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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工作周记(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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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工作周记(通用7篇)

实习工作周记 篇1

这一周需要出去买喷漆用的漆,市内是漆市场,还有一些地方等其他地县城市走流通的超市。要学会买原料的一些心得与常识。购买原材料的根本就是坚持你所用的原版产品是全中国的好的。本着这个理念去和销售商协商谈单。

这是第七周,让我能有更多自己的时间多体验下里面的生活。基本没什么任务了。希望通过这几周的观察,能给里面提出些更好的建议,让生产更好,生意更好。

在生产线上一定要认真,公正,全心全意的工作,不能牵扯人际关系,要为企业负责,要为消费者负责。一定要有一定的底线,你就会做的很好。要更好的关心厂里的工人生活,细心观察。只有调整好工人的心态与积极性,质量才能上去。最后觉得能有这一次的经验感觉真好。

实习工作周记 篇2

为巩固教学相长,学校特组织到____公司为期一周的财务文员实习。下面主要针对这周实习谈谈个人的感想和心得。

在____财政局实习期间认识到财政职能的转变也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对财政职能进行正确的定位,也就是财政过去的一些职能应改变,一些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即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

面对21世纪新的挑战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我国的财政职能还明显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财政职能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和规范,财政支出的结构和顺序还应进一步调整,有些重点方面还要突出和加强。一些应由企业、个人或社会其他方面承担的职责,财政还未完全放开,还在过多过细参与微观经济活动和某些事务性管理。而本应由财政代表国家、政府参与分配、管理的领域却又未能有效地负起责任,各地和某些行业不同程度的"乱收费",不仅造成财力分散,而且还是贪污浪费、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矛盾集中起来,突出表现为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力,特别是中央财政集中的财力与国家赋予的职责不相适应。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财政收入占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都低得多。这种财力状况,不适应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要求,与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的客观需要有着明显的差距。加之,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有些该办的事没钱办,不该管的事管多了,致使久已存在的矛盾更加难以解决。

实习工作周记 篇3

时间过的真快,这周已到了我实习的第六周了,虽然经过前五周的工作,但对于买原料还只是停留在产品的皮毛上,还不能真真地把握货源的心,从而购买原料,单从前四周的买漆来看就可以说明一些了,偶尔有买到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这多少令我伤脑筋,虽然只是在实习,但临行前老师一再交代要将实习当做真正的工作看待,因此我觉的有必要检讨反思下为什么我理解的那么慢,经过思考我发现,除了我个人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在店里基本上都是同一家供货商,而新的供货商相对较少,再一个就是同行竞争激烈,有些客户对这里的价格或质量不接受而选择别家,所以买东西都比较麻烦。

这一周不太容易,跑了很多地方,有许多地方还不需完善,我需要进一步加强口才。同时也认识到市场是企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创造行业利润点的关键所在。

实习工作周记 篇4

这个星期要说的事儿可就多着了,学习磨刀,这是作为一个技术工人的基本本领。刚开始时,没有想过磨刀,以为找到就可以了,有一次拿着一把刀去请教时,竟然被对方取笑会不会磨刀的啊,自己确实不会,请教了要领,在没有事儿安排的时候就去学着磨刀,经过两天的努力,终于可以有可以哪的出手的作品了,虽然只是最最简单的钻头,这也是自己的成就啊,为我喝彩鼓励吧。

还去学习了平面磨床的操作,一个丝一个丝的精度,最大z轴五个丝,两手共同努力:右手做着规则的逆时针运动,左手则顺时针、逆时针的转动,很是刺激,想一想,这不是开发右脑的最好的一种放松方式?呵呵,想的太多了。时间也过去两个月了,工资也拿过一次,不多只有八百来块,,但是这是自己读书n年来的第一桶金。我真的长大了。

实习工作周记 篇5

实习第二周,所里面让我试着开始草拟一些法律文本,例如合同书,起诉书,答辩状等。这就涉及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对事实的认定。也就是案件中的事实,哪些是社会事实,哪些是法律事实,这里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谁能能够将法律事实从社会事实中最大程度的抽离出来,并在自己的法律文书中将这部分事实与法律规范做最相近的解释,谁就能写好法律文书。这是我这一周来在事务所实习的最深感受。所以,要剥离出我们所需要的事实来,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法律意识的提高。那么我们有该如何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呢?

就这个问题,我请教了所里面的律师。总结了几个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首先,法律意识的获得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们循序渐进的努力。法律其实并不深奥,它的许多原则其实都是常识性的道理,因为法律是一种规则,它源于生活,源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伦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识)是通过对知识的理解培养形成的,讲法律变为实践,学以致用,才能提高对知识的运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够做到逻辑性较强,能够及一反三,能够触类旁通。

其次,每当我们在读一条法律规定的时候,作为律师不仅仅要读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读懂这条法律规定背后的原则,立法者的原意。要我们的在社会事实中所抽取出来的东西与法律的文本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难,甚至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们确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师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运用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条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不一样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该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定做出一个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释。

实习工作周记 篇6

我首先听取了幼儿园指导老师给我介绍的幼儿园情况和对教师的要求,听取了小一班原班老师给我介绍的班上幼儿情况,也见习了小一班老师给幼儿组织的一日活动情况。

在实习第一周,我了解到:这个班的幼儿比较好动,平时纪律较差,班上的孩子常常受到老师的批评甚至责骂,家长们对于这种情况也颇有微言,认为班上老师管理不力。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管理好这个班呢?是采取原来班上老师的一贯做法——批评教育?甚至罚站、罚蹲?还是另外想个最好的办法来改变这种局面呢?而最好的方法又该如何去做呢?哪几天,我脑袋里一直回旋着这些问题,我总在想:假如我是孩子,我最希望得到老师什么?

假如是我的孩子,我最希望老师怎样做?思索的结果,我想,这或许就是答案——爱与夸奖。我决定就这答案来尝试改变当前的局面,于是,在又一轮的思索后,一个想法在我脑中出现了。

实习工作周记 篇7

这是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第一周。这一周来让我感触最为深刻的 就是,我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我将来想要从事的律师行业所需具备的“素质”,差距还是很大的。因此,也就让我真正的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做律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素质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所从事的法律行业的基本素质。也就是我们从事这个行业所要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证书等等。这可以说是我们“立业”之基础。

其次,就是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学校的时候,我是十分难以理解这一点的,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能把自己的专业学好已经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们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其他专业的知识呢?然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中,不仅要求你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更要求你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个深入的认识。 我听所里的律师就介绍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为离婚所导致的纠纷,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庭。按理说,双方已经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后才会做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决定。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是这样的。所里的律师是男方的诉讼代理人,女方并未请律师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证据交换结束后,女方则开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师,不断的向其哭诉男方在过往生活中的种种“恶行”,这让所中的律师甚是尴尬。从代理的角度来讲,律师代理的是当事人在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是将自己的“家事”牵扯了进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已经“超越”代理的范围了。所里的律师也是十分无奈,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进行心理的疏导,慢慢的平息对方当事人的“愤恨”。面对这样的当事人,还是对方的当事人,纯粹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似乎并不能完满的解决呐!

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对于它们的处理,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有时还要懂一点生活的哲学。