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用三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精选3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篇1
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迎接世博会,增强世博小主人的意识,z中学将举办以“颂祖国,迎世博”为主题的20xx年J区中小学生“z杯”动漫节。此次活动,宣讲礼仪文化,做城市文明的`宣传者、示范者和塑造者,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德,讲法制,守规范,倡导人人争当文明小公民。在活动中,培养中小学生原创动漫能力,提升动漫创作水平,激发中小学生热爱民族动漫的热情,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
一、活动主题:颂祖国,迎世博
二、参加对象:J区中小学生
三、主办单位:J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J市z中学
J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比赛时间:20xx年3月27日(周五)下午2:00
五、比赛地点:J市z中学(J路20号,公交56路、50路、718、824、820、857、755B、梅周线等可达)
六、动漫比赛内容:
1、原创动漫创作。
根据“迎世博”主题,可以运用单幅或四格等多种表现手法,进行动漫现场手绘创作。设计要求原创,具有活泼、可爱、简洁、个性化,生动的视觉效果,极富动漫特色。原创形象设计必须为彩色稿。原创故事保持完整性,有标题,格式为四格或四格以上。稿件尺寸:8K(27cm×39cm),由主办方提供比赛用纸,统一敲章, 如需特殊用纸请自备。画纸的背面创意设计说明(300字以内)。每校限报4~5人现场绘画3小时完成。优秀的获奖作品将选送J市动漫大赛。
2、flash动画故事创意大赛。
以“颂祖国,迎世博”为主题内容,学生自己制作flash动画、电脑制作的四格漫画,根据大赛主题,以国产优秀影视作品中的经典形象,编写颂祖国、迎世博、文明礼仪、知法守法小故事等内容,要求有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创作有新意、制作要精美,在作品上要著名学校、作者、题目、指导老师。作品时间2~3分钟,必须以*.SWF格式发布,参赛作品风格手法均不限,二维或三维动画均可,要求刻制光盘于3月28日前交z中学动漫组委会。优秀获奖作品将选送参加J市学生电影节比赛。
七、时间安排及报名办法:
1、报名截至时间:20xx年3月14日
2、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
邮寄地址:J市J路20号z中学,邮编:2x31(注明动漫比赛报名表)。
网上报名:点击J市z中学网站z下载报名表
报名邮箱:中学
J市z中学动漫节组委会
附:20xx年J区中小学生“z杯”动漫节报名表
学校( )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篇2
一、设施安全隐患种类
1、建筑物隐患:室内外天花(水泥粉顶)空鼓脱落;墙体瓷砖、粉刷层松动;楼梯扶手、走廊、过道拦杆(墙)锈、松;门窗玻璃松、损;门松动;墙体裂缝、吊顶脱落。
2、水电隐患:开关破损、导线电缆线外露、室内外灯或灯罩松动,电扇广播投影等悬挂物松动;消防栓损坏,灭火器损坏、水笼头损坏,水管破裂,下水道堵塞,下水管堵塞,楼顶墙面防水功能下降,楼道灯或路灯不亮,水箱、空调等损坏。
3、路面:行人行车密集且急转处、台阶路面、道砖损毁严重,路面易积水、结冰处。
4、围墙、围栏:锈损松动
5、体育器材:锈损或外力致使松动。
6、车棚、遮阳棚、橱窗等损坏。
7、其它:壁挂画、国旗等悬挂物松动,树木坏死、风吹、撞击致使折倒隐患、垃圾火患等。
8、防盗:防盗窗锈损、门损坏、钥匙丢失或持钥匙人过多。
二、安全工作网络
1、形成治管网:成立由全校各处室、级部、班主任、班级安全员、总务处形成的治管网,由总务处带头,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2、三级责任制:由学校中层、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或场所使用人)签订对校长室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人。
3、三管齐下:
①班级安全员提供信息。由班级安全员及时向班主任或门卫、总务处提供教室、走廊或其它活动区域的安全隐患
②班主任或管理人员反馈信息:班主任(或场所使用人、保洁员、保安人员等)及时将有关隐患反馈到总务处
③巡查制:总务处定时巡查校园,其它处室适时巡查本部门的`所属场所
三、防患措施
1、网络化管理:总务处管理渠道,建立高效信息反馈机制。
2、布置工作:定期召开班级安全员会议,在校行政会议汇报校园设施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安全员会议,班主任会议,门卫工作会议等布置、落实相关工作
3、及时灭患:对涉及校园设施安全的已发或隐患问题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
四、管理
1、管理人员:在校长室领导下总务处对校园设施安全牵头管理。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均为责任人。
2、台帐:总务处建立校园设施安全的台帐
五、年度总结
每年一度,对在校园设施安全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师生予以精神和物资奖励。
附:1、班级安全员名单
2、班级安全员应知应会
3、校园设施安全责任分解表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