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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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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精选3篇)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吴建国、派出所所长王军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x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荆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荆食药安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坚持监检结合,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20xx年,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局的监管实际,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涵盖23大类食品,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划抽检3031批次(见附件1)。其中食品抽检19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抽检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利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种、养殖户除外)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1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抽检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具体见附件2)。

(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必检项目外,还应完成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具体见附件3),抽样时,由被抽样人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2名监管人员和抽样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

我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应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且销售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中进行。

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统筹协调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落实四级分工要求,避免重复抽检。要以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预包装食品等为重点,原则上不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全力配合国家级、省级、市级抽检和我市本级抽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聚焦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聚焦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聚焦农村地区、特色食品、“三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粮食加工品专项抽检批次,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抽检全覆盖(企业名单见附件5)。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及其产品跟踪抽检(在抽样编号末加注“GZ”)(重点跟踪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4)。

(三)坚持监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四)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有效资质,检验能力与承检任务相匹配,且必须满足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电子化采样、电子签章等必要条件,不满足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承接本计划抽检任务。抽样机构抽样必须覆盖各基层所,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真实、客观、准确按规定通过国抽系统报送抽检数据,承检机构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失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省局将对食品抽检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承检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包检验项目的,需报抽检组织单位同意。本年度,荆州市市食药安办将对各市、县级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

本计划抽检结果数据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

(五)强化核查处置。各监管所领取或收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应及时启动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国抽系统填报处置情况,严禁在核查处置各个环节超期。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市局将定期对各监管所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六)依法公布信息。监利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由本计划组织单位坚持“时、度、效”原则,加强信息审核,通过政府的网站对外公布,并将公布信息上传国抽系统。公示格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和荆州市局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监管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强化督办考核。各监管所和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抽检计划的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市局将定期督办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度和抽检覆盖情况,对不按进度执行或不按抽检项目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落实;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机构予以通报。食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见附件6)。联系人:邓红建,联系电话:。

食品安全下步工作计划 篇3

为切实做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食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20xx年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6、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贸市场、乡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

(二)各村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乡食安办。

(四)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乡食安办。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工业)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卫生院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七)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乡食安办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1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