资金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了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撒“胡椒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拉马填槽”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同时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的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强镇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打捆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尤其是搞好救灾、扶贫、以工代赈、天然林保护等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20xx年至20xx年使用的支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支农资金为我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缓解了旱洪灾情,把灾害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支农资金的投入,有力推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得进行。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组织财政、民政人员,围绕20xx年度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反复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了纪律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二、认真清理
抓紧时间对一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一些重大资金发放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的发放金额及事由,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三、清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我镇民政所资金万余元,其中,五保资金X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元;医疗救助金XX元,合计金额X元,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对象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镇纪委严格监督,坚持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审批程序、项目名称、设计对象及责任人、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民政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户。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坚持重大资金使用由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民政所提交当事人申请,逐户审核,做好相关记录,低保五保资金和优抚资金坚持打卡发放,灾害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发放。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镇20xx年度民政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省、县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