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说教学反思(通用3篇》
作为一名人民老师,课堂教学是我们的任务之一,借助教学反思我们可以快速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那么问题来了,教学反思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马说教学反思(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说教学反思1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课堂教学模式,我在教学过程中较成功地推行了“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师唱“独角戏”、“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学生成为了装知识的容器,这种教学模式和公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利提高。新的课改对语文课堂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法。这一学习方法,转变了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由“灌输者”变为“指导者、点拨者”。学生学习由被动者变为了主动者,由原来的“要我学”,变为了“我要学”。鉴于边一点,在这节课教学过程中,教师少讲,如果讲,要讲到“点”上,要精要。许多知识点,主要通过学生间的讨论、急辩来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在课堂上和学生一起讨论、探究,成为了学生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合作者。例如:翻译课文由学生讨论完成,课文寓意通过学生之间相互质疑后归纳完成。
新课标指出: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要求,还要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合作的学习习惯。所以这节课的“小组合作学习、研讨问题”和“拓展延伸、联系现实”这两个教学环节中,学生小组合作学习很主动、很积极,讨论也很热烈,我也不是清闲地旁观学生的学习,而是主动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积极地看、积极地听,真实地感受学生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随时掌握课堂中的各种状况,考虑下一步如何指导他们学习,如何鼓励他们更积极地思考,更热情地探索,充分展现了师生间、生生间的互动性。这也可以说这节课的一个亮点。
总的来说,从教学的全程来看,全课的教学思路还是比较开阔的,步骤比较明晰,师生间、生生间的互动交流较充分,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感觉到不足的是:在学生听了录音朗读后,让学生比较自己和朗读录音不同的时候,没能及时地引导学生在字词方面的比较,而只是注重了在情感方面的引导;还有在“拓展延伸,联系现实”这个环节中,时间把握不够好,让学生讨论拖延了一些时间,造成“背诵竞赛”这个环节的时间过紧。
马说教学反思2
通过《马说》一文的教学,并结合自己平时文言文教学中的一些具体做法,谈一下几点反思:
1、在反复诵读中感悟。
古人云:“书读百遍,其意自见”,我首先让学生在学生初步理解字意的基础上,把握作品的情感基调,反复地朗读,再理解,再朗读,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调动自己的内心情感去体味作者与作品,最终实现对作品深刻的感悟。
2、补充背景材料进行感悟
《马说》一文是作者韩愈借千里马被埋没、被摧残的不幸遭遇,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愤懑不平之情。因此有关于文章及作者的写作背景尤为重要:《马说》大约写于贞元十一年至十六年间,其时韩愈初登仕途,很不得志。鉴于此在设计导学案时,我布置了一项内容:结合历史知识,借助手中的资料,搜集文章的写作背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的感知文章内容。
3、开展小组合作学习
教学中以小组为平台,能组织有效的合作探究,各学习小组围绕问题,踊跃讨论。讨论到高潮,各学习小组围绕“谁来为千里马的不幸遭遇负责”展开深究,以小组为单位搜集的资料进行智慧碰撞,这样,学生可以更深入的理解文本,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相互争论、探究,达到让学生深层次感悟作品主题。
感觉到不足的是:在学生经过三个回合的朗读后,让学生在积累文言词语时,大部分同学还很生疏,错误率比较高,课前的预习指导很不够;课堂是注重了在情感方面的引导,也没能及时地引导学生进行字词方面的比较;还有在“拓展延伸,联系现实”这个环节中,时间把握不够好,让学生讨论拖延了一些时间,造成当堂背诵这个环节的时间过紧。
马说教学反思3
唐代著名散文家韩愈的《马说》是一篇经典篇目,几经教材改革依然保留下来,可见其思想性、艺术性的深远影响。《马说》通篇运用了托物寓意的写法,以千里马不遇伯乐比喻贤才难遇明主,表达作者心中愤懑不平和穷困潦倒之感,也获得天下人的共鸣。
除了内容上积极的现实意义,语法上文言虚词的用法也是其中重难点。尤其“之”的用法也是说法各异同,各执一端。“之”是文言文中一个重要的虚词,不仅出现的范围广泛,而且用法很复杂。由于受具体语言环境的影响,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灵活多变,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马说》中“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不能通其意。”中第三个”之“的用法就引发不同说法,在此与大家商榷。
翻开课本和教学参考书无论文下注释,还是“有关资料“部分都回避了鸣之中“之”的明确解释,显得含糊其意。这样就给“鸣之”的'准确理解留下了无尽空间。
一种看法认为“鸣之”中的“之”依然是代词,代马。理由是与前两句的结构保持一致。既然策之、食之中的“之”,分别翻译为鞭打它,喂养它,所以“鸣之”自然理解为代词,指马。即便教学参考书译文也译释“鸣之“中的之为”它“的意思。其表述为“鞭策它不按正确的方法,喂养又不足以使它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听它嘶叫却不懂它的意思。”另一种看法则是;“鸣之”中的“之”在这里调音节,无实在意义。理由在于,的确从结构上看“鸣之”是要与前面的“策之、食之”结构保持一致,这也遵循了骈文的句式整齐对应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策”与“食”分别是鞭打与喂养的意思,两个都是及物动词,动作的发出者为喂马者,所以翻译前两个“之”为它,代表“马”理所当然,也顺理成章。而”鸣之“中的”鸣“本身是指鸣叫,动作是由”马“发出的,不是喂马者所施。要区分清楚这里前后动词动作发出者不是同指一人,这里的”鸣“是不及物动词。所以不能牵强把”鸣之“也翻译为鸣叫它。显得不合理,也不符合语法规则。这里的“之”就是用在不及物动词“鸣—鸣叫”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的作用,不用翻译。何况”之“本身也有”调音节“的作用。许多例子也可见一斑。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讨论“之“的用法并不是吹毛求疵,在今天日益淡化语法现象的境况下似乎也显得多余了点。对这里”之“的探讨,只是为了让学生更清晰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规范的语法规则,帮助学生更好地去阅读一些浅显的文言文,更规范地在生活中运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