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秀10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秀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工作机制 篇1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2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3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87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
以上专业仅招收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测试 篇4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体育测试
时间:6月15日—16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深度考核。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4个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2项进行测试。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具体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5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生(上海、浙江考生符合此条均可报考)。
按第3条报名条件报名的考生限报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科目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6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一等奖(省级赛区)及以上。(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安全”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信息学竞赛;报考“物理学”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物理或信息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等奖。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名单公示方可报考。
招生程序 篇7
1、报名
学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向我校提供考生个人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仅对应一位考生。
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31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
时间:6月10日—11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确定
(1)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考生入围资格。
(2)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初审 篇8
(1)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申报材料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考生也可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结果。
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篇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联系方式 篇1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