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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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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长、质检员、班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篇4

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重大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级(分为项目部、工班长、作业人员)

1、项目部内部规定的重点工程和较大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项目部安质部有关人员向现场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向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作业队长(班组长)在操作人员实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1、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作业部位和内容;

2、工程项目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危及生命安全应及时采取的躲避措施;

4、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等。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交底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方案)编制人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员(施工员)或班组长主持。

3、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实行逐级交底。

4、交底内容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当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6、每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7、交底各方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即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员对每项工程技术交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并在每项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每月对安质部三级安全交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对安质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篇6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几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1、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进场进行安全总交底,其中: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应有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补充交底内容。

2、主管工长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种交底,交底内容应根据不同工种操作特点,要有针对性,双方要签字认可,要有交底活动记录,现场安全员参加并对交底内容进行认可。

3、主管工长要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员要参加交底,并对交底内容进行认可。交底内容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南》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来制定,双方要进行签字。

4、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施工中的应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由双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交底要由双方签字。

5、项目经理要进行季节性交底,包括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住宿、食堂的。安全规定等。

6、班组长(包括特工种),每天要召开安全早会,对当天的生产活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要求。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