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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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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通用3篇)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篇1

根据市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情况通报,我校食堂食品留样环节还存在问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上级要求对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师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学校通过课堂教育、板报、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

签订了《赤壁镇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做到了层层分管,人人有责。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时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认真做好验收工作;

加工做到烧熟煮透,特别是及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做到了: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保证从原料(成品)的采购、签证、验收、保管、加工等各环节严格按章操作,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把好“消毒”关。本学期将餐厅的2台大容量消毒柜进行了更换,幼儿园5个班均配了新的消毒柜,每天按时对所有的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浸泡消毒和高温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三月份学校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穿工作服。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篇2

根据《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4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谢岗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督查,全面摸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谢岗分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镇安委会关于《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41号)的文件精神,该分局成立了以罗卫国局长任组长,谢达成副主任为副组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督查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谢岗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严格执行专项督查标准,依法治理,抓好落实,要按标准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自谢岗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督查工作小组共组织检查466人次,检查该镇餐饮场所(含单位食堂)213家,石油气销售企业的5个送气站和1个储备站,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20处,整改完成116处,还未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内的'4处,部分餐饮场所使用过期或者未经检验的不合格钢瓶;部分出现燃气管道老化腐蚀,瓶组间内堆放杂物等问题,经过燃气督查小组现场督查和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餐饮场所负责人都较好的配合燃气安全小组工作,承若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篇3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xx】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级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xx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讨论稿) 》,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二、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xx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xx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初步安排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