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程序5篇》
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正式党员有哪些相同,哪些不同? 篇1
在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只是初步的。同时,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还不够熟悉。因此,要正确地运用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二是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也不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因此,在预备期间,所有的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十分珍惜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
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有什么区别 篇2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区别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其它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入党宣誓 篇3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的异同 篇4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方面是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还只是初步的;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很熟悉。因此,正确运用党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他们来说,需要一个熟悉和学习的过程。另一方面,是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是不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义务也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方面,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和正式党员没有什么区别。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贯彻党的决议,用共产党员的八条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并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虽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在酝酿候选人的时候,也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自己对候选人的意见。
预备党员是否能参加民主评议 篇5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正在接受党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
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作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是否要进行民主评议,有何要求?
答: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只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应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对于那些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党支部对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对“限期改正”的,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也应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什么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还可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哪些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是什么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