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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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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制度通用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

1、乡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死亡、中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10天内,书面向乡政府和乡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 篇2

为了贯彻执行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工地安全会议,对项目部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以前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项目部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抓落实、查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结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点,针对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开展“三排查”、做到“三结合”。

三、严格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工程开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施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好项目部内部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已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经过“三级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我项目部为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投入20万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并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且完善了《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撑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本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候,能加快和缩短事故处理和人员抢救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本合同段工程预期竣工,我项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电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演练,通过组织演练,完善预案,提高全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

国道111线第4合同项目经理部

20xx年9月20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

(1)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公司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安全生产制度 篇4

今年以来,x县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较好的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42起、死亡11人、受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28.18万元,同比下降50.59、下降8.3、下降66.95、下降56.03,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24人的45.83;其中

⑴道路交通事故35起、死亡7人、受伤38人、直接经济损失4.81万元,同比下降52.7、下降30.00、下降67.52、下降85.98,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19人的36.84。

⑵火灾事故4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同比下降50.00、净增2人、下降78.73,死亡人数占国控指标1人的200。

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3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9.7万元,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3人的66.67。

⑷水上交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一)安全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县政府把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调整责任书签订对象,将去年未列入的几个相关单位列入责任制考核单位;二是及时分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初专题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县主要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全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各主要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层层签订落实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到各企业、各单位;四是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各乡镇、部门政绩、评先评优、领导升职等直接挂钩制度。

(二)安全文化宣传进一步深入。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执法年”、“作风年”建设,按照中央、省、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数字电影、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宣传车、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工具,开展了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悬挂标语(横幅)232条,发放《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部门法规等宣传品11840册,张贴宣传画2100张,群发安全生产提示短信3万余条,刊出安全生产宣传专栏264篇次,出动宣传车170台时,电视报道23次,广播报道10条,送文艺下乡198场已开始,开展安全咨询8次,培训各类人员4183人次。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本地实际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及时部署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半年来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1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25家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24处,当场纠正或整改278处,发指令书限期整改46份,对5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3.6万元。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与产权归属相结合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居)密切协同配合,对全县的地质灾害和非煤矿山、危化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隐患、道路交通、旅游、学校、山塘水库、防雷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中⑴山塘水库整治情况。水利部门组织对全县523处山塘、电站水库进行了全面检查,投入资金290万元对4座列入千库保安的水库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2座;投入40万元进行百塘保安工程,目前已完成6座;投入10万元对其余10余处病险水库进行了整治。

⑵危险化学品整治情况:县安监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20x行动专项整治,制定了“20x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20x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30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安监中队队长,相关企业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的x县“20x行动”动员大会,有关部门和企业于会后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并立即开展了反“三违”宣传活动和开展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取得了动员部署阶段实质性效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整治的前提下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延伸到危化品使用企业,到目前为止已对7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隐患大排查,共查出隐患36处、当场整改26处、发整改指令书6份(10处)、发函2份。并已完成了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对两个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格按“三同时”办理。

⑶矿山整治情况: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暂扣2家矿山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一家矿山企业已自动暂停生产,对继续生产一家矿山企业存在的两处安全隐患发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县安监局积极开展非法矿山的打击工作,发放函件3封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取缔。

⑷在建工程专项整治情况:县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在建建筑工程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建筑工程33个,总计建筑面积372844m2,发现安全隐患109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其中5个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

⑸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情况: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方面是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今年公路部门累计投入237万元,开展对飞云湖码头专项治患工作,增设安全护栏墩1670余只、钢质护栏2200米,新设县乡交通标志464副;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塌方)7800立方米,修复挡土墙3600立方米。路政部门组织执法人员上路检查1500人次,查处路政违法案件132起,收取路产赔偿费12500元。交警部门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列出了龙麒源景区、百丈漈厂区公路、峃口隧道、徐村大桥、周壤乡周墩桥头与大坑交叉路口等五处隐患点,进行重点整治。

6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县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排查整治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居住出租房,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共出动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94家单位(企业),同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分别对宾馆、酒店、网吧、茶吧、超市、娱乐场所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年”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精心制订了“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方案、建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分解细化执法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在监督检查中,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为重点,依法查处县、乡镇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不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行为。在开展对企业ABCD重新评定工作的同时,特别突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C、D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是以“执法周”活动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年组织实施阶段工作。为切实抓好“执法周”活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实行科室工作月报表制度,试行分片联系工作制度。把33个乡镇、25个重点部门分成三片,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局机关13名干部分成三片,联动乡镇安监中队,开展专门执法,对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2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5家,查出各类隐患175处,现场整改44处,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131处),责令停产整顿7家,主要存在未制订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台帐,未制订岗位操作规程,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

(六)认真抓好安监队伍建设。针对近期乡镇机关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对我县15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等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和县、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了一个全县统一协调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特别是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国控指标。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着眼长远,深入研究,采取措施,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第一,突出重大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

从20xx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开展了“铁网系列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全县安全生产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旧的隐患消除了,新的隐患又不断的产生,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不断地调整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今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中小企业、旅游、渡口渡船、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十大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精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集中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已经制定的实施方案,迅速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集中打好一场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攻坚战”,切实扭转当前重大事故多发的形势。

第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在基层,源头在企业,必须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才能极大地提高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充实必要的监管人员,完善乡镇、村居监管网络,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深入推进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研究制订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及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化安全管理台帐,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和交通安全生“五进”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要求,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和企业,并将培训对象由工矿企业为主向商贸旅等行业延伸,因地制宣,因人施教,以实用管用为标准,进一步扩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

第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县各项工作有所滞后,和兄弟县市区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制度和责任,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集中行政执法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台”、实行死亡事故单位挂牌和停产整顿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等四项措施,以铁的决心和铁的纪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四,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好安监队伍建设。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喊响“从我做起、对我监督、促我提高”的口号,努力树立“五种形象”、建设“五型机关”的目标:一是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努力做到思想政治与党性要求相适应、工作能力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知识储备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二是树立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形象,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诉求作为第一需要。三是树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着力建设创新型机关,努力做到以创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探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昂扬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四是树立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着力建设和谐型机关,努力做到对外要协调组织好各方面、各部门的力量;对内协调好同志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树立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着力建设廉洁型机关,努力端正生活作风,争做品行端正、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表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XX、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XX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XX。;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XX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制度 篇7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制度 篇8

1、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化妆品xx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了。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奖励处罚 篇9

奖励内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先进集体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五条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先进个人

第一条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惩罚内容

第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四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工伤事故

第一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第三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六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事故伤害

轻伤

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

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

失去生命

事故处理

第一条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条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第三条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四条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条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六条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七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八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玩忽职守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一条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条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条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第六条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第七条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第八条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九条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条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总结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